敢詳,廢置之宜,仰由天鑒。」 詔「依舊」。 建元四年,世祖即位。 其秋,有司奏:「尋前代嗣位,或仍前郊年,或別更 始,晉、宋以來,未有畫一。 今年正月已郊,未審明年應南北二郊祀明堂與不?」 依舊通關八座丞郎博士議。 尚書令王儉議:「案秦為諸侯,雜祀諸‧,始皇並天 下,未有定祠。 漢高受命,因雍四‧而起北‧,始‧五帝,未定郊丘。 文帝六年, 新垣平議初起渭陽五帝廟。 武帝初至雍郊見五‧,後常三歲一郊祠雍。 元鼎四年, 始立後土祠於汾陰,明年,立太一祠於甘泉,自是以後,二歲一郊,與雍更祠。 成帝初即位,丞相匡衡於長安定南北郊。 哀、平之際,又複甘泉、汾陰祠。 平帝 元始五年,王莽奏依匡衡議還複長安南北二郊。 光武建武二年,定郊祀兆於洛陽。 魏、晉因循,率由漢典,雖時或參差,而類多間歲。 至於嗣位之君,參差不一, 宜有定制。 檢晉明帝太寧三年南郊,其年九月崩,成帝即位,明年改元即郊;簡 文鹹安二年南郊,其年 七月崩,孝武即位,明年改元亦郊;宋元嘉三十年正月南郊,其年二月崩, 孝武嗣位,明年改元亦郊。 此則二代明例,差可依放。 謂明年正月宜饗祀二郊, 虞祭明堂,自茲厥後,依舊間歲。」 尚書領國子祭酒張緒等十七人並同儉議。 詔 「可」。 永明元年當南郊,而立春在郊後,世祖欲遷郊。 尚書令王儉啟:「案《禮記 ·郊特牲》雲:『郊之祭也,迎長日之至也,大報天而主日也。 』《易說》『三 王之郊,一用夏正』。 盧植雲:『夏正在冬至後,《傳》曰啟蟄而郊,此之謂也。 』 然則圜丘與郊各自行,不相害也。 鄭玄雲:『建寅之月,晝夜分而日長矣。 』王 肅曰:『周以冬祭天於圜丘,以正月又祭天以祈穀。 』《祭法》稱『燔柴太壇』, 則圜丘也。 《春秋傳》雲『啟蟄而郊,則祈穀也。 謹尋《禮》、《傳》二文, 各有其義,盧、王兩說,有若合符。 中朝省二丘以並二郊,即今之郊禮,義在報 天,事兼祈穀,既不全以祈農,何必俟夫啟蟄?史官唯見《傳》義,未達《禮》 旨。 又尋景平元年正月三日辛醜南郊,其月十一日立春;元嘉十六年正月六日辛 未南郊,其月八日立春。 此複是近世明例,不以先郊後春為嫌。 若或以元日合朔 為礙者,則晉成帝鹹康元年正月一日加元服,二日親祠南郊。 元服之重,百僚備 列,雖在致齋,行之不疑。 今齋內合朔,此即前准。 若聖心過恭,寧在嚴潔,合 朔之日,散官備防,非預齋之限者,於止車門外別立幔省,若日色有異,則列於 省前。 望實為允,謂無煩遷日。」 從之。 永明二年,祠部郎中蔡履議:「郊與明堂,本宜異日。 漢東京《禮儀志》『 南郊禮畢,次北郊、明堂、高廟、世祖廟,謂之五供』。 蔡邕所據亦然。 近世存 第45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Amohot 驚悚小說,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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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齊書》
第4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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