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不容易,檔案從你的上幾代人寫到了你,哦,很可惜,你的一生都被容納進去了。它標志著你從小學到中學——假如有幸還會包括大學——的一切都被記錄在案。如果你碰巧還做了一些壞事的話,這上面也會留下汙點。假如沒有,恭喜你,你要參加工作了。同樣地,工作中的那些細枝末節沒人關注,它更願意記錄你的大是大非。還好,大多數人在一個崗位上堅持了一生,並沒有不良記錄。隨後,你從工作中被解放出來,退休回家養老,不過那也有記錄,直到死神召喚你回家吃飯……曾經,這樣的檔案讓無數逃犯無所遁形。除了高科技的DNA和指紋記錄在那個時候是想都不敢想的之外,檔案幾乎包含了你能想象的一切。
然而時代變了,這就意味著,追查一個凶手的一生成為了一件很困難的事情。
告密者留下了少量關於追蹤他的線索,只是能派上用場的不多。告密者將他的父親描述成一個有錢的暴君,這就很容易讓人聯想到那些借著改革開放的機會,利用投資和房地產暴利圈了很多錢的金融巨鱷。其實卻未必,他們的父親未必那麼富有,只是可以躋身於富人行列罷了。
告密者還提到父親先後有過兩任太太,這在富人裏不算罕見。兩任太太先後病故,且都是心力衰竭,這本是很有希望追查到的線索,但誰能保證告密者說的這些都是實話?
警察工作的無奈之一,便是在無路可查的情況下,不管是真的還是假的,只要是對調查有幫助的線索,哪怕只是希望而已,都要徹查到底。
警察工作的無奈之二,則是沒能注意到送上門來的凶手,而後竟讓他逃走了。
實際上,這種事實在不能怪警方無能。想想看,美國大名鼎鼎的黃道宮殺手佐迪亞克不也是在公園殺人後,從兩位趕到現場的巡警面前大搖大擺走過的嗎?歸根結底是因為,在並未掌握凶手特征的情況下,人們無法將每一個違法犯罪的人都當作是本案的凶手。這種無奈其實很好理解。以告密者為例,告密者因劫持人質被警方抓獲。然而,告密者的精神狀態並不穩定,至少表面上看起來是這樣,告密者行凶又是在心理中心,這不也從另一個層面驗證了他有病的可能嗎?告密者到警察局後一語不發,可你又能把他怎麼樣?虐待他?拷問他?對精神病患者施以酷刑,你也太不人道了吧!這裏暗示著一個很簡單的邏輯:城市裏發生了大案,多人被殺,即使情況嚴峻,你也不能把每個闖紅燈肇事的人或偷雞摸狗的小盜賊都當作凶手來審問一遍。假如你沒有理由懷疑一個目標,你就難以從他身上挖掘到你想要的東西。可是,懷疑這種工作,除了警方之外,不正應該是犯罪心理師的工作嗎?也許吧?!這些年來,被影視和文藝作品誇大了的犯罪心理師,處境其實極其艱難。大名鼎鼎的偵破「風鈴草」一案的犯罪心理大師又如何?風鈴草殺手陸續作案十年,十年!就像陳奕迅唱的那首歌一樣,曾經的情侶分道揚鑣,都人到中年了!十年!想想你周圍城市的變化,只怕許多城市格局都不是你記憶中的那個樣子了。一個犯罪心理師在整個約克郡警察局的配合下,日積月累地工作,厚積薄發,才造就了這轟動歷史的一案的最終告破。而在文學作品中,十年時間被簡化成了十天,甚至是一天!頂著一個被神化了的光環,真正奮鬥在其中的人們,卻不得不經受旁人的質疑。也許,麥濤決心辭去這個工作,多少也正因為這一點吧。而今,麥濤為這三年前的懸案又回來了,雖然只是負責一案而已,且只是做個顧問,可他覺得身上的擔子還是很沉重。麥濤這樣想,艾西可是截然不同。艾西挺開心的,他無疑曾是最接近案件核心的人,最重要的是,他與警察局毫無關系,現在沒有,今後也不打算有!頂多和警方做好朋友就行了。這想法非常高明——他能得到最大的幫助,卻不給人家當手下;享受著只屬於他的自由,卻擁有極高的美譽和口碑!
從思想的成熟性上來看,艾西和麥濤根本就不處在同一層面上。當然,沾沾自喜是沒有好處的,得意洋洋也會招致別人的嫌棄,因此艾西表現得非常謹慎,一點都不張揚。在警察局的會議室中,他把所有說話的機會都留給了麥濤,反正麥濤的講述中多次提到了自己的名字。然後,他就對著他們親切地微笑。
警員們在明白了自己的目標是什麼之後,顯得幹勁十足。雖然手中可追查的資料並不多,但也夠忙活一陣的了。有時候,人就得為哪怕一丁點渺茫的希望奮鬥,不是嗎?
在大家分配到任務,正准備著手去做的時候,化驗室的同事敲敲門走進來,小聲和劉隊耳語了幾句。劉隊的眉毛擰成一團:「嗯,大家靜一靜,還有件事。昨夜我們發現的屍體經DNA檢驗,並非三年前失蹤的方曉曉。」
劉隊這番話說得不明不白,可人群中還是炸了窩。誰都聽說了,法醫方茗瘋了,當然他的瘋並非毫無理由。他的女兒方曉曉在三年前失蹤了,而方醫生認為自己解剖了女兒,換作誰,八成都要發瘋的。然而DNA鑒定的結果是,法醫和昨夜的女屍並沒有血緣關系。這就等於說,他們找到的屍體並非三年前就失蹤了的方曉曉。
艾西和麥濤長出了一口氣:不是就對了!他們相視一眼。
艾西點點頭,請麥濤說話。
麥濤於是說:「嗯,這結果也支持了我們的一個猜測:凶手有兩個,三年前作案的告密者和現在作案的模仿凶手。告密者在連殺兩人之後銷聲匿跡,原因並非其改過自新,而是得到了他想要的人,也就是方曉曉。我們不知道方曉曉到底有什麼魅力,可以讓告密者回心轉意。總之這三年的時間,方曉曉都和告密者生活在一起,告密者也就沒有必要去行凶了。因此,我們有理由相信,方曉曉還活著,至少到昨天為止,她還活得好好的。但是,一個很不幸的推論是,她現在可能身處險境,因為她是最有可能暗中給艾西提供線索的那個人。既然凶手已經起了疑心,那麼他便有可能威脅到方曉曉的安全。告密者神色慌張,急著逃走,其中也有這個理由。」「是說他們要窩裏鬥嗎?」有警員接過話茬,「那挺好的啊,可喜可賀。」「胡說什麼呢!」劉隊瞪了那人一眼,有些話他沒法當眾說。方曉曉可是方茗醫生的女兒,她是一個無辜的受害者,現在有了危險,怎麼能慶賀呢?當然話不能這麼說,因此他兜了個圈子,說了些官面上的話:「別說方曉曉了,即使是凶手,那也是一條鮮活的生命!我們做警察,就是為了保護民眾的安全,不能因人而異。好了,你們下去處理手裏的事吧。」
劉隊宣布散會,只留下艾西和麥濤。「艾先生。」劉隊轉向艾西,顯然也很關注方茗的情況,「這我就不理解了,既然方茗已經痛失愛女那麼多年,為什麼反過頭來竟然會認錯呢?」「不不,方先生並沒有認錯。」「啊,你這話什麼意思?你們剛才不是說,已經懷疑過昨晚的受害者並非方曉曉了嗎?」
艾西看看麥濤:「這個問題還是由我來解釋吧。實際上,人有一種很簡單的心理叫作泛化。成語說得好,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繩。其實井繩有什麼可怕的呢?只不過是因為它的形狀有點像蛇而已。可見人們會把自己的心理感受擴大到其他同類目標上。方先生三年前失去女兒,產生了精神問題。嚴格地說,他可能把對女兒的思念轉移到其他類似的女孩身上。當然,這也不是說他看到誰都覺得像自己的女兒。也許在他心裏一直擔心女兒已死,因此,在停屍房裏工作的這幾年,接連兩次接觸女孩的屍體,就讓他產生了這種錯覺吧。」「哦,這我明白了。那麼,現在方曉曉活著的概率有多大?」「現在,我只是說咱們交談的這個現在,方曉曉無疑還活著,但是告密者回去之後,就不好說了。他們兄弟對峙,總要拼個你死我活,而方曉曉夾在中間,最容易殃及池魚。」「那你有什麼好辦法嗎?」「沒有!」艾西這一次是鄭重其事地搖了搖頭。哪怕還有一點點的機會,他也不會坐視不理的。可他真是沒有辦法了,你總不能期待著告密者再來聯系自己吧!「麥濤,你呢?你有什麼想法嗎?」「沒有!」
……
劉隊歎了口氣:「那好吧,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
走一步看一步,這危急關頭,看到哪兒算呢?沒人知道!0000這兄弟倆的身份是不好定位的,眼下最值得期待的就是確認他們父親的身份,也許能據此找到兩兄弟的藏身之處。「稍等!」麥濤本打算去跟進警員的工作,走到門口,忽然想了起來,「稍等,我倒是想到了一個主意——可以讓艾西去做一次節目。」
啊?!艾西自己都沒有想到又來了一次露臉的機會。「什麼意思?」劉隊狐疑地看著他。「很簡單,由您和艾西一個代表警方,一個代表心理工作者,聯合召開一場記者招待會,然後把消息放出去,接下來等熱線電話就好了。」「等一下,我不明白,對民眾宣布兩個連環殺手的存在,不是會引起極大恐慌嗎?」「不會啊,這一節您可以不說的,交給艾西就OK了。對嗎?」「哦,我明白你的意思了。」艾西接著說,「你只需要把所有的罪名推到告密者弟弟身上,然後由我來表示,現在告密者和他女友都受到了威脅。雖然我們沒有告密者弟弟的照片,不過告密者被你們帶來的時候,肯定有拍過照吧。就用這張照片,肯定會有人認出他來的。隨後你再發表一個聲明,表示警方會盡最大努力去營救告密者的女友,凡舉報信息真實有效者,都能獲得獎勵等,就行了啊。」「話不是這麼說的吧?」劉隊轉了轉眼珠,說道,「我不是沒想過這個法子,可是這樣一來,不就等於在媒體面前曝光了告密者女友的身份嗎?這樣一來,凶手會加速殺死她。她僥幸活了三年,要是被我們害死了,我對方醫生該如何交代?」「那倒未必。按我們的分析,要殺早就殺了,用得著等到現在嗎?」「為什麼?」「很簡單,您想想,假如您是凶手,從昨天開始在媒體上看到自己的哥哥,懷疑哥哥有心揭露自己,您會怎麼做?」「我想做的很多,比如把告密者滅口,當然這我做不到就是了。」「對,凶手也是這麼想的。但是人在警察這裏,他當然做不了。實際上,他也未必願意這麼做。」
「何出此言?」「因為他是個COPYKILLER,模仿殺手,是從原殺手身上進行學習和模仿的。也就是說,如果把殺人當作工作的話,原殺手就是模仿殺手的師父。」「是的,然後呢?」「原殺手不但是模仿殺手的師父,還是他的哥哥,這關系非同一般。應該說,弟弟對哥哥有著超越尋常的崇拜。因此,他在電視上看到哥哥時,誰都能明白自己被出賣了,可他仍不完全相信,所以才給我設了個局。「他當然知道,僅靠著告密者一人,還深陷警察局,拿自己是沒辦法的,所以他猜到告密者會用幫手。以他們兄弟的關系來說,他當然也知道這個人最有可能是方曉曉。不過,在凶手的猜測被證實之前,他什麼都沒有做,對吧?他只是給我設下了一個陷阱,其實那都不算是陷阱,如果是的話,他會在我第一次進入穀倉的時候就對我下手。可他沒有這麼幹,說明他本身對這件事持保守態度。當看到我出現後,凶手自然完全想清楚了事情的來龍去脈。不過我認為,他最想弄清楚的是哥哥為什麼會背叛自己。雖然他很憤怒,不過在這件事水落石出之前,他絕不會下手殺死方曉曉。」「你的意思是說,告密者去得越晚,方曉曉就越安全?」「那當然不是,只怕虐待是少不了的,但是她肯定能保住一條命。」「可這並不能消除新聞報道的影響啊!」「對,但是凶手不見得能看到就是了。他正忙著對付方曉曉和自己的哥哥,哪有這個閑心去看電視。」「等一等,」劉隊忽然想起了一個問題,「凶手怎麼知道他哥哥從我們這裏逃走了?」「不,他不知道,但是告密者逃走之後,會立刻回去查看,當他發現方曉曉不見了,自然會給弟弟打電話。」「不不,這我明白,但是他不知道他哥哥能不能逃走,或者我們能不能放走他啊!」「這很簡單啊。他哥哥有什麼罪狀嗎?哥哥在我這裏劫持人質的時候,我不是做過一次節目嗎?那時候我也說過的,劫持者精神狀態不穩定,疑似患有精神疾病。這當然只是一種宣傳手段,實際上那時候我並不確定。可既然做了這期節目,凶手就知道哥哥被放出來是早晚的事。至於方曉曉,他可以先綁架來,再施以監控,放著留她一條命在,也很容易辦到。」「可我仍然覺得這事冒了很大的風險……」劉隊遲疑不決。
在劉隊的心裏,很不願意拿受害者的生命去冒險,更何況這受害者是發了瘋的法醫的女兒,失蹤了三年的方曉曉……既然隊長不肯下命令,艾西和麥濤幹著急也沒有用。
不過麥濤又想到一個折中的辦法:「這樣吧,節目還是要做的,咱們只說告密者患有嚴重的精神疾病,無法聯系到其家人,懇請媒體予以關注,幫咱們找人,不就行了嗎?反正總有人能認出他來。」「這沒問題。」劉隊作了決定,反正幹坐著也沒有意義。這時距離告密者逃離警察局已過去了兩個半小時……
刑警王昭並不負責少女殺手一案,他另有打算。拿著從水哥櫃子裏找出的那雙女鞋,他也找到了化驗室。「今天這是什麼日子啊,都來踹我這寡婦門!平時沒人來啊,可清閑了。」化驗室的同事開著玩笑。
王昭沒理他,也笑不出來,直愣愣地問:「如果我給你這雙鞋,你能幫我確定它的主人嗎?」「開什麼玩笑,我可沒這本事。不錯,鞋只要被人穿過,多少都能提取到一些皮膚碎屑來,我可以提取DNA,但是不知道是誰啊。」「很好辦,你去和陳真佳子,也就是三天前咱們發現的屍體進行比對。你還存著記錄嗎?」「當然!」
化驗師說幹就幹,忙碌了一小會兒。「如何,能確定嗎?」「是的,能確定,這雙鞋的主人真是陳真佳子。你從哪兒找到的這雙鞋?」
王昭沒理他,徑直離開警察局,驅車趕往醫院。
一路上,他的心裏別提多難受了,可他中間還是停下來買了一束鮮花。
等到醫院的工作人員問明他的來意時,他出示了自己的證件,要求對方不要驚動他人,自己只是來看看今天才辦理入院的老朋友——法醫方茗。方茗與上午的狀態截然不同。他更沉悶了,低著頭,換上了病號服,完完全全地成了一個病人。醫護人員安排他們在一處環境舒適的休息室裏坐下,方茗低垂著腦袋,看也不看王昭一眼,仿佛根本就不認識他。「水哥?」王昭親切地叫了一聲。這一聲別提多難過了,叫得眼圈都有些發酸。方茗沒理他。「水哥。」王昭又說,「您女兒的案子現在有線索了,凶手就快被抓到了,您別著急。」方茗還是沒理他。王昭一陣心酸。可有什麼辦法呢,案子該問總還是要問的。「水哥,您認識這雙鞋嗎?」王昭把包好的陳真佳子的鞋放在桌面上。方茗看也不看,沒任何反應。「水哥,求求您說句話吧。您為什麼要拿走這雙鞋?你給我個解釋,您說點什麼我都信。」方茗沒言語。「唉!」王昭歎口氣,「水哥,局裏數咱倆關系最好,事情變成這樣,我也不願意啊。法律您還不懂嗎,這事要是您幹的,您說出來也沒關系。都過去了,瞧您現在的樣子,沒人能把您怎麼樣!」方茗不回答,只是低頭摳著自己的手指頭。王昭情急之下拍了下桌子,可也使不上力氣。方茗這才慢悠悠地抬起頭,晃了晃腦袋,木訥地看著他:「我……認識……你嗎?」「……」王昭掰著自己的手指,幹著急,可也說不上什麼來。「算了,您安心養病吧。」坐了一會兒,王昭沒辦法,站起來,「今天這事,就當我沒來過吧!」王昭伸手去拿鞋,方茗的手也顫顫巍巍地去摸那雙鞋。……什麼意思?「水哥,你認識這鞋?」「嗯,我認識啊。」「你快說說,這到底是怎麼回事?」「這是我老婆的鞋……」「你老婆?!水哥,咱別開玩笑。這不是陳真佳子的鞋嗎?」「陳真佳子?她是我老婆啊……」……
跟瘋子是不大好聊天的。王昭這才相信艾西他們所說的話,他的水哥徹底地崩潰了……王昭用力一扯那鞋,方茗摸不著了,手還往前夠了兩下。
王昭轉頭不去看他,抹了抹眼睛,離開了接待室。「您回去了?」護士問他。「啊,我回去了。」王昭吸吸鼻子,「勞駕你們,請一定要照顧好他,拜托了。」「是,這是我應該做的。院長親自交代過了,方先生會得到最好的治療。」
這他媽還能治得好嗎?王昭不懂,也不想懂,只好離開醫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