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來,這事情唯有找水哥當面問個清楚了!
王昭這樣想著,便馬不停蹄地驅車趕往醫院。
王昭去的時候,艾西正好往回走,兩人沒有碰上。艾西徑直回到了自己的心理中心,麥濤正在那兒等他呢!「這事我沒法解釋,你先聽聽這個吧!」艾西把疑惑的麥濤領進辦公室,然後從桌子下面取出一支錄音筆。
若說艾西是個無視咨詢師道德、肆意偷偷錄音的家夥,倒也是言重了。他早就意識到今天上午與告密者的談話非同小可,才出此下策。聽著錄音,麥濤的臉色不由得也緊張起來。
他很快想到了艾西和告密者私下定的交易。然而這也無可厚非,至少站在自己的立場上無法作出指責。人家做的沒錯啊,把一切都算計到了,准備著給你們警方提供線索,甚至只等著告密者從醫院逃走,讓你們方便去跟蹤。這是多麼願意與警方合作的決心啊!不但不能批評,甚至還應該表揚呢!因此也不難看出,艾西是個頭腦多麼精細的人。能漁利的時候,咬住了肉輕易不撒嘴;不能漁利的時候,矛頭一轉,爭取個積極配合警方的美名,又何樂而不為呢?0000機關算盡太聰明,可沒料到警察局大廳出了亂子,告密者逃之夭夭,這正是人算不如天算!當然,麥濤可不傻,他知道直到今天艾西才將自己與告密者私下的協議說出來,這裏面肯定有他自己的小算盤。
不過,麥濤對此不好評論,聽完了,就說:「艾西,眼下告密者從局裏逃走,接下來要怎麼辦呢?發布公告抓捕嗎?」「不,那樣做只會讓身為弟弟的凶手更快地對告密者的幫手下毒手。」「這事你和劉隊商量了嗎?」「自然還沒有,等你回來呢。」「好吧,不過,我能不能再聽一遍這個錄音。」「當然可以。」艾西又播放錄音,看到對方的反應,自己心裏的一塊大石頭算是落了地。
也確實,從頭到尾,這件事也怪不了他!
艾西悠閑地靠在座位上抽煙,可聽著聽著,麥濤忽然一激靈:「等等,把剛才那句再倒一下。」「嗯?」艾西往回倒了一兩秒。
告密者的聲音從錄音設備中傳出來:「……繼承竟然還有時間限制,如果自父親死後兩年內無法達成目標,則視為自動喪失繼承權。」
「等等,就是這句。這話是什麼意思?」「嗯?」艾西茫然,「這話有什麼奇怪的嗎?就是說身為凶手的弟弟必須在兩年內……」
兩年內?!
假如把凶手殺人的原因歸結為那份糟糕的遺囑,那麼凶手現在連續殺人,理應說明這遺囑還在時效限制內。然而,少女殺手最早的行動,卻是從三年前就開始了!
那時候,這兄弟倆的父親應該還沒死,他們當然也就不可能了解到遺囑的細節!「糟了!」麥濤起身太猛,差點撞上了辦公桌,「糟了,這告密者也是凶手!或者說,他才是三年前的凶手,而他弟弟是COPYKILLER(模仿殺手)!」「我碰巧完成了遺囑的內容。」這是告密者曾經說過的話。
什麼叫作碰巧呢?反觀三年前的「少女殺手」,曾連續做過三案。第一案,被害者在平房大院裏遇害,當時被害者的父母外出旅遊,家裏只留下被害者與其年邁的祖母。
被害人在當時被證實與某男xing交好,受到家庭的阻攔,所以被害人被父母鎖在小屋裏。因此,被害人與那男人密謀把鑰匙交出來,讓男人半夜潛入自己家,放她出來。這樣的做法也許在某種程度上,帶有私奔或者媾和的含義。不過,被害人的房門被換了鑰匙,所以她交給凶手的鑰匙唯獨少了這一把。因此,凶手須在開門後潛入她祖母的房間偷得新鑰匙,才能放她出來。不料,老年人睡覺淺,發覺了凶手,而後追到院子裏。兩人發生爭鬥,凶手持匕首意外殺死老人。
被害人與凶手相見後,為此事又發生爭執,凶手惱怒,掐死了被害人。在這一案中,凶手並未留下太多線索。他清理了屍體,並帶走了被害人的衣物。這套衣物被證實很可能是別人送的。那麼,送這衣服的人,理應就是凶手。
從告密者的年齡來看,不過二十歲出頭,而在告密者的談話裏有這麼一句:「不過我弟弟還小的時候,我是看見過的。父親很喜歡他,因此就經常咬一咬他。」告密者認為父親的舉動是愛的表現。
這話的意思顯然是說,告密者比弟弟大了幾歲。那麼推斷到三年前,弟弟的年紀不過十五六歲,而現在才剛剛成年。倒不是說十五六歲的少年就不能殺人,西方就有這樣的殺手。但相比之下,更符合推斷的卻是哥哥。
告密者的話裏還有一句引人注意,他說:「哈哈,父親竟然給他最討厭的我也留下了一半遺產!」
這就是說,告密者曾經與父親的關系很僵,所以後來自己都詫異為什麼父親給自己留下了一半的遺產。問題是,與父親關系很僵的那段時間裏,他在做什麼呢?
第一個遇害者藏在暗中的男友,身份一直難以確認。麥濤曾推斷出,他一定從事可以招女孩喜歡或至少容易接觸到女孩的工作。鑒於他當時只不過十**歲的年紀,不可能從事太高端的職業,那麼現在想想,賣服裝不是一種很好的可能性嗎?
假如他是賣衣服的,B市裏有幾家這樣的地方,就像麥濤曾經帶人突擊檢查過的服裝市場。當時因為證據不足,在茫茫人海中無法鎖定目標,最終放棄了。
如果告密者當時與父親決裂,自己拿了些本錢,開了個服裝攤,這是很有可能的事情。
也許告密者的眼光獨到,總是能進一些數量少但是很精致的小衣服,那麼,博得女孩子的青睞,根本算不上難事。
如果事情真的如此,那麼,第一個受害人的衣服,只怕就是凶手送的。那時候,他未必想過要殺人。
只是由於那一夜和被害人祖母的爭鬥,再加上父親對他的影響,已經暗中扭曲了他的靈魂,他才喪心病狂地殺死了自己的女友。
殺死女友再一次強化了他的黑暗意識。
接下來,他回收了女友的衣物,清理幹淨,繼續擺在自己的攤位上,等待著下一個買下這衣服的女孩……
這也就是第二個被害者的遭遇。
第二個被害人在回家途中消失,警方不是沒有懷疑過熟人的可能,也到處走訪過了。不過,第二被害人沒有男友,也沒見與什麼人交往甚密。的確,她也不曾如此。她的錯誤在於相信了那個看起來很帥氣、很親切的服裝店小老板……
接下來是第三個被害人。從第二個被害人身上取回了那件他魂牽夢繞的衣物之後,他又賣給了方曉曉……不不,自己曾經作過調查,三個女孩子失蹤前所穿的衣物並不相同啊!難道是——凶手在為這件衣服尋找合適的受害人嗎?凶手銷聲匿跡了三年,莫非是他真的找到了合適的主人,而這個主人就是方曉曉?此時的麥濤並不知道方茗和那具女孩屍體之間的關系,但把這些串在一起,足以讓他的血都冰涼了。他們要對付的是兩個凶手:三年前,哥哥連殺兩人,卻因第三個被害人的出現而有了變化,同時也完成了父親的遺囑;三年後,弟弟模仿殺人,為的是完成父親的遺囑。這他媽該死的遺囑,到底是什麼?!到底是什麼……艾西大致了解了。他們的父親,那個早該死掉的老惡魔,顯然在遺囑上要求他們對未來配偶的絕對控制,僅僅是絕對控制,就足以讓一般人望而卻步。但是對他的孩子們來說,這事並不可怕!控制他人的手段是那麼簡單——只須讓人恐懼而已,而頂級的恐懼是對折磨的恐懼。西方的調查顯示,20%的折磨者的孩子會變成折磨者。這不是很奇怪嗎?按理說,被折磨過的孩子應該深深痛恨折磨才對,為什麼反過來他們也會被奴役?原因很簡單,因為社會化習得會讓我們覺得,這是唯一可能的出路。兩人坐在辦公室裏一語不發,腦子卻在飛速轉動著。然而,無論他們想得再多、想得再對,一個不容忽視的問題是:沒有抓到身為模仿殺手的弟弟不說,連哥哥也被放走了。接下來會發生什麼,誰也說不清楚……曾經,中國人的一生可以微縮在薄薄的數頁紙張內——這些紙張叫作檔案。
檔案幾乎包括萬象,從你降生之前就開始了,包括你的父親、母親,甚至追溯到更早以前——包括你的祖上。檔案裏記錄了他們是誰,叫什麼,從事過什麼職業,特別是還要標注上他們的出身成分。也許就因為成分和人家不同,你一生的命運就被人定了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