敢詳,廢置之宜,仰由天鑒。」詔「依舊」。
建元四年,世祖即位。其秋,有司奏:「尋前代嗣位,或仍前郊年,或別更
始,晉、宋以來,未有畫一。今年正月已郊,未審明年應南北二郊祀明堂與不?」
依舊通關八座丞郎博士議。尚書令王儉議:「案秦為諸侯,雜祀諸‧,始皇並天
下,未有定祠。漢高受命,因雍四‧而起北‧,始‧五帝,未定郊丘。文帝六年,
新垣平議初起渭陽五帝廟。武帝初至雍郊見五‧,後常三歲一郊祠雍。元鼎四年,
始立後土祠於汾陰,明年,立太一祠於甘泉,自是以後,二歲一郊,與雍更祠。
成帝初即位,丞相匡衡於長安定南北郊。哀、平之際,又複甘泉、汾陰祠。平帝
元始五年,王莽奏依匡衡議還複長安南北二郊。光武建武二年,定郊祀兆於洛陽。
魏、晉因循,率由漢典,雖時或參差,而類多間歲。至於嗣位之君,參差不一,
宜有定制。檢晉明帝太寧三年南郊,其年九月崩,成帝即位,明年改元即郊;簡
文鹹安二年南郊,其年
七月崩,孝武即位,明年改元亦郊;宋元嘉三十年正月南郊,其年二月崩,
孝武嗣位,明年改元亦郊。此則二代明例,差可依放。謂明年正月宜饗祀二郊,
虞祭明堂,自茲厥後,依舊間歲。」尚書領國子祭酒張緒等十七人並同儉議。詔
「可」。
永明元年當南郊,而立春在郊後,世祖欲遷郊。尚書令王儉啟:「案《禮記
·郊特牲》雲:『郊之祭也,迎長日之至也,大報天而主日也。』《易說》『三
王之郊,一用夏正』。盧植雲:『夏正在冬至後,《傳》曰啟蟄而郊,此之謂也。』
然則圜丘與郊各自行,不相害也。鄭玄雲:『建寅之月,晝夜分而日長矣。』王
肅曰:『周以冬祭天於圜丘,以正月又祭天以祈穀。』《祭法》稱『燔柴太壇』,
則圜丘也。《春秋傳》雲『啟蟄而郊,則祈穀也。謹尋《禮》、《傳》二文,
各有其義,盧、王兩說,有若合符。中朝省二丘以並二郊,即今之郊禮,義在報
天,事兼祈穀,既不全以祈農,何必俟夫啟蟄?史官唯見《傳》義,未達《禮》
旨。又尋景平元年正月三日辛醜南郊,其月十一日立春;元嘉十六年正月六日辛
未南郊,其月八日立春。此複是近世明例,不以先郊後春為嫌。若或以元日合朔
為礙者,則晉成帝鹹康元年正月一日加元服,二日親祠南郊。元服之重,百僚備
列,雖在致齋,行之不疑。今齋內合朔,此即前准。若聖心過恭,寧在嚴潔,合
朔之日,散官備防,非預齋之限者,於止車門外別立幔省,若日色有異,則列於
省前。望實為允,謂無煩遷日。」從之。
永明二年,祠部郎中蔡履議:「郊與明堂,本宜異日。漢東京《禮儀志》『
南郊禮畢,次北郊、明堂、高廟、世祖廟,謂之五供』。蔡邕所據亦然。近世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