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子一天天過去,阿里埃爾益發習慣莽林中的生活。他研究飛禽走獸的習慣稟性,有的鳥獸他避之若仇,有的則趨之如友。有一回,一隻老虎竟然在溪邊守候,一見他就縱身撲了過來。若不是及時閃開,阿里埃爾就被它撲倒了。老虎的第二撲,已經是向空中的人撲去,阿里埃爾連連升高。老虎氣得暴跳如雷,瘋狂地向空中又竄又跳。阿里埃爾忍不住開始故意戲弄它。最後,老虎見無計可施,便放棄了獵物,氣呼呼地溜回叢林去了。而飛人沖著老虎的背影又大呼小叫,撩撥了它一陣。猴子和鸚鵡也跟著起鬨,興高采烈把莽林之王恥笑了一頓。
阿里埃爾在森林中也交上了朋友。一開始,有幾隻猴子見了他就躲,還氣呼呼地抓到什麼就用什麼擲地,但最後還是同他交上了朋友,有事沒事常到阿里埃爾身邊來,而他也經常挑一些好果子,帶上它們飛到猴子那裡款待一番。
有兩隻鸚鵡見了他就歡叫:「阿里埃爾!阿里埃爾!」經常陪著他在樹林里飛來飛去。
他還教會它們說「洛麗塔、尼茲馬特、沙拉德」這幾個名字。這樣,他自己彷彿覺得是在同朋友們聊天。
他見過大象和水牛同老虎之間的可怕搏鬥,也見過龐大的象群。他從高空看下去,一頭頭大象都變得只有老鼠那麼大,而長長的鼻子就像是頭上長出來一根粗尾巴。飛得近些之後,他聽見它們有力的腳掌沉重地踏在地面上發出的聲音,樹榦喀嚓喀嚓被撞斷的聲音,象牙的磕磕碰碰的聲音,乾燥多褶的皮膚唰啦唰啦的摩擦聲,長鼻子摔打的啪啪聲和時高時低的吼叫聲。他見過幾百隻一齊甩著耳朵,揚起長鼻子,不斷甩著尾巴的象群。他還見過一群巨大的白牙老象,渾身上下的皮膚的皺褶里嵌著枝條葉片,有的只剩下一隻長牙,有的頸上傷痕纍纍,顯然是一場惡鬥剛罷。他也見過淺黑色的幼象在母象肚子下忙忙碌碌地拱來拱去,它們只有兩三英尺高,剛剛才出牙。
阿里埃爾不知不覺成了野人。他長了一頭長長的頭髮,赤身裸體,只在下身繫上幾片樹葉,就這麼赤身裸體地走來走去,飛來飛去。襯衣和被單他都小心地藏到了幾塊石頭底下了。
他整天與飛鳥、猴子為伍,從一棵樹到另一棵樹飛來飛去,尋找食物,一有風吹草動就高高飛到空中。如果他真的完全變成野人,就會在這這莽莽叢林中了此一生。之所以沒發生這種事,多虧了他早早訓練出來的那兩隻鸚鵡。
「洛麗塔!尼茲馬特!沙拉德!」兩隻鸚鵡不停地從早叫到晚。它們的叫聲在他心裡激起歡樂和深深的自責,逼著他思考自己的命運。
拉甲王宮裡的經歷和與皮爾斯的狹路相逢,都在阿里埃爾心裡留下了深深的痕迹。他彷彿一下子擺脫了自己身上人為的幼稚病,變得成熟起來,只不過他自己還沒有充分意識到自己身上發生這種變化罷了。
在這以前,他不過是別人手中的消極工具而已。在丹達拉特,他只學會了偽裝和掩飾自己的思想感情。逃離丹達拉特之後,他一直是提心弔膽,唯恐重新落入皮爾斯的魔掌。這種恐懼使他在精神上變得麻木不仁,甚至沒想到要進行積極的鬥爭,捍衛自由自在的生活權利而不任人擺布。
恐懼把他驅趕到這座莽莽叢林之中,使他獨來獨往,既不能和壞人打交道,也不能同好人來往,和人類斷絕了關係。
終於有一天,人類的自豪和憤怒在他心中猛然覺醒了。不,他決不能就這樣在林莽中待下去!他要飛向人類,爭取到在他們之中生活的權利!
為什麼他不能利用自己非凡的優勢呢?飛人可以大有作為!但是,他究竟能做些什麼,他依舊還不清楚,因為他對人類生活所知太少。
「但是,時光一定會告訴我怎麼辦!」阿里埃爾拿定了主意,開始進行出發的準備。
他找到一種堅果,發現它的汁液能把皮膚染成褐色。弄成這個樣子,他就可以冒充印度人或是皮膚曬得過黑的歐洲人了。洗過澡之後,染上的顏色雖然稍微變淡了一些,但畢竟能保住基色。他找出襯衣和被單仔細檢查了一下,然後洗凈,甚至還用曬熱的石塊熨了熨。
他采了些果子帶在身上,在一個清晨登程上路了——
三十二 “新基督徒”
牧師愛德溫-金斯利摘下眼鏡,嘆了口氣,他在椅背上一靠,把眼睛向上望去。他對面的牆壁上,掛著一幅國王的肖像,國王有一張盎格魯撒克遜的長臉和一雙皇室遺傳下來的略微有些凸出的眼睛。國王的左右兩側掛著另外兩幅肖像。一幅是印度總督,一位神情嚴峻,兩唇薄薄的勛爵;另一幅是穿著法衣的坎特伯雷大主教①。國王和總督的頭都偏向一邊,彷彿是在躲開牧師的視線,而主教大人卻徑直責難地盯著金斯利,彷彿在責備牧師辜負了他的期望。
①坎特伯雷大主教,英國國教會首。
主教大人一直對金斯利牧師青眼有加,可是,當他讀罷牧師最近要送出的這份呈報,會說些什麼呢?
整整3個星期以來,金斯利牧師一直在絞盡腦汁起草這份報告,千方百計想把情況陳述得對自己有利。
想當初,吸引印度人加入基督教的工作開展得非常成功。金斯利在以往的報告中一再表白,這一巨大成績的取得,完全歸功於他的傳教熱誠和佈道有方。
而實際原因根本不是如此。牧師吸引到基督教羊群里來的「多神教徒」大多都屬於那些最低賤、最受歧視的種姓。對於這些人來說,皈依基督教有利可圖,因為這樣做多少可以改變一下他們毫無權利的地位。另外,金斯利在舉行接受入教施洗禮時還布施銀質小十字架和其他一些廉價的玩意兒,這也起了不小的作用。可惜風雲突變。一些印度宗教團體擔心皈依基督教的人數日益增多,就想出一種特殊賤民凈潔儀式:凡受凈的賤民可以享受比原來地位高一等的待遇。雖然這種革新受到最保守的「正教」團體非議,卻行之有效。許多賤民如今寧肯受凈而不願去受洗。於是,金斯利的傳教成績一落千丈。不但吸收新教徒日益困難,原來入教的也紛紛退出。
金斯利牧師落到了死胡同里。他茶飯不思,坐卧不寧。
白天,他費盡心機編造妄圖矇混過關的呈報;黑夜,他苦思冥想扭轉乾坤的靈丹妙方。
他撰寫了天花亂墜的佈道詞,屢屢去窮鄉僻壤傳教佈道,可惜無濟於事。能打動這些多神教徒和偶像崇拜者的心弦,證明只有基督教的上帝才是至高無上的,除非是奇迹。可是,奇迹從何而來?
「約翰!給金斯利先生送早餐!」牧師聽見了他的姐姐,老處女弗洛倫絲-金斯利的聲音。
一個印度小男孩端著托盤走了進來,盤子上放著熱氣騰騰的咖啡壺、杯子、一盤雞蛋和烤麵包片。
他是「弗洛倫絲姑姑」(家裡人都這麼稱呼牧師的姐姐)的教子帕列什,受洗后改名叫約翰。他系著一條銀腰帶——這是教母送的禮物,他也就是為了這東西才受洗的。他的脖子上掛著一個十字架和一個死去的父母留給他的銀護身符。帕列什-約翰說什麼也不肯把它從自己身上取下來。
牧師喝著咖啡,瞅了一眼十字架和護身符,嘆口氣想道:「他們全都是這樣,胸前既掛十字架又掛護身符,而心裡卻……」
「牧師先生現在大概沒空……」金斯利聽到另外一個房間里傳來女兒蘇珊娜的聲音。她不知跟誰用印度斯坦語在說話。
牧師頓時精神起來。說不定是哪個印度人聽了他的佈道,想來受洗呢?牧師把早餐拋到腦後,急忙在睡衣外套上一件長袍,趕到前廳里。
他面前站著一個身材勻稱、皮膚黝黑而眉清目秀的青年,蓄著一頭隱士那樣的長發。他身上只穿了一件襯衫,裹著一件看上去十分奇怪的白斗篷。這些土著真是穿什麼的都有!
「你找我?」牧師問。
「是的,」青年垂下眼皮,頗為謙恭地答道,「先生,我想跟您談談……不過,看來我來得不是時候?」
蘇珊娜是個二十來歲的姑娘,她穿著一身粗麻布衣裙,因為剛得一場傷寒,頭髮全剃光了。她面色陰沉地看看父親,又看看青年。
牧師看出對方是有要事想跟他談,就把他領進自己的書房。
不速之客自稱比諾伊,他是印度人,是個孤兒。他想把自己的一生奉獻給神。他研究過婆羅門教義、佛經和古蘭經,但這些宗教都不中他的意。他對基督教也有所了解,想更深入地鑽研它的教義。他為什麼不喜歡自己國家的宗教呢?因為它們的神看不見摸不著,從不下凡濟世。
牧師皺起眉頭,暗中尋思道:「作為一個土人,他的智力可是太發達了,不過,他想的也很實際。這個狡猾的種族要求見到神兆和奇迹。實在是很難應付。但總有辦法向他證明,上帝的存在不僅僅表現在奇迹之中——他們總他媽的惦著什麼奇迹!……現在要緊的是不能放過他,無論如何得給他施洗,就算得拿出比銀十字架更貴的東西作代價也罷!有了新入教的教徒,寫報告就該有詞兒啦。」
「這一點我跟你要好好談談,我的朋友,」牧師慈祥地說,「不過,咱們為此得經常見面才行。你住哪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