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裙子殺人事件

艾西 作品 第 23 頁 / 共 51 頁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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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濤也笑了,然後講述三年前的案子——沒想到,第二被害人死後不到兩周,第三個女孩消失了。而這一次消失,竟為連環殺人案畫上了休止符……

如果將男人比作狗,那麼女人更像貓。

貓兒愛幹淨,總是舔舐自己的身體;貓兒陰晴不定,願意跟你好的時候,會趴在你的膝蓋上,不願意的時候,寧可獨自找地方趴著;貓兒的性格也比狗狗孤僻,這意味著狗狗通常親近人,而貓兒在遇到陌生人的時候,通常會保留它的矜持與桀驁。麥濤是個很有愛心的人,他經常喂食流浪的小動物,按他的說法是:「領養它們,我可能做不到;但只要讓我碰見了,我總要喂它們的。」這一舉動被他老婆劉安心稱為「同情心泛濫」。麥濤既喂狗,也喂貓,如果黃鼠狼和小老鼠能在他面前停留一會兒,他八成也要喂它們。於是,下班回家的路上,他便常常會耽擱一些時間。狗狗很單純,喜歡與人交往,除非受到虐待,否則你給他吃的,它們狼吞虎咽之後,就願意跟著你走。但是貓兒有很大不同。最多的一次,麥濤同時喂過六只流浪貓。那是好多年前的事了,似乎是附近居民家養的大貓下了一窩小貓,主人嫌麻煩,就把它們全都遺棄了。麥濤買了三四根香腸。喂它們的過程有點討厭,因為他往這邊走,貓兒們便往那邊逃。逃也並非徹底逃走,而是躲在車子底下、大樹旁邊,偷偷瞪著他瞧。麥濤只好將香腸掰成一個又一個小塊,隔著老遠扔過去。小貓看看沒有危險,又禁不住香味的誘惑,引發一番爭搶。貓兒有聰明的,也有傻的,幾番下來,有些小貓一口都沒吃到。麥濤便有意偏心地扔,可還是有些小家夥搶不到。末了,手裏的香腸扔完了,麥濤站起身,拍拍手,小貓兒一哄而散。這,通常就是野貓的狀態——即使得到食物,也不見得輕信於你。然而也曾有過一次例外。那也是很多年前的事了。下班回家的路上,他穿過一條長長的、曲裏拐彎的胡同,聽見一只小貓戚戚然的悲鳴。順著聲音抬頭看,在兩米高的房上,蹲了只三個月大的小貓。「餓了吧?」麥濤沖它笑。小貓不會說人話,繼續沖他叫。「你等著啊。」胡同口有一家小商店,麥濤返回去買了香腸。貓兒還蹲在牆上。這是一家小院的院牆,麥濤經常從這裏路過,很少見裏面有人居住。這小貓是誰家的?為什麼會趴在這牆上呢?三個月大的小貓,照例是沒這個本事的。

他想把小貓抱下來。與平時一樣,小家夥就伸「手」打他的手,躲躲閃閃的。「隨便你吧。」靠著高牆有一摞紅磚,大約有1.5米高,他就把香腸掰碎了,往那摞磚上放。小貓禁不住誘惑,試探著下來,可是又怕高,不斷地探著小爪子往下夠。「下來吧你。」麥濤瞅個機會,一伸手抓住小貓,把它放在磚牆上,這期間小貓還很不高興地叫了兩聲。

等到挨著了食物,小貓就低下頭,一邊吃,一邊發出呼嚕呼嚕的響聲。

麥濤看著有趣,繼續把香腸掰成一塊一塊的。「慢點吃,」他說,「要不然撐死了。」

魚這種生物很傻,通常你喂多少就吃多少。初次養魚之人,總是在水缸裏添加太多的食物,第二天魚就肚子朝上,翻了白。

其實年幼的貓狗也是如此,麥濤時不時伸手摸摸小家夥的肚子,見它圓圓地鼓了起來,就不喂了。

他拍拍手,沖它笑笑:「拜拜!」

他轉身離開。

通常,這不會引發什麼反應,貓兒沖他叫兩聲,就不叫了。然後他安心回家,當這事情從未發生過。

不過這一次不同。他走出了幾十米,那貓還在身後叫。

沒吃飽?他想,沒吃飽也不給了,吃多了才是麻煩。反正那麼高的牆,這麼小的貓是跳不下來的。

突然身後「咚」的一聲響,他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隨後是「啪嗒啪嗒」的動靜,貓的叫聲越來越近。

啊?麥濤回頭看,小家夥在他身後不遠處站住了,「喵」地叫一聲,繼續往前走。「哦,你不能跟我回家,知道嗎?不過你也很厲害啦,竟然從這麼高的地方跳下來。」麥濤把它抱回去,放在兩米高的院牆上,笑著說,「這回下不來了吧?

去院子裏面玩吧,找個地方睡覺。」他轉身走了幾步,小家夥故伎重演,又跳了下來,「啪嗒啪嗒」地跟在他身後……貓能從多高的地方跳下來而不會摔死,這個問題眾說紛紜。其實高度不是問題,而是這個小家夥跟著自己走的決心不得不讓麥濤有些欽佩了。「行,你願意跟著就跟著吧,看你能走多遠。」小貓跟著他穿街過巷,遇到了車子便往後縮。麥濤隔了一條馬路,看看沒事,小家夥又連躥帶跑地過了馬路。路邊正在散步的狗看見它,就沖它叫,貓兒一邊兜著圈子盯著狗,一邊繼續跟著麥濤。甚而連過路之人也側目觀察——遛狗常見,可沒見過遛貓的。麥濤自然也不敢快走,唯恐它遭遇危險。就這樣走走停停,慢慢悠悠地經過了無數小飯館香香的誘惑,小貓跟麥濤到了家。「既然你有這番勇氣,沒得說,跟我上去吧!」當然了,因為麥濤工作忙,又是一個人住,不方便照顧小家夥,後來就送了人。從此小貓過著幸福的生活。回憶起這件事來,麥濤常嘖嘖稱奇。因為貓不同於狗,是不常跟著人走的。也有些人把這樣的小貓稱為「賤貓」或「笨貓」。前者是說它的性格與眾貓不同,喂點吃的就跟人走,這行為很賤;而後者是說,人群中總是藏了些虐殺小動物的人,而跟人走的舉動弄不好就會讓它丟了卿卿性命。麥濤忽然意識到,這貓的舉動在人身上出現的概率其實更大。野貓對陌生人的警惕性很高,而社會上的人對其他人的警惕性卻較低。賈珍珍如此,邱麗萍也是如此,兩位花季少女的人生都斷送在了輕信他人這件事上。最糟糕的是,第二案發生之後,幾乎所有辦案人員都相信,凶手會再次出動的。這期間麥濤提出了一個大膽的想法,就像後來艾西說的那樣:假如幾個被害人的生活圈子並沒有交集,也許其他的生活行為中會有相關性,如日常購買的小物件、服裝、文具、手機,潛在的行為方式,吃飯、喝咖啡、娛樂活動……裏裏外外這許多事,總該存在交集。

好極了,在這個提議之下,人力物力再次呈現了極大的浪費。這也是無奈之餘的笨辦法,辦案人員著實忙了兩周。

直到——第三個女孩出了事……

嚴格地說,第三個女孩的失蹤是否與前兩案存在聯系,至今仍是眾說紛紜。

產生不同看法的主要原因說來也比較可笑,因為第三個女孩沒有死,或者說第三個女孩的屍體至今未被發現。

所以,這始終是起失蹤案,官方記錄中未被並入「少女殺手」系列殺人案。並且,為了減小輿論的影響,官方也始終沒有對外宣布此事。「只有……」麥濤說到這裏停頓了一下,「只有孩子的父親一直咬著不放。」「哦,他去找媒體了?」「不,他沒有那麼做,而是每天到警察局來。」「哦,那你們豈不是現在還能見到他?」「那倒不會,他只來了三個月,隨後就再也不來了。我曾經對此很好奇,唯恐他出什麼意外,還給他打過電話,不過他好像把手機號給換了。」「這就很奇怪了。」艾西轉了轉眼珠,「你剛才不是說,孩子失蹤之後,活不見人,死不見屍嗎?」「是的。」「那就是說,孩子只是失蹤,至少有一線希望她還活著。」「是,你這麼理解沒錯,當然也只是一線希望。」「那就有問題了。我沒孩子,不過幹我這行的,多少也能體會為人父母的心情。只要孩子沒被確定死亡,他們是不會放棄希望的,至少不會換手機號。」「應該是。」「不不,這不是應該不應該的問題,而是肯定是的。你覺得他為什麼會換手機號?」「你在暗示父親是凶手嗎?」麥濤忽然抬起頭,斜眼看著他。他也有了些醉意,因此看不清對方的眼神。「難道不可能嗎?你剛才說,第三個女孩的失蹤和前兩個並沒有必然聯系。

如果是這樣的話,會不會有人冒用『少女殺手』之名,做些非法的勾當呢?」「可是他來了三個月,到警察局,每天都來,整整三個月。這麼長的時間,哪個凶手有這樣的膽量和勇氣,成天和自己的對手泡在一起?話說回來,案發時警方也曾把他列為嫌疑犯。」「這話怎麼講?」艾西被弄糊塗了,既然警方懷疑此案系「少女殺手」所為,為什麼又要懷疑痛失愛女的父親呢?「這是因為案件本身很奇特。」

麥濤再次把艾西帶回了三年前的第三宗案件中。

邱麗萍死後的第三周,一個叫方曉曉的十六歲女孩與母親一起在咖啡廳裏喝茶。「咱們晚上吃烤肉吧?」女孩笑著向媽媽提議。「行啊!想去哪兒吃?」媽媽也笑。

母女二人商量好地點後,女孩又說:「給爸爸打個電話吧,咱們晚一點去,不要讓爸爸又吃剩飯。」「你打吧。」「不嘛,我不要,必須你打。」「哦?」媽媽掏出手機,笑了一下,「幹嗎非讓我打,剛給你買了新手機,你不過過癮?」「手機的話,我有的是時間過癮,用不著現在吧?」「好吧。」母親拗不過,只好給自己的老公打了電話,「晚上早點回來,你女兒想吃烤肉了……呃,對,有病人我知道,可也別拖得太晚。要說病人,永遠都會有的,可你也總要有點自己的生活……呃,你這是什麼態度啊?我當然有自己的生活,我也不是工作狂……嘿,你這話怎麼說的,女兒叫你,你愛來不來!」電話打成這樣,女兒方曉曉搖了搖頭,拽了拽藍色連衣裙的衣領。……「你說什麼?」艾西睜大蒙‧的眼睛,「藍色連衣裙?格子的?」「嗯,我知道你想說什麼。沒錯,跟第二被害人身上的那件差不多,但不是相同的款式,更不是同一件。」「真可惜。」「也沒什麼,我查了一下,前一年流行某大品牌的衣服,叫愛戀還是什麼牌子的,格子的。到第二年,你也知道的,街頭巷尾都是這類仿貨,也不足為奇。」……

方曉曉拽了拽藍色連衣裙的衣領,不滿地責怪說:「媽媽,為什麼你總要和爸爸吵架呢?」「這不是我的問題。你知道你爸說什麼嗎?我讓他早點回家,讓他多關心關心自己的家庭和生活。你猜他說什麼?他說我是女人,我應該關注得更多,而不是成天往公司跑。」「行啦,媽,別得理不饒人了。」女兒嘟起了嘴,從自己隨身的小包裏掏出個本子,「看看,你上個月加班五十八小時,比正常人工作一周的時間都多了吧。我再看看爸爸,他上個月加班二十三個小時,比你少了一半還多呢!」「哪有你這麼比的?你爸是大夫,正常工作時間誰都比不了。你現在上高中了,功課他也不管管,總不能指著你媽我這個學文科的吧?」「你爸」、「你媽」,這是人們常使用的字眼,不知道為什麼總給人推卸責任的感覺。特別是在父母雙方互相指責的時候,當著孩子就老用這個字眼,就好像父母做得不對,因為他們是孩子的父母,而並非對方的配偶。「你爸、你媽」,為什麼就不能說是「我老婆、我老公」呢?!

於是,中國的孩子,特別是年輕一代的孩子,跟父母不那麼親,也便有了解釋。因為從小言談話語之間,他就被限定了太多的責任,等他們長大就學會了推卸責任。

倘若父母都在推卸責任,那麼孩子能學到什麼?讓孩子按你做的去做,而不是按你說的去做——以身作則,這個最古老、最簡單的真理,如今已被太多國人拋到腦後去了。

於是,女兒方曉曉和她的母親,就在咖啡廳裏拌了幾句嘴。

這當然算不上什麼大事。吵著吵著,母親忽然拿起手機。「等一下。」她接聽了電話,隨後對女兒說,「你自己先回家吧,我還得去趟公司,老板那邊有點事。」「可今天是你休假。」

「可我是在給人打工。」

母親走到門口,回頭說:「曉曉,賬我已經結了,一會兒再歇歇,你就回家吧,晚上肯定跟你一起吃飯。別忘了再給你爸打個電話,讓他早點回家。」吃什麼啊!女兒賭氣不理她。一個去公司,一個在醫院,九點前能到家就不錯了,還吃烤肉?那麼晚吃飯,誰睡得著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