荀子

荀子 作品 第 68 頁 / 共 91 頁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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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子之言,涉然而精,‧a然而類,差差然而齊。彼正其名,當其辭,以務

白其志義者也。彼名辭也者,志義之使也,足以相通則舍之矣;苟之,奸也。故

名足以指實,辭足以見極,則舍之矣。外是者謂之‧,是君子之所棄,而愚者

拾以為己寶。故愚者之言,芴然而粗,嘖然而不類,‧々然而沸。彼誘其名,

眩其辭,而無深於其志義者也。故窮藉而無極,甚勞而無功,貪而無名。故知者

之言也,慮之易知也,行之易安也,持之易立也,成則必得其所好而不遇其所惡

焉。而愚者反是。《詩》曰:「為鬼為蜮,則不可得,有靦面目,視人罔極。作

此好歌,以極反側。」此之謂也。

凡語治而待去欲者,無以道欲而困於有欲者也。凡語治而待寡欲者,無以節

欲而困於多欲者也。有欲無欲,異類也,生死也,非治亂也。欲之多寡,異類也,

情之數也,非治亂也。欲不待可得,而求者從所可。欲不待可得,所受乎天也;

求者從所可,受乎心也。所受乎天之一欲,制於所受乎心之多,固難類所受乎天

也。人之所欲,生甚矣,人之所惡,死甚矣,然而人有從生成死者,非不欲生而

欲死也,不可以生而可以死也。故欲過之而動不及,心止之也。心之所可中理,

則欲雖多,奚傷於治!欲不及而動過之,心使之也。心之所可失理,則欲雖寡,

奚止於亂!故治亂在於心之所可,亡於情之所欲。不求之其所在,而求之其所亡,

雖曰我得之,失之矣。性者,天之就也;情者,性之質也;欲者,情之應也。以

所欲為可得而求之,情之所必不免也;以為可而道之,知所必出也。故雖為守門,

欲不可去,性之具也。雖為天子,欲不可盡。欲雖不可盡,可以近盡也;欲雖不

可去,求可節也。所欲雖不可盡,求者猶近盡;欲雖不可去,所求不得,慮者欲

節求也。道者,進則近盡,退則節求,天下莫之若也。凡人莫不從其所可,而去

其所不可。知道之莫之若也,而不從道者,無之有也。假之有人而欲南無多,而

惡北無寡,豈為夫南者之不可盡也,離南行而北走也哉?今人所欲無多,所惡無

寡,豈為夫所欲之不可盡也,離得欲之道而取所惡也哉?故可道而從之,奚以損

之而亂!不可道而離之,奚以益之而治?故知者論道而已矣,小家珍說之所願者

皆衰矣。凡人之取也,所欲未嘗粹而來也;其去也,所惡未嘗粹而往也。故人無

動而不可以不與權俱。衡不正,則重縣於仰而人以為輕;輕縣於俯而人以為重,

此人所以惑於輕重也。權不正,則禍托於欲而人以為福,福托於惡而人以為禍,

此亦人所以惑於禍福也。道者,古今之正權也,離道而內自擇,則不知禍福之所

托。易者以一易一,人曰無得亦無喪也;以一易兩,人曰無喪而有得也;以兩易

一,人曰無得而有喪也。計者取所多,謀者從所可。以兩易一,人莫之為,明其

數也。從道而出,猶以一易兩也,奚喪!離道而內自擇,是猶以兩易一也,奚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