聞有文王之寢。《鄭志》趙商問雲:『說者謂天子廟制如明堂,是為明堂即文廟
邪?』鄭答曰:『明堂主祭上帝,以文王配耳,猶如郊天以後稷配也。』袁孝尼
雲:『明堂法天之宮,本祭天帝,而以文王配,配其父於天位則可,牽天帝而就
人鬼,則非義也。』太元十三年,孫耆之議,稱『郊以祀天,故配之以後稷;明
堂以祀帝,故配之以文王。由斯言之,郊為皇天之位,明堂即上帝之廟』。徐邈
謂『配之為言,必有神主;郊為天壇,則堂非文廟』。《史記》雲趙綰、王臧欲
立明堂,於時亦未有郊配。漢又祀汾陰五‧,即是五帝之祭,亦未有郊配。『議
者或謂南郊之日,已旅上帝,若又以無配而特祀明堂,則一日再祭,於義為黷。
案,古者郊本不共日。蔡邕《獨斷》曰:『祠南郊。祀畢,次北郊,又次明堂、
高廟、世祖廟,謂之五供。』馬融雲:『郊天之祀,鹹以夏正,五氣用事,有休
有王,各以其時,兆於方郊,四時合歲,功作相成,亦以此月總旅明堂。』是則
南郊、明堂各日之證也。近代從省,故與郊同日,猶無煩黷之疑。何者?其為祭
雖同,所以致祭則異。孔晁雲,言五帝佐天化育,故有從祀之禮,旅上帝是也。
至於四郊明堂,則是本祀之所,譬猶功臣從饗,豈複廢其私廟?且明堂有配之時,
南郊亦旅上帝,此則不疑於共日,今何故致嫌於同辰?又《禮記》『天子祭天地、
四方、山川、五祀,歲遍』。《尚書·洛誥》『鹹秩無文』。《詩》雲『昭事上
帝,聿懷多福』。據此諸義,則四方、山川,猶必享祀,五帝大神,義不可略。
魏文帝黃初二年正月,郊天地明堂,明帝太和元年正月,以武皇帝配天,文皇帝
配上帝,然則黃初中南郊、明堂,皆無配也。又郊日及牲色,異議紛然。《郊特
牲》雲:『郊之用辛,周之始郊也。』盧植雲『辛之為言自新‧也。』鄭玄雲:
『用辛日者,為人當齋戒自新‧也』。漢魏以來,或丁或己,而用辛常多。考之
典據,辛日為允。《郊特牲》又雲,郊牲幣宜以正色。繆襲據《祭法》,雲天地
‧犢,周家所尚;魏以建醜為正,牲宜尚白。《白虎通》雲,三王祭天,一用夏
正,所以然者,夏正得天之數也。魏用異朔,故牲色不同。今大齊受命,建寅創
曆,郊廟用牲,一依晉、宋。謂宜以今年十月殷祀宗廟。自此以後,五年再殷。
來年正月上辛,有事南郊。宜以共日,還祭明堂。又用次辛,饗祀北郊。而並無
配。犧牲之色,率由舊章。」
詔:「可。明堂可更詳」。
有司又奏:「明堂尋禮無明文,唯以《孝經》為正。竊尋設祀之意,蓋為文
王有配則祭,無配則止。愚謂既配上帝,則以帝為主。今雖無配,不應闕祀。徐
邈近代碩儒,每所折衷,其雲『郊為天壇,則堂非文廟』,此實明據。內外百司
立議已定,如更詢訪,終無異說。傍儒依史,竭其管見。既聖旨惟疑,群下所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