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之夢》 - P11

 巴黎之夢

 喬治 西姆農 作品,第11頁 / 共3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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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櫃下藏著一筆財富,他不知道究竟有多少,也不想立即知道。

「盡量睡會兒覺……」

他要努力試著去睡,因為他的確累了。(彷彿並不是獨自在家似的)他穿上了睡衣,然後拉上窗帘躺到床上。但是任憑他怎樣努力,腦子裡非但擺脫不掉那隻箱子,反而開始以箱子為中心迷迷糊糊地又轉動起來。經過二十四小時的旅程,又洗了個澡,他的人已經發木了。

也許來自威尼斯的陌生人是個國際竊賊,故意利用他以避免親自冒風險去取手提箱。

如果這一事實成立,為什麼又有人把阿爾貝萊特·斯多布殺死了呢?真的,他的錢夾子里現在還有一張紙,那上面有草草寫下的這個女人的地址。這可是危險的。他在辦公室里從口袋往外掏錢夾時,紙片有可能從裡面掉出來。萬一不久以後報紙土出現了這個名字……

他坐起身來,走到衣櫃前,因為他剛才把口袋裡的東西都掏在那兒了。他把那張紙撕成碎片,正要扔進紙簍,突然想到下午只有雷奧娜爾德在房裡,她有可能好奇地把紙片拼起來。

他一下子成了個有謹小慎微怪癖的人。他把紙片燒成了灰,扔進馬桶,又拉動了抽水閥。

等他再度躺下時已睡意全消,他不再強求自己閉上眼睛。

城市假期 Amocity!

  

萬一那些票子是假的呢?他覺得火車上那位陌生人又很象是個偽幣組織的頭頭。一切都有可能。武器販子?間諜?箱子里到底有多少錢?他曾強迫自己休息二、三個小時后臨近中午時再去數,以示自己的沉穩,但此刻他又一次坐了起來,由於對面樓里有個女人,他沒再拉開窗帘,而是坐到多米尼克的梳妝台前。

每一捆美元果真是一百張。這意味著比一本簡裝小說還要薄一點的一捆就有一萬美元。

二十捆。一律是新嶄嶄的票子,合起來是二十萬美元!還有英國鈔票,五十捆二十英鎊一張的,合五萬英鎊。他去拿了一張紙、一支筆,開始計算總金額。美元可摺合約一百萬新法郎。他頓時一陣暈眩,遍體生津,雙手打顫。

一百萬!外加近七十萬法郎的英鎊!還沒算手提箱底部不屑被人用皮筋捆起來的零散鈔票,以及二萬德國馬克和十張一千瑞士法郎的又寬又厚的票子。

「警長先生,我給您帶來一隻手提箱,它……是……一位陌生人,在從威尼斯開來的火車上給了我一把鑰匙,請我……他給我在一張紙片上寫了個地址……我剛才把它燒了……為什麼?……因為雷奧娜爾德太太,我們的女佣人……不,我並不想把這筆錢留下……我之所以撬開鎖……」

不可思議。任何神志清醒的人都不會相信他的話。

「我乘出租汽車來到指定地點布尼翁大街一個叫阿爾萊特·斯多布的人的家……我按了門鈴……由於沒人回答,我不由自主地轉了轉門把,沒想到門自己就開了……那個年輕女人已經死了……我估計她是被人殺死的……我沒見到血……說不定她是被勒死的?這會兒,洛桑的警察局也許已經發現她死了。」

當他突然想到應該把這隻箱子尤其是裡面的東西藏起來時,他更加坐立不安。箱子嘛,他可以等天一黑便扔到什麼地方,比方說扔進塞納河。至於在下午這段時間,他可以把它鎖進衣櫃的抽屜,抽屜都是帶鎖的。

雷奧娜爾德太太會不會發現抽屜都上了鎖?因為要鎖就得三個都鎖,可過去從未這樣做過。

他第一次發現整座房子里從來沒有任何傢具是上鎖的,沒有一個地方可以藏匿任何東西。不管是他的妻子、孩子、雷奧娜爾德太太,還是他的小姨子們或岳母來做客時都可以隨意拉開任何抽屜,任何柜子或壁櫥。

然而,星期六妻子、孩子就要度假歸來,他還沒有做出任何決定。他想找個藏錢的地方,不是因為他想把錢留下,起碼不是想永遠留下,不過是因為他需要時間把事情弄清楚。

他穿著睡衣,到各個房間慢慢地轉起來。他先看了他們的卧室,這是一間標準的普通人家夫婦的卧室,傢具的樣式夠得上現代化,質量也很不錯,可惜過於俗氣。在上千戶類似的房間里,為數不少的卧室與這間一模一樣。

然而這已經前進了一步了。他們結婚時還住在巴的尼奧勒街上一幢老房子里,只有兩間房。當時他們買的是舊傢具,特別是那張胡桃木的床很高,與他童年時在父母房間里見到的床毫無差別。

現在用的這張床很矮,他好久才適應過來。同樣,對輕巧的衣櫃、兩張蒙著桔黃絲絨的扶手椅、桌子和梳妝台他也都有個適應過程。

這是他岳父岳母的房子。自從他岳父路易·拉沃從克利希廣場上維普來爾旅館主的位子上退下來,到布瓦西丘陵地區開業定居之後,他就繼承了這所房子。

現在的客廳和卧室現代化程度不相上下。而在拉沃的時代,房子里色彩黯淡,牆上糊了一層仿銅的黃色裝飾紙。

「你們可以隨心所欲,孩子們,因為這成為你們的家了。不過你們再也不會找到這種質量的裝飾紙,它不怕大水沖洗,絕不會鼓脹起來。約瑟菲娜,你洗過幾次了?」

那時的傢具都是實心橡木的,非常笨重。桌子擺在中央,四周的椅子都蒙著燙有凸凹花紋的皮套。

這一切同在他父母家雷同,只有一點例外,即在他父母家幾乎從來不用飯廳,而是在鋪子後面的廚房吃飯。

他不是小偷。他無意使用這筆暫時看來不屬於任何人的錢。

假設他把火車上那位陌生人的相貌特徵告訴警察局呢……假設這個人被活著找回來了呢……這豈不背叛了這個人對自己的信任嗎?

而這種信任,並不是因為他們是同一包廂的旅伴會隨隨便便給予他的。這個人對他做了長時間的觀察,向他提出很多很細緻的問題,以至於車到米蘭時,他可以說對他的全部生活都有所了解了。

當他在鎮上上到高中時,同學們給他起了個綽號叫蛆。不僅因為他比別人胖,而且因為他父親是洛努阿爾岸邊賣漁具的販子,他的店設在離橫跨羅瓦河上的老橋不遠的地方。

城市假期 Amocity!

  

店房很低矮,有一道帶齒輪邊的山牆,就象現在在布魯塞爾還能見到的那種。狹小的店鋪里堆滿了蘆葦稈和竹竿,四周擺著玻璃小匣,裡面盛著各種顏色的大大小小的浮漂、馬尾毛、成卷的羊腸線、鉛陀及上百種甚至上千種他父親獨家經營的物件。

此外,他還賣蛆、木頭托架。每逢周日,他另外為有白斑狗魚的人準備滿滿一魚塘的鉤魚。

他父親與他截然相反,又高又大,長著一頭黃髮,稀疏的鬍鬚朝下垂著。朱斯坦給他起了個綽號,但從未對任何人講過:貧血的高盧人。

因為他面色灰白,皮膚上遍布紅棕色斑點,總是一副疲乏的樣子,細長的軀幹彷彿隨時都可能被折成兩段。

他死時很年輕,只四十二歲,死於肺病。他母親說是肺炎,其實更象肺結核。

母親繼續並始終獨自經營著小店。蛆用勺賣。他小時,一湯匙蛆賣二十五生丁。

奇怪,他在找地方藏鈔票時居然會想到這些。沒有合適的地方。連他們結婚時那隻碩大的帶鏡子的柜子都沒有了,那個櫃頂上還可以遮掩些東西。

他又去拿自己的提包,把裡面的東西全掏了出來——全都是商品說明書——然後把一捆捆的錢塞進去。他從中抽出一張一百美元的票子,只抽了一張,想去試一試。

這是一次必要的試驗。他仍然沒有幹什麼壞事,他永遠不會有偷盜行為。為了決定他下一步的措施,難道不該識別這些錢的真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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