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吧,」我說,有點惱火。「你不用發愁。我這就去把它停在一個什麼地方,再回來。」
我轉身要走,接待員卻噓著嗓子把我叫回來。
「先生,」他說,「左手那家自助食堂賣快餐,我建議你去買一份牛腰肉快餐味道挺不錯哩。」
我仿佛聽出他的話裏有某種幸災樂禍的嘲弄人的腔調,沒睬他。後來,我才懊悔不該不聽他那明智的經驗之談。
我走到我的汽車我把它停在那兒,五輛成一行跟前,一個穿藍制服的人,頭上戴著和先前那個人一樣的標有「罰款警字第27342號」的帽子,遞給我一張紙條,指出我新犯的一次停車過錯。我無可奈何地歎了一口氣,付了罰款。他審視著一小塊熒光屏後來我才知道,他通過這和總部取得聯絡,屏上亮出了我上一次付過罰款的違犯交通規則過錯的記錄。
「這是你今天第二次犯規了。」他幹巴巴地說。
「我知道。」我說。
「記住!你今天再犯一次規,他們就要沒收你的汽車。」
「該收就收吧,」我像個從容就義的殉道者一樣咕噥著。「我上哪兒去領回來?」
他顯出非常吃驚的模樣。
「領回來?先生!他們不會還給你了。」他收起熒光屏,威風凜凜地走開了。
我回到車裏。我已經懊悔,不該不聽朋友們的勸告,可現在歎息已經無濟於事了,我沒有多少糾正錯誤的機會。我必須找到一個停車的地方,然後回旅館去。在駕駛盤前接連坐了許多鐘點,已經累得我精疲力竭了,我什麼都不想,只想洗個淋浴,上床睡覺。
於是,我又開始兜圈子。
一個小時以後,我還在兜圈子。兩個小時,三個小時……以後,還在兜圈子!而圈子一個比一個來得大。我離旅館越來越遠,直到我完全弄不清自己在哪兒。
我看見人行道上走著一個人,向他打了個招呼。他來到我跟前。
「什麼事,老兄?」他問。
我沙啞著嗓子問:「你聽我說。我是個新來這裏的外地人,我現在急著要找一個地方停車,都快急瘋了。你知道附近有這樣的地方嗎?」
他臉上頓時變得容光煥發,就像聖經裏約書亞望見上帝許給的樂土時那樣。
「別問我,」他樂呵呵地回答,「哈!我再也沒有車了。」
說完,他揚長而去。
我瞅見一個穿藍制服可又不像是個警察的人。我招呼他,問他同樣的話。他用一種屈尊俯就的神態端詳著我,說:「告訴你,朋友!整個宇都明白嗎?全城沒有一處免費停車場。」
「可是總得有個什麼地方呀!」我抽抽咽地說,「也許有一輛停著的車開走,騰出一個位置?」
「你是新來的吧?我理解你為什麼提這樣的問題。不過說真的,要是一個人那麼有福氣,給他的車找到了一個停放的地方,你想,他會放棄那塊空地,讓另一輛車來篡位嗎?」
我不能不表示同意,他說得很有道理。
「可是,難道就沒有一個地點,一個私人停車場,可以讓我停車嗎?」
「你瞧,朋友,」他愜意地靠在我的車窗旁,說,「這個城市的人口密度居世界第一。」他朝著那些高聳入雲的建築群揮了揮手。「這麼多的人住在這兒,你當真以為他們都能給自己的車找到停車處嗎?」
說罷,他走開了。我給撂在那兒,涼了半截。
那一整夜,我在我那家旅館附近不住地繞圈子,轉來轉去,始終沒找到一塊空地。天亮時,我像個敗兵,疲憊不堪,在離旅館不遠的地方把車停了下來。
我肯定找不到一個正正當當停車的地方。不過,此刻我惟一需要的只是修整修整儀容,洗個淋浴,刮刮胡子。我覺得我有這樣做的權利。我猜想,不過幾分鐘的事,不會有人過問的。我下了車,鎖上車門,轉身向旅館大門走去。走不到四步遠,就見一個穿藍制服的人,從他藏身的一堆汽車中間鑽了出來,手裏拿著小熒光屏,朝我走過來。我趕緊鑽進車裏。
「你不能在這兒停車,先生。」他恭恭敬敬地說。
「我在等一個朋友,」我撒謊說,「只消一分鐘就行了。」
「只要你不離開駕駛盤,就沒問題,你可以呆著,」他說,「可是別打算糊弄我我會盯著你的。」他昂首闊步地走開了,可是我看見,他回到了原來藏著的地方,繼續偵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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