贊曰:和帝晚隆,掃難清宮。達機睹運,高頌永終。
卷九 志第一
◎禮上
禮儀繁博,與天地而為量。紀國立君,人倫攸始。三代遺文,略在經誥,蓋
秦餘所亡逸也。漢初叔孫通制漢禮,而班固之志不載。及至東京,太尉胡廣撰
《舊儀》,左中郎蔡邕造《獨斷》,應劭、蔡質鹹綴識時事,而司馬彪之書不取。
魏氏籍漢末大亂,舊章殄滅,侍中王粲、尚書衛覬集創朝儀,而魚豢、王沈、陳
壽、孫盛並未詳也。吳則太史令丁孚拾遺漢事,蜀則孟光、許慈草建眾典。晉初
應貞並共刪集,成百六十五篇。後摯虞、傅鹹纘續此制,未及成功,中原覆沒,
今虞之《決疑注》是遺事也。江左仆射刁協、太常荀崧,補緝舊文,光祿大夫蔡
謨又踵修輯朝故。宋初因循改革,事系群儒,其前史所詳,並不重述。永明二年,
太子步兵校尉伏曼容表定禮樂。於是詔尚書令王儉制定新禮,立治禮樂學士及職
局,置舊學四人,新學六人,正書令史各一人,幹一人,秘書省差能書弟子二人。
因集前代,撰治五禮,吉、凶、賓、軍、嘉也。文多不載。若郊廟庠序之儀,冠
婚喪紀之節,事有變革,宜錄時事者,備今志。其輿輅旗常,與往代同異者,更
立別篇。
建元元年七月,有司奏:「郊殷之禮,未詳郊在何年?複以何祖配郊?殷複
在何時?未郊得先殷與不?明堂亦應與郊同年而祭不?若應祭者,複有配與無配?
不祀者,堂殿職僚毀置雲何?」八座丞郎通關博士議。曹郎中裴昭明、儀曹郎中
孔‧議:「今年七月宜殷祠,來年正月宜南郊明堂,並祭而無配。」殿中郎司馬
憲議:「南郊無配,饗祠如舊;明堂無配,宜應廢祀。其殷祠同用今年十月。」
右仆射王儉議:「案《禮記·王制》,天子先‧後時祭,諸侯先時祭後‧。
《春秋》魯僖二年‧,明年春‧,自此以後,五年再殷。《禮緯·稽命徵》曰:
殷後郊為嫌。至於郊配之重,事由王跡,是故杜林議雲『漢業特起,不因緣堯,
宜以高帝配天』。魏高堂隆議以舜配天。蔣濟雲『漢時奏議,謂堯已禪舜,不得
為漢祖,舜亦已禪禹,不得為魏之祖。今宜以武皇帝配天』。晉、宋因循,即為
前式。又案《禮》及《孝經援神契》並雲:『明堂有五室。天子每月於其室聽朔
布教,祭五帝之神,配以有功德之君。』《大戴禮記》曰:『明堂者,所以明諸
侯尊卑也』。許慎《五經異義》曰:『布政之宮,故稱明堂。明堂,盛貌也。』
《周官·匠人職》稱明堂有五室。鄭玄雲:『周人明堂五室,帝一室也。』初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