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昨晚小五郎的談話才使我豁然明白了,我們目擊到的墜崖者並不是姬田本人。偵探面對被懷疑者,只說了真相的一部分,以激起被懷疑者的恐懼心理,使他措手不及而於驚慌失措中干出意想不到的蠢事來。他們就等待著這一時刻的到來。
昨晚的小五郎就是運用了這一手段。這是一種心理拷問的方法。那意思分明是說密室之謎不是如此簡單地被我們解開了嗎,再有那模特兒的秘密不也……所以其它所有情況我們是都知道的。
小五郎談到模特兒時,情不自禁地把它和手帕的事聯繫了起來。為什麼畫家房間里的模特兒沒有腹部和腰部呢?因為無論多大的皮包都是裝不進去整個模特兒的,上身和腿連結的部分即使切成兩段也還是裝不進去。而那皮包就是魚見崎茶店女招待看見的穿灰色大衣的男人拎的那隻。那裡面裝的就是那個人體模特兒。綜合所有的疑點只能得出這樣的結論。像玩拼畫玩具似的,把它們這樣拼擺起來一看正合適。
小五郎耐人尋味地講述了在模特兒的胸部下端和兩條腿的上端有一圈小窟窿的情況。可以用粗鋼絲把二者眼兒對眼兒地縫合在一起。於是,胸部和腿部之間的鋼絲就像竹帘子似地排列著。這樣一來,用它完全可以代替整個模特兒。這樣,給模特兒人形穿上和姬田一樣的西服,在脖頸上系一條像釣魚線似的很結實的細繩,繩的長度一定要比從懸崖到海面的距離長些。
魚見崎茶店女招待看到的穿灰色大衣的男人,把模特兒分解著裝在大皮包里,拿到了懸崖上。然後把它藏在從我們別墅二樓的窗口看不見的樹木叢中,再把它組合成很像姬田的木偶人形,之後把系在脖頸上的細繩拴在松樹枝上,至此,模特兒便成了需要人操縱的木偶站在懸崖上。操縱木偶的男人仍藏在樹叢中,他用那根細繩控制木偶活動。我們用望遠鏡看到的站在懸崖上的人實際是木偶人。
當時,丈夫也拿來瞭望遠鏡。而那手帕落到窗外,其實是暗號。藏在懸崖上的男人此時也正看著這邊。當他看到飄落的手帕后,馬上使木偶從懸崖上墜落下去。於是,這一幕映入了我們二人的望遠鏡。
為什麼要用手帕為暗號呢?這已不言而喻。如果沒有這邊的兩個人在看著,那邊是什麼也不會發生的。那意思顯然是說望遠鏡可正在看著你那邊呢。多麼微妙的計劃呀!儘管有那麼幾秒鐘的瘋狂,但所有的計劃都已付諸東流了。啊!那若無其事地弄落手帕伎倆!可怕,多麼可怕的企圖啊。
僅僅進行一項表演就付出了相當的心血。而賽那麼多的辛苦為什麼一定要人看到木偶墜落呢?這是在洗刷自己,從而製造出一個無可置疑的證據。當時用望遠鏡觀看魚見崎的只有我和丈夫,而在司或彥也在場,並且他說用肉眼也看到了一個象豆粒似的東西從屋上落下。這樣,就有了三個證人。而且這三個人還是這個案件的首先發現者。正因為我們報的案,警察才發現了姬日的屍體。但真正的兇手既是遠離現場的目擊者,又是這一事件的發現者。哪還有比這更精心的策劃呢?
從海里打撈上來的不是模特兒人形,而卻是真正的姬田。不言而喻。在我們目擊到這場假墜落之前,姬田已經被人在同一懸崖上推下去了。這以後才又演出了這場木偶墜崖戲。至此,殺人過程神不知鬼不覺地進行完畢。而當我們離開別墅二樓的窗戶時,那個穿灰色大農的男人用系在模特兒脖頸上的細繩把它從崖下拉上來,分解以後裝回那個大皮包,悄悄地溜走了。
分析到這兒,那些細微的情況漸漸地也弄清了。那男人拎著皮包返回熱海站的時候,茶店已經關門。茶店一般在五點左右關門,那天晚上一直開到五點二十幾分。而拎皮包的男人是比那還晚才回來的,所以茶店的女招待根本不可能看到他回來。
那麼,那個叫依田的農村青年看見的穿灰色大衣的男人又是誰呢?那個男人不是和姬田一起向懸崖方向走了嗎?稍加考慮就會發現這裡邊有一個很大的疏忽。鄉下的青年沒有手錶,因此他不知道那兩個人走過時的確切時間。而調查者也沒有留意這一點,他們誤把穿同樣灰色大衣的兩個男人看作是一個人了。青年看到的那個人沒有拎皮包,如果解釋為此時皮包被放在別的什麼地方了也是合乎邏輯的。不過,事實上茶店女招待和鄉下青年看見的戴禮帽、穿大衣、戴眼鏡、留小鬍子的人根本不是一個人,而是完全不同的兩個人用的是同一種裝束和打扮。如果不認為是兩個人就不合乎清理了。那麼,鄉下青年看到的是誰呢?那就是真正的兇手大河原義明,也就是我的丈夫。
僅有那一天,丈夫是自己開車去的高爾夫球場。在回來的時候,他把車停放在距魚見崎較遠的森林中,去見預先約好的姬田,並一同到懸崖上散步。丈夫的替換衣物中有灰色大衣和禮帽,他把這些衣物帶在車上更換是可能的。鬍子和眼鏡也一定是事先準備好的。
姬田愛我但也很尊敬丈夫,這事對他來說一點也不矛盾。他把丈夫看作是超越一切的偉大人物。所以只要是丈夫說的事,無論什麼他都肯干。如果丈夫約地傍晚在魚見崎會面,他一定會如約前往。假設丈夫讓他不要把約會之事對任何人講,他會連我也不告訴的。於是,丈夫在與他談笑之中把他帶到那棵松樹下,又於談笑之中抓住機會把他推下懸崖。然後自己返回停車處,若無其事地駕車回到了別墅。
從丈夫回到別墅到在二樓窗前看望遠鏡,大約有四十分鐘左右的時間差。所以真正的殺人事件應該是在五點十分前的五十分鐘左右,也就是說大約在四點二十分左右進行的。鄉下青年看到兩個人走過去的時間一定是在比這個時間還要早幾分鐘的時候。無論是鄉下青年還是調查者都搞錯了時間,忽略了這五十分鐘的間隔。而在頭腦中同樣的灰色大衣和禮帽這一概念過強,所以疏忽了時間差。
這樣,我丈夫就成了從遠處目擊此案的目擊者。若把遠離現場的目擊者看作是殺入者似乎是不可能的。這就形成了物理上的不可能。昨晚我一夜未睡,在床上輾轉反側,想著這些事。當我最終得出丈夫就是殺人兇手這一結論時,驚恐得幾乎要大叫起來,同時,更為我的推斷而驚嘆。
躺在身邊的丈夫背對著我,像是睡著了。也許根本沒睡,正在擔心害怕。也許和我一樣處於極度的思慮之中。可是他的身體一動不動,喘息也很平穩。因此,我的深思熟慮沒有受到絲毫妨礙。夜漸漸地深了,可我的大腦卻越發清醒。一個個設想不斷地湧上心頭。
如果丈夫平日不是偵探小說通,不是犯罪學者,而我也不受其影響狂熱地沉醉在丈夫的那些藏書中,決不會產生如此推斷的。丈夫也就不會受到如此可怕的嫌疑了。不幸的是丈夫具備策劃出如此複雜陰謀的心術,而我也具備推斷這種陰謀的能力。
那麼,這場可怕的犯罪動機是什麼呢?原因當然是在我這兒。姬田奪去了丈夫所愛的妻子,他要復仇。他對我依然如故,看不出有絲毫的不滿,他只懲罰他的情敵姬田。我認為丈夫是高深莫測的了不起人物,可是,我怎麼也想象不到他對我的態度沒有絲毫的改變,卻以鋼鐵般的意志巧妙地把情敵殺掉。他竟是這樣一個可怕的人,實在是出乎我的意料。我感到我現在的內心世界,我的整個人生都忽然間變得畸形了。我無時不被驚恐衝擊著。
我敬畏我的丈夫。我把他作為偉大的人物敬愛著。我對他的愛是超越一切的。儘管其中伴隨著與人私通的不貞,但我對丈夫的愛情卻絲毫沒有改變。男女間的愛情有兩種,一是超越了一切的永恆的愛;一是肉體的瞬間的愛。這兩種愛情是有區別的。我認為瞬間的愛是無法破壞永恆的愛的。
我自認為丈夫那含蓄而深沉的愛,無論我做什麼都不會因此而淡薄。我堅信這種超越萬物的博大的愛。當然,我是瞞著丈夫愛這些青年的,但在我的內心一直認為即使是丈夫知道了這一切,也不會弄到不可收拾的局面。所以,我從未把這種事放在眼裡。丈夫總是高人一等,我深信他不會因為愛情上的糾葛而走下那高高的台階,與我一般見識。
的確,丈夫對我的愛情並沒有因此而淡漠。他知道的也許不只是一個姬田,我和村越、庄司的情事他也早有察覺。雖然他對這些事了如指掌,但對我的愛情仍是一如既往。從這一點來看我所深信的事情還沒有錯。然而,丈夫儘管強烈地愛著我,卻一點也不寬容我所愛的人。在這點上我原來的估計是大錯特錯了,也是無法挽回的失算。儘管如此。無論說丈夫是怎樣的犯罪通,又是如何精心安排了這次殺人事件。但是,這樣恐怖的計謀要想不讓人懷疑是痴心妄想的。
在懸崖上操縱木偶的男人是誰呢?那就是村越。如果不是他,在他的那位畫家朋友的房間里就不會出現帶針眼兒的模特兒人形。
丈夫一定查明了村越和我的關係,然後利用這一把柄來威脅村越,迫使他充當了殺人幫凶。如果村越違抗丈夫的意志就會身敗名裂,從而毀掉自己的一生。丈夫一定把我和姬田的關係也告訴了他。他無路可走,以致參與了致姬田於死地的陰謀也是不無道理的。在姬田死後,村越很不願意與我約會的理由也因此而得到了證明。我曾三次約他都被拒絕了,偶爾見面他也是一副心事重重的樣子。他曾走嘴說出「我也許被殺」的話來,而且,他所擔心的事果然成了現實。他也被人殺掉了。
村越在丈夫的脅迫下履行完操縱木偶人形的任務后,急忙把分解了的木偶及木偶穿的西裝和望遠鏡等裝回那個大皮包,然後仍化著妝回到了東京。而且多半是直接到畫家那裡去了。他在那兒換了衣服,卸了裝,把皮包和灰色大衣的處理委託繪畫家,他則若無其事地回到了公寓。
然而,村越有在案發時不在現場的證據。姬田事件發生的當時他正在歌舞伎茶座,和我們家裡的種田富婆婆見過面,有確切的證人。但這些都是製造證據的名手。我的丈夫親自籌劃出來的。那是假證,我想是那個畫家受到了村越的委託,穿著村越的衣服去了歌舞廳茶座。而在人群嘈雜的走廊上和種田富婆婆打了招呼,這會很容易地矇混過視力不佳的種田富婆婆。丈夫在事先一定已了解到婆婆那天要去看歌舞伎表演的。丈夫那可怕的狡黠會把一切都考慮得十分周全的。
畫家大概把村越放到他那兒的灰色大衣,禮帽和皮包等都拿到了卡住的舊物市場,賣給了舊物「店。皮包中那件很像姬田穿的西服可能也在那兒賣掉了。只剩下模特兒是賣不掉的,所以索性把它放在了根柜上做裝飾品。一定是認為把它擺在破舊的石膏像等物品當中不會引起人們的注意。
那麼為什麼不把模特地扔掉呢。如果扔掉了,小五郎沒有發現它,木偶替身的秘密也許永遠保住了。但不拆掉反而當作裝飾品擺在家裡,也許不光是畫家的聰明,更多的是村越的狡黠。村越讀過一些偵探小說。因此,這是他在仿效前人的智謀,認為最好的隱藏方法就是放在明處。而且,這種手段如果不是明智偵探這樣的智慧過入的人,也許是發現不了的。
模特兒本來是乾淨的,是從懸崖上落到水裡以後才變得臟乎乎,殘缺不全的。那模特兒一定是畫家從千住的舊物市場上買來的。兩條腿是後來從根部給切斷的,針眼也是後來才紮上的,進行了一番bU工。
昨晚,我躺在床上久久不能入睡,所想的大致就是這些情況。一邊把它寫在日記上一邊進行整理,新想到的情況也隨著加了進來。儘管這樣,仍會有很多疏漏,但今天就寫這些了。
追憶有關姬田的事件的同時,他使我想起了村越事件。尤其在姬田事件的各種關係得到了理順和證實以後,不由得更加激勵我去思考村越事件。
一直到黎明前我也沒睡上一覺。大腦像計算機似的只是不停地想啊想,一個接一個地入情入理的推斷浮現在眼前。思考的速度竟有趣地加快了。
早晨我才昏昏沉沉地睡了兩個小時。在送走了丈夫以後,我便拿出日記一直寫到現在。一邊想一邊寫得費時間,現在已經是中午了,我決定休息一會兒再繼續寫。
由美子的推理(二)
午飯後我稍睡了一會兒,現在已經兩點了。我又打開了日記,開始寫起來。
是誰殺死村越的呢?作為姬田事件的繼續,不用說,只能考慮是同一兇手所為。也就是說,村越也是我的丈夫大河原義明親手殺害的。其動機不言而喻,是對情敵的復仇。加上村越還是他前次殺人陰謀的幫凶,他知道村越已經被刑警跟蹤上了,不幹掉就可能壞事。為保住秘密,只有殺人滅口。村越曾說「我可能被殺」,這是因為他有了某種預感。
曾先後兩次發給姬田的那白色羽毛也插在了村越的屍體上,我想這似乎是要造成秘密結社的犯罪假象。但這更是在魔術上常常虛設的附屬品的。丈夫是魔術名師,他是需要些附屬品的。這種用舞台魔術的殺人法進行殺人的手段,是符合丈夫那種喜歡誇耀的性格的。
和姬田事件不同,這次我們首先知道了兇手,並得出了結論。現在來分析一下他是怎樣進行策劃的就可以了。
在村越事件中,他也同樣為自己製造了天衣無縫的證據,證明他不可能是殺人兇手。十二月十三日的晚上,神南庄公寓里級口十三郎的小提琴演奏結束后,九點報時剛過的一剎那,槍聲響了。村越鄰室的人聽到聲響,馬上出來看是怎麼回事,發現村越被人用手槍擊中致死。而正在這時,丈夫。我、庄司都在家裡的客廳收聽廣播,聽到了相同的場四十三郎的小提琴演奏和九點報時。村越的公寓在澀谷站附近,我們的宅院位於港區的青山高樹街。一個人同時出現在兩個地方是絕對不可能的。姬田事件有距離上的不可能,而村越事件有著時間上的不可能。乍一看,這證據實在是再確鑿不過了。兇手憑著他那精彩的魔術手法,使這種不可能成為了現實。如果說姬田事件中具有距離上的不可能,兇手使之成為了可能的話,那麼材越事件中存在的時間上的不可能,兇手也一定能使之成為可育自。
那麼,他究竟是靠什麼樣的魔術手法使「不可能」成為現實的呢?
我的大腦病態一樣的靈敏,腦海里不由得浮現出那個帶皮套的小箱——錄音機。錄音機剛剛開始流行的時候,我們買了這台美國制的小型手提式錄音機。當時只高興了一陣,不久就玩膩了,後來一直放在丈夫書房的書架上,大約有二年沒有聽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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