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密中國大案20》 - P2

 解密中國大案2006

 丁一鶴 作品,第2頁 / 共3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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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讀者儘快弄清農發行窩案的來龍去脈,首先應該介紹一下中國農業發展銀行成立的有關背景資料。

北京市月壇北街甲2號,這座北京西二環邊上的大樓是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總部所在地。作為政策性銀行,農發行的辦公地址及業務範圍鮮為人知,在業內有「最寂寞的銀行」之稱。

1994年4月19日,國務院下發「國發(1994)25號」文件,宣布組建中國農業發展銀行。依上述文件,農發行最初的業務範圍相當廣泛,兼有信貸業務和財政任務,即承擔國家的農業政策性金融業務,代理財政性支農資金的撥付,主要任務是「為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服務」。

1994年6月30日,中國農業銀行、中國工商銀行正式向農發行划轉農業政策性信貸業務,由中國農業銀行代當時尚未組建的農發行接收。1994年8月,農發行總行的組建工作基本完成。

1994年農發行成立之時,國務院高層領導就對農發行提了「兩不」要求:不購置豪華汽車,不購置高檔寫字樓,要完全從服務農業、農村經濟為出發點。除此之外,另有人士提出農發行「不要設分支機構,以避免風險」。但農發行成立不久,便背離原來的初衷,一舉購買約3萬平方米的寫字樓,也就是月壇北街甲2號的月壇大廈南樓。月壇大廈1998年竣工,農發行總行第一時間即已入住。月壇大廈已經成為農發行的代名詞。

對「兩不」約束的突破並未就此中止,農發行分支機構的建設也緊鑼密鼓。到1997年3月末,農發行在機構設置上實行總行、分行、支行制,系統內實行垂直領導。總行設在北京,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設有35個分行,地市二級分行295個,縣(縣級市、區)支行1613個。全行員工接近6萬人。

銀行業內很多人士認為,農發行完全沒必要建立這些分支機構。但實際情況卻是,全國1000多家農發行縣級支行,均斥巨資建辦公樓。如遼寧某市農發行分行辦公樓,耗資近1.2億元。

除辦公大樓外,存儲並處理銀行日常交易信息的大型主機,以及獨有的電子安保監控設備,為另一項最重要的投入。一份資料顯示,截至1999年,農發行總行、省分行、地(市)分行及縣級支行的電子化網點數量約佔總數的85%,共約1647個。

為此,農發行共租賃了8000多套PC台式機、PC伺服器、筆記本電腦,還為各機構租賃激光印表機、路由器、UPS等設備。其中僅農發行總行配備的PC機就超過300台,已基本做到了人手一台。顯然,為農發行提供租賃業務的公司,是這筆大買賣的受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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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發行高官落馬的導火索,就是這些租賃業務。

在這起窩案中第一個落馬的是農發行原副行長鬍楚壽,他的落馬緣於2002年的審計風暴。

2003年6月,審計署2002年審計報告提到:1996年至1999年,農發行總行以租賃的名義,委託某公司購買電子設備和汽車等固定資產,總金額9.2億元,其中8.1億元曾被挪用投入股市,進行股票買賣,所獲收益去向不明,涉嫌重大經濟犯罪。當時負責該租賃工作的就是胡楚壽。在偵查中,反貪部門發現該租賃案牽涉到一家大型公司,而且確認胡楚壽之子在該公司擁有股份,由此查出胡楚壽涉嫌受賄。

胡楚壽,1945年7月生,湖南漢壽縣人,曾任農發行農業信貸部主任,農發行第一副行長,並分管資金計劃工作。2001年,時年56歲的胡楚壽調入中央金融工委,先後出任中央金融工委駐中國工商銀行、中國信達、長城資產管理公司監事會主席。

隨即,檢察機關介入此案。

根據北京檢察機關的調查,1996年初,胡楚壽與北京美禾電子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蔡國安相識后,將兒子胡剛引薦到了美禾公司。1997年12月,蔡國安通過胡剛,得知農發行有一筆2億元的租賃業務。在胡剛的斡旋下,胡楚壽將這筆業務交給了美禾公司,因此獲得了500萬元「好處費」。儘管胡楚壽認為這500萬元是「燙手山芋」,他還是收下了,並讓兒子胡剛用此款註冊成立了北京日通成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即將退休的胡楚壽就這麼落馬了。

很快,第一個捲入農發行腐敗窩案的胡楚壽,在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出庭受審。檢方指控,60歲的胡楚壽涉嫌受賄600多萬元。胡楚壽承認了檢方指控的事實。

檢方指控胡楚壽涉嫌收受共600多萬元賄賂:

胡楚壽通過兒子胡剛收受美禾公司總經理蔡國安500萬元賄賂。

胡楚壽收受當時尚未升任副行長職務的於大路30萬元賄賂。

胡楚壽收受兩家深圳企業共90萬元港幣的賄賂。

胡楚壽收受農發行大連分行程某賄賂10萬元。

檢方同時表示,胡楚壽認罪態度好,向檢方坦白交代了他的犯罪行為。

2006年1月18日上午,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以受賄罪判處胡楚壽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法院判決后,胡楚壽沒有提出上訴。

根據法院的判決,1996年至2003年間,胡楚壽利用其擔任中國農發行副行長、國有重點金融機構監事會主席等職務便利,為請託人謀取利益,或利用其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單獨或夥同其子胡剛多次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摺合人民幣635萬餘元。

因為農發行窩案已經牽涉到胡楚壽兒子胡剛。胡剛因該案已被北京市檢察院反貪局立案偵查。

胡剛,1973年1月生,1994年7月大學畢業後進入深圳京儀投資發展公司工作,1995年5月至1997年8月在北京某公司任職。隨後進入日通成科技公司任法定代表人和董事長。據工商資料顯示,日通成科技公司註冊資本500萬元,胡剛、韓效國各持50%的股份,知情者透露,胡剛入股的250萬元股金,實為蔡國安代付,而韓效國也是蔡國安的親戚。

1998年10月,胡剛通過日通成公司介入美禾公司,持該公司10%的股份。1999年12月,日通成公司所持美禾公司10%的股權全歸胡剛名下。此時,胡剛在美禾公司的股權達到560萬元。

2005年年底,胡剛從國外回到海南時被警方抓捕歸案。

「執行者」於大路

作為農發行窩案的二號人物,媒體和於大路本人,都將其在本案中的身份定位於「執行者」。

2004年6月初,剛剛參加完全國金融監事會議的胡楚壽被宣布「雙規」。同一天,農發行腐敗窩案的「二號人物」、農發行副行長於大路也遭遇同樣的命運。於大路在審計署披露的農發行「租賃案」發生時,還任財務會計部主任,胡楚壽調離農發行后,於大路順利升任副行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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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大路出身書香門第,15歲時在黑龍江中蘇邊境珍寶島附近的生產建設兵團參加工作。之後就讀於黑龍江銀行學校,畢業后曾在黑龍江金融系統工作,當過出納、會計、信貸員,並較早地走上了領導崗位。熟知於大路的一位金融界人士稱,憑著「靈活的辦事能力」,於大路從省級金融系統的普通科員,一路升至中國農業銀行重要部門的負責人。

1994年農發行成立后,於大路出任會計部主任。2001年胡楚壽被調離農發行時,於大路順利升任農發行副行長。

2004年9月,農發行「租賃案」被移交到檢察機關,北京市檢察院反貪局偵查一處隨後立案偵查。不久,胡楚壽、於大路因涉嫌挪用公款被批捕。

2006年1月9日,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原副行長於大路因涉嫌受賄、行賄和挪用公款罪在法庭上受審。表情平靜的於大路戴金絲眼鏡,穿著潔凈的軍大衣,腳著乾淨布鞋,臉面光潔,耳鬢修剪整齊。

於大路從被逮捕到受審已一年有餘。2004年8月25日被逮捕,2005年5月27日,北京市人民檢察院偵查終結,以於大路涉嫌受賄罪和挪用公款罪,移交市檢一分院審查起訴。因證據不足,北京市檢察院第一分院兩次將案件退回補充偵查,並三次延長審查期限。

檢方指控,於大路利用「租賃」職權,先後受賄5筆總共831萬元。這5筆受賄為:於大路於1999年初至2001年7月,先後收受汽車供貨商天津某公司陳某的42萬元,設備供貨商深圳某公司譚某的30萬元,海南某公司鄧某的100萬元,北京電子租賃有限公司趙東明的259萬元。另外,於大路於1999年7月,與亞捷電子(深圳)有限公司董事長黃俊傑共謀,向北京美禾電子有限公司索要了400萬元的「補償費」。檢方還指控於大路涉嫌挪用公款罪和行賄罪。1999年4月至2000年9月,於大路挪用公款410萬元,用於個人炒股。1999年初,於大路為了職位升遷,通過胡楚壽之子胡剛給了時任農發行副行長的胡楚壽30萬元。

開庭過程中,於大路表示檢方的指控基本屬實,只是在幾個具體問題上他需要解釋。他否認曾為升遷行賄胡楚壽30萬元。於大路說,檢方指控他行賄的30萬元,和指控他收受深圳某公司譚某上供的30萬元是同一筆錢。「收錢之初,我很猶豫。」於大路說,是譚某的「寬心話」令他收下了錢。譚某稱送「感謝」款有三層意思,「一些給你們老闆(領導),為了你的進步,一些給你,一些給你們財會部」。於大路說,為了防備譚某「外露」,於大路通過胡剛將錢全部轉交給了老領導胡楚壽。

「給胡楚壽錢,是譚某的意思,如果沒他這句話,我不會給。」於大路否認給胡剛30萬元是向胡楚壽行賄,他認為不是為了陞官才給胡楚壽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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