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於其間名小異而實不異者,道書稱,即卷之別名也,元人《說郛》用之。
蒯通《雋永》稱首,則章之別名也,梁人《文選》用之。此則標新著異,名實故
無傷也。唐、宋以來,卷軸之書,又變而為紙冊;則成書之易,較之古人,蓋不
啻倍蓰已也。古人所謂簡帙繁重,不可合為一篇者,(分上中下之類。)今則再
倍其書,而不難載之同冊矣。故自唐以前,分卷甚短。六朝及唐人文集,所為十
卷,今人不過三四卷也。自宋以來,分卷遂長。以古人卷從卷軸,勢自不能過長;
後人紙冊為書,不過存卷之名,則隨其意之所至,不難钜冊以載也。以紙冊而存
縑素為卷之名,亦猶漢人以縑素而存竹簡為篇之名,理本同也。然篇既用以計文
之起訖矣,是終古不可改易,雖謂不從竹簡起義可也。卷則限於軸之長短,而並
無一定起訖之例。今既不用縑素而用紙冊,自當量紙冊之能勝而為之界。其好古
而標卷為名,從質而標冊為名,自無不可;不當又取卷數與冊本,故作參差,使
人因卷尋篇,又複使人挾冊求卷,徒滋擾也。夫文之繁省起訖,不可執定;而方
策之重,今又不行;(古人寂寥短篇,亦可自為一書,孤行於世。蓋方策體重,
不如後世片紙,難為一書也。)則篇自不能孤立,必依卷以連編,勢也。卷非一
定而不可易,既欲包篇以合之,又欲破冊而分之,使人多一檢索於離合之外,又
無關於義例焉,不亦擾擾多事乎?故著書但當論篇,不當計卷。(卷不關於文之
本數,篇則因文計數者也。故以篇為計,自不憂其有闕卷,以卷為計,不能保其
無闕篇也。)必欲計卷,聽其量冊短長,而為銓配可也。不計所載之冊,而銖銖
分卷,以為題簽著錄之美觀,皆是泥古而忘實者也。《崇文》、《宋志》,間有
著冊而不詳卷者。明代《文淵閣目》,則但計冊而無卷矣。是雖著錄之闕典,然
使卷冊苟無參差,何至有此弊也。(古人已成之書,自不宜強改。)
○天喻
夫天渾然而無名者也。三垣、七曜、二十八宿、一十二次、三百六十五度、
黃道、赤道,曆家強名之以紀數爾。古今以來,合之為文質損益,分之為學業事
功,文章性命。當其始也,但有見於當然,而為乎其所不得不為,渾然無定名也。
其分條別類,而名文名質,名為學業事功,文章性命,而不可合並者,皆因偏救
弊,有所舉而詔示於人,不得已而強為之名,定趨向爾。後人不察其故而徇於其
名,以謂是可自命其流品,而紛紛有入主出奴之勢焉。漢學宋學之交譏,訓詁辭
章之互詆,德性學問之紛爭,是皆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也。
學業將以經世也,如治曆者,盡人功以求合於天行而已矣,初不自為意必也。
其前人所略而後人詳之,前人所無而後人創之,前人所習而後人更之,譬若《月
令》中星不可同於《堯典》,太初曆法不可同於《月令》,要於適當其宜而可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