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氏春秋

呂不韋 作品 第 25 頁 / 共 128 頁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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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益幸也,賢者益疑矣。故大亂天下者,在於不論其義而疾取救守。

○懷寵

五曰:凡君子之說也,非苟辨也;士之議也,非苟語也。必中理然後說,必

當義然後議。故說義而王公大人益好理矣,士民黔首益行義矣。義理之道彰,則

暴虐、奸詐、侵奪之術息也。

暴虐、奸詐之與義理反也,其勢不俱勝,不兩立。故兵入於敵之境,則民知

所庇矣,黔首知不死矣。至於國邑之郊,不虐五穀,不掘墳墓,不伐樹木,不燒

積聚,不焚室屋,不取六畜。得民虜奉而題歸之,以彰好惡;信與民期,以奪敵

資。若此。而猶有憂恨、冒疾、遂過、不聽者,雖行武焉亦可矣。

先發聲出號曰:「兵之來也,以救民之死。子之在上無道,據傲荒怠,貪戾

虐眾,恣睢自用也,辟遠聖制,‧醜先王,排訾舊典,上不順天,下不惠民,徵

斂無期,求索無厭,罪殺不辜,慶賞不當。若此者,天之所誅也,人之所讎也,

不當為君。今兵之來也,將以誅不當為君者也,以除民之讎而順天之道也。民有

逆天之道、衛人之讎者,身死家戮不赦。有能以家聽者,祿之以家,以裏聽者,

祿之以裏;以鄉聽者,祿之以鄉;以邑聽者,祿之以邑;以國聽者,祿之以國。」

故克其國,不及其民,獨誅所誅而已矣。舉其秀士而封侯之,選其賢良而尊顯之,

求其孤寡而振恤之,見其長老而敬禮之。皆益其祿,加其級。論其罪人而救出之;

分府庫之金,散倉廩之粟,以鎮撫其眾,不私其財;問其叢社、大祠民之所不欲

廢者,而複興之,曲加其祀禮。是以賢者榮其名,而長老說其禮,民懷其德。今

有人於此,能生死一人,則天下必爭事之矣。義兵之生一人亦多矣,人孰不說?

故義兵至,則鄰國之民歸之若流水,誅國之民望之若父母,行地滋遠,得民滋眾,

兵不接刃而民服若化。

仲秋紀第八

○仲秋

一曰:仲秋之月,日在角,昏牽牛中,旦觜‧`中。其日庚辛,其帝少‧,其

神蓐收,其蟲毛,其音商,律中南呂。其數九,其味辛,其臭腥,其祀門,祭先

肝。涼風生,候鳥來,玄鳥歸,群鳥養羞。天子居總章太廟,乘戎路,駕白駱,

載白旗,衣白衣,服白玉,食麻與犬,其器廉以深。

是月也,養衰老,授幾杖,行麋粥飲食。乃命司服具飭衣裳,文繡有常,制

有小大,度有短長,衣服有量,必循其故,冠帶有常。命有司申嚴百刑,斬殺必

當,無或枉橈,枉橈不當,反受其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