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卡狄婭·沃克小姐,您同意做塞思·斯坦福先生的妻子嗎?」
「是的。」
法官凝神數秒鐘,然後,就像在宗教儀式上的攝影師一樣嚴肅(「別動!」),他說道:
「波士頓的塞思·斯坦福先生和特倫頓的阿卡狄婭·沃克小姐,我以法律的名義宣布,你們已經被婚姻結合在一起了。」
夫婦兩人相互靠攏一下,拉起手來,仿佛在為他們剛才完成的手續簽名蓋章。
然後,他們每人遞給法官一張五百美元的紙幣。
「這個是手續費。」塞思·斯坦福說。
「這是給窮人的。」阿卡狄婭·斯坦福說。
於是兩人向法官一躬身,松開韁繩,朝著威爾科克斯郊鎮的方向馳去。
「啊呀!……啊呀!……」凱特嚷著。她驚訝至極,以至於破例地十分鐘沒有
講話。
「這是什麼意思,凱特?」約翰·普羅思先生說。
老凱特放下圍裙的一角,她剛才一直像個職業的繩匠似的絞著她的圍裙。
「我認為,」她說,「他們是瘋子,這兩個人,法官先生。」
「也許如此吧,可尊敬的凱特,也許如此。」約翰·普羅思先生贊同地說,
「不過,這又有什麼可奇怪的呢?……那些結婚的人不是都有點瘋嗎?」
第二章
這一章把讀者帶進迪安·福賽思的家裏,並讓他結識福賽思的外甥弗郎西斯·戈登和女仆米茨「米茨!……米茨!……」
「啥事,好孩子?……」
「迪安舅舅他怎麼啦?」
「我也莫名其妙。」
「他病了嗎?」
「才不是呢!不過,要這麼下去啊,他准會病的。」
這一問一答是在一個二十三歲的年輕人和一個六十五歲的女人之間進行的,地點正是在剛才曾舉行最為獨特的美國式婚禮的威斯頓這個城市,在伊麗莎白路一座房子的飯廳裏面。
伊麗莎白路的這座房子屬於迪安·福賽思先生。迪安·福賽思先生已經四十五歲了,而且看上去只多不少。頭發蓬亂的大腦袋,戴著深度眼鏡的小眼睛,微駝的脊背,粗壯的脖子上一年四季都系著一條領帶,那領帶在脖子上繞上兩圈,那領結一直頂到下巴上,肥大的揉皺的禮服裏面穿著一件背心,那下排的幾個扣子從來沒有用過,褲子太短,幾乎遮不住太大的皮鞋,後腦勺上戴頂帶穗的圓帽子,護住那一頭灰白的亂糟糟的頭發和布滿皺紋的臉,下巴上是一部美國北方人愛留的那種山羊胡子,性格暴躁,怒氣總是一觸即發。這就是在三月十二日上午,他的外甥弗郎西斯·戈登和他的老女傭人米茨所議論的那位迪安·福賽思先生。
弗郎西斯·戈登自幼父母雙亡,由他母親的兄弟迪安·福賽思先生撫養成人。雖說他舅舅有一部分財產要留給他,他並不因此認為可以不再工作,他舅舅也不這麼認為。這位外甥在有名的哈佛大學念完人文科學後,又攻讀了法律,他現在是威斯頓的律師,那裏的孤兒寡婦,房產地界再也找不到更堅定的捍衛者了。他通曉法律條文和審判案例,講話熱烈、中肯,口若懸河,他的同行們,無論少長,都對他十分敬重,而他也從來沒有樹過一個敵人。他一表人才,一頭漂亮的栗色頭發,一雙漂亮的黑眼睛,舉止溫文爾雅,機智而不刻薄,殷勤而不好賣弄。他對美國上流社會的人們所著迷的各種運動都不外行。他怎能不被列入本城最為出色的青年的行列之中,又怎能不愛上赫德爾森博士和他妻子弗洛拉·克拉利西的女兒珍妮·赫德爾森呢?……
但是現在就讓讀者們把注意力轉移到這位小姐身上未免為時過早,讓她與她全家一起出場更為妥當,而這一時刻還未到來。不過這也不會拖得很晚。然而我們在展開這個故事的時候應當章法嚴謹,因為這個故事要求我們必須極端精確。
關於弗郎西斯·戈登,我們要再補充一句:他就在伊麗莎白路的那幢房子裏,只有當他和珍妮小姐結婚的那天才會離開那裏……但我們還是先把珍妮·赫德爾森放在一邊,來談談那位好女仆米茨。米茨是她主人的外甥的知心朋友,她把他當做兒子,或不如說當做孫子看待,因為一般說來,祖母們是保持著母愛的最高記錄的。
米茨是個模範女仆,現在是找不到這樣的女仆了。她屬於一個已經絕滅的種類。這個種類兼有狗和貓的品質,她就像狗那樣對主人忠心耿耿,像貓那樣依戀這座房子。不難想象,米茨對她主人向來是直言不諱的,當他錯了,她就毫不含糊地說出來,雖然她語言有些奇特,法語只能約略地表達出她那饒有風趣的思想,而如果他不願意聽,那只有一個辦法,離開那裏,回到自己的工作室,把自己緊鎖在裏面。況且,迪安·福賽思從來不用害怕會獨自呆在那裏,他肯定會在那裏遇到另一個人物,那人也是以同樣的方法來躲避米茨的勸戒和申斥的。
這個人物與奧米克隆①的稱呼很是相稱。這個古怪的稱呼得之於他那矮小的身材。如果他不是太矮的話,大概就會得到奧米茄的諢名了。他十五歲那年身高四尺六寸時,這以後就沒長高過。他就在那個歲數,以湯姆·威福的真名來到迪安·福賽思家做小聽差。那時的一家之長還是迪安·福賽思的父親。如今他已經五十掛零了,由此可以得出結論,他為弗郎西斯·戈登的舅舅幹事,已經三十五個年頭了。
重要的是說明他到底幹些什麼事。他在迪安·福賽思的工作中當下手,而他對這個工作的愛好至少也不亞於他的主人。
第5頁完,請續下一頁。喜歡 Amo hot驚悚小說,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