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啊!我可以用幽默的態度來看這件事。一個名叫羅賓的男子被箭射死了,另一個不幸的名叫史普力格的男子也被槍射殺了,這都是巧合罷了。一再發生這種類似的行為,我們除了說那是巧合外,就只有說是瘋子在作怪了。但到目前為止,整件案子還是有合理的科學邏輯可以解釋。即使你們再怎麼努力地想說服自己不去相信這種事,到最後仍舊不能不承認這是事實!」
馬卡姆站了起來,神經質地在屋內走來走去。
「我必須承認,我無法解釋這件新的犯罪行為。」檢察官剛剛意氣風發的鬥志消失了。「但是,換個角度來看,即使我們真的假設有這麼一個喜歡根據兒歌的內容來行兇的瘋子的話,對實際的搜查行動也不會有什麼幫助的!因為根本無從查起嘛!」
「我可不這麼想。」班斯陷入深思似地咬著香煙。「我認為一旦有了這種假設,就可以做為我們搜查的新方向。」
「你是說。」西斯語中帶刺地說:「你要我們在600萬人的紐約城中,一個一個地搜索那個瘋子嗎?這簡直太不合理了嘛!」
「你未免想的太狹隘了,組長。你可以像個昆蟲採集家般地先觀察昆蟲的特徵的習性,然後再一舉擒住它呀!」
馬卡姆很快地開口說:「這是什麼意思?」
「兇手這兩次的行兇,第一次不單隻是心理的問題,而且也有地緣關係,第二次則只是為了照著預定的結果發展。我們所要抓的這個兇手對迪拉特家附近的地理環境似乎頗具好感。而且根據這兩次的行為來看,兇手不喜歡到他不熟悉的土地上去發揮他那不近人情的幽默感。我現在要指出的是,兇手在進行這項殘忍行動之前,必已先知道羅賓在迪拉特家的確切時間,並且曉得他周圍的狀況。而今天早上這件事,兇手在導出這麼一場戲時,必也先對被害者的周遭情形做過一番調查。」
西斯打破沉默,以無比沉重的聲音說:「班斯先生,如果你的看法正確,我們就必須釋放斯帕林格。」組長雖然不太同意,但又不能拒絕班斯的看法,只好這樣說。然後他轉頭望著檢察官說:「你認為怎麼辦才好呢?」
馬卡姆還在為是否要同意班斯的理論而苦惱著,他沒有回答西斯的問題。但是,他這次又重新落座,手指敲著桌子。過一會兒后,才抬頭看著組長。
「組長,是誰負責調查史普力格這個案子的?」
「是匹茲警官。他在我到這裡來之前,曾回到辦公室說他放棄了。但是,莫蘭警官又接下去進行調查的工作。」
馬卡姆按著桌子下的鈴,沒多久年輕的史瓦卡秘書就出現在門口。
「打電話給莫蘭課長。」馬卡姆命令道。
電話接通后,檢察官拿起了話筒,講了幾分鐘話就掛斷了,無力地對著西斯說:「從今以後,你正式擔任史普力格的調查工作。匹茲警官現在就要過來這裡,告訴我們一些詳細的情況。」檢察官開始翻開眼前堆積如山的文件。「史普力格和羅賓好像掉進同一個陷阱里去了。」他加了一句。
匹茲是個個子矮小,臉孔瘦削,長著一臉黑鬍子的男子,10分鐘后他就抵達馬卡姆的辦公室。之後我才曉得,他在刑事課里是能力最強的人物之一。他最擅長智慧型犯案的偵查工作。警官和馬卡姆握手,和西斯打了個招呼,當我們被介紹與他認識時,匹茲用狐疑的眼光看著我和班斯。但是他眼光一旦移開后,表情就有了很大的變化。
「你是懷勒-班斯先生嗎?」警官問道。
「咦?你怎麼知道呢?」班斯呼了一口氣。
匹茲微微地笑了起來,向前走進一步,伸出了手。
「真高興看到你,西斯組長常常向我們提到你呢!」
「班斯先生在羅賓這個案子上提供我們非正式的協助。」馬卡姆補充說明:「現在我們想要聽聽那個可憐的史普力格被殺的詳細情形。」檢察官從香煙盒中抽出一支香煙,遞向前去。
「其實沒有什麼好說的。」警官微笑著接過香煙,很滿足似地把煙拿到鼻子前面嗅著。「課長說你們對於這件新的案子有新的想法。說真的,我很高興有人有新見解。」警官緩緩地坐了下來,點上了香煙。「我該從何說起呢?」
「全部說出來。」馬卡姆說。
匹茲讓自己坐的舒服一點。
「當這個案子的報告送來時,我正在辦公室——大約是今早8點多一點的時候吧。於是,我趕忙帶著兩名部下趕赴現場。驗屍官和我同時抵達那裡……」
「你聽了他的報告嗎?警官?」班斯問。
「聽了。史普力格的頭被三二口徑的子彈射穿了。沒有掙扎的跡象——因為沒有打鬥的痕迹。沒有任何的異常,只是突然地被射殺而已。」
「屍體被發現時是面孔向上的嗎?」
「是的,在人行道上,端端整整地躺著。」
「他倒在柏油路上時,頭骨沒有碎掉嗎?」這個問題問得若無其事。
匹茲從口中取出香煙,輕佻地看著班斯。
「你們對這件事好像早有所知了。」警官接下去說:「是的,頭蓋骨的後面因受到重力所擊,以致有些碎裂,我想大概是倒下時,碰到地面所致。不過,我想他大概不感覺痛吧!腦袋裡變的跟漿糊一樣了,那顆子彈還留在腦子裡……」
「在傷口處,你有沒有發現什麼奇怪的地方呢?」
「啊……有的。」匹茲若有所思地回答說:「射進腦袋的那個子彈孔,乍看之下不容易被發現。而且帽子上也沒有彈孔——可能是被射殺之前,帽子就已掉落了。你所要知道的奇怪的現象是不是就是指這件事呢?」
「是的、警官,這可真怪異……根據我的猜測,槍是在最近的距離發射的。」
「離不到兩、三寸左右。傷口附近的頭髮都焦黑了。」警官別無用意地說:「這個史普力格可能是看到了兇手拿出手槍,趕緊彎身向前,使得帽子掉落地上的吧!所以,子彈直射他的腦門。」
「如果照你的說法,屍體就不應該面朝上仰躺,而應是俯卧才對……先不管這些,請你繼續往下說。」
「我先檢查屍體的口袋,發現了高級的金錶、紙幣和銅板共15美元。但都沒有被偷,可見不是強盜殺人——不過也有可能是兇手太過匆忙,殺了人後來不及拿走就趕緊跑走了。但是這又說不太通,因為今天早上,公園裡連一個人都沒有。而且,如果他躲在人行道旁的石牆下的話,也不易被人看見。兇手在做案時,確實曾先選擇過地點……,我留下兩名部下在那裡看守屍體,然後坐車到93街史普力格的家裡進行調查——屍體的口袋中有兩三封信,所以我才得知他的姓名和住址。被害人是哥倫比亞大學的學生,與雙親一起居住,他在吃過早飯後有到公園散步的習慣。他今天早上好像是7點半出門的。」
「嗯!有到公園散步的習慣?!」班斯自語著:「這可有趣了!」
「雖說如此,仍舊找不到什麼線索。」匹茲回答道:「有很多人都有早起做運動的習慣呀!而且,史普力格今天早上也沒有什麼異樣,根據他家人的說法,他也沒有什麼煩惱。史普力格與家人打了個招呼后就出門了。去他家之後,我就到史普力格就讀的學校去。同時與認識他的二三個學生以及一位老師見了面。據說史普力格是個善體人意的好學生,朋友不多,認真讀書,整天光是坐在書桌前用功。在班上的成績也是名列前茅,但卻不太和女孩子們玩,好像是不太喜歡女人吧!從各種描述來看,他實在是個安分守己,不惹是生非的乖孩子。所以,對於他為什麼被殺,我們更想不出原因,應該算是偶發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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