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科醫師

李林麒 作品 第 43 頁 / 共 85 頁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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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醫生,你有他們的病曆證明嗎?」警官問。

「有!有有!」蕭白趕緊去將他們的病曆都拿出來給警官看。

警官看完了無奈地點了點頭,「那我就不再送回去,直接放你們醫院了。按我市肇事精神病人的規定,他們屬於強制醫療的範疇,我們會負責申請劃撥相關的治療費用。」

「好,好好……」蕭白說話都結巴了,連連點著頭。

我第一次看到冷靜的蕭白說話這麼結巴,我知道他為什麼結巴,那是高興的。

警官走了以後,蕭白馬上去安排他們的病房和床位。我看到他在那兒忙著,笑著,像個孩子一樣地傻笑著,那是發自內心的笑。護士們也笑著,她們笑著,笑著,淚流滿面。她們抹了抹眼淚,繼續笑著……

你知道嗎?人在最高興的時候也會流淚的……

蕭白忙完了一切,才回過神來,他看到了我在這裏享受地看著。

「你教瘦子他們這麼做的?」蕭白問。

我點了點頭,「既然申請不了無保,那就去肇事吧,反正一樣可以進精神病院。」

「你不怕警方查出來,告你教唆精神病人肇事?」他傻笑著問。

「別忘了,我也是精神病人。」我得意地回道,然後我又愣住了,「按理說,這個你應該比我懂的,為什麼不這麼做?」

他搖了搖頭,說:「我當然懂,我只是怕他們不是被送來精神病院,而是偷偷被拋棄到鄉下去,我冒不起這個險……」

我語塞了,原來我剛剛做了一件這麼危險的事。連我自己都沒發現,我差一點就將瘦子他們推進火坑。不過還好,總算是成功了。還好,我們有一個負責的市政府。真的,我從未像現在這樣感激我們的市政府。

從那以後,市政府宣傳欄的玻璃窗經常碎。我們一聽到消息就會笑,因為我們知道,他們又可以回家了。這裏就是他們的家,這裏有真正愛他們、保護他們、治療他們的人。

法律規定是死的,人是活的,所以法律也可以很靈活。我知道我在犯罪,我犯了教唆精神病人肇事罪。如果這算犯罪的話,我很榮幸我能犯這個罪。我會為我的罪感到極大的光榮,我願意為我的罪微笑著接受審判和懲罰。

法律規定是公正的,這點我毫不懷疑。但法律是合情合理的嗎?就像這些被家屬拋棄的精神病人,他們無法從民政部門那裏申請來無保醫療救助金,卻可以通過犯罪來獲得強制醫療。我真的很想問一句:這樣的法律和規定算不算在教唆犯罪?

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我再請問一句:法律都能犯罪,為什麼我不能?

如果答案是否定的,那我也請問一句:如果這樣不算犯罪,那我的罪還算不算罪?

你可以說我在狡辯、詭辯。但我不是在逃避我的罪,相反,我很願意承認我的罪,因為我認為能犯這個罪,是我的榮幸。

其實我並不是在質疑法律,或者在教唆犯罪。我只是希望法律能更完善些,社保和公益機構能更健全些,給他們一個安生之所。我只是希望能有更多的人來關注這個群體,這個被社會刻意忽視和拋棄的弱勢群體。

後來蕭白的那個「私人醫院」還在繼續開著,作為一個臨時安置處。在「砸玻璃」之前,先安置治療一段時間。等他們懂得怎麼執行這個「任務」時,再放出去。我真的很感謝我們能有這麼一個負責的市政府,他們並沒有推卸或者逃避責任,而是原原本本地將他們送回了精神病院,給予強制醫療。

我從未像現在這樣敬愛和感謝過我們的市政府,真的。

雖然蕭白還是一樣的辛苦,但壓力比之前小多了,他也不用再為錢發愁了。

還有蕭白救過的那個孩子,他父母後來並沒有找蕭白的麻煩。人都是有良知的,我相信這點。不過那孩子的父母也沒有向蕭白表達過謝意,可能是忘了,也可能是太忙。不過蕭白並不在意,真心幫人原本就不求酬謝。

下班後蕭白並沒有回家,因為現在他所有的病人都在醫院裏了,他不用急著趕回去加班。蕭白和我,還有那八個剛回家的寶貝,一起去幫雨默過了生日。

生日,這是母親最痛苦的日子,也是你呱呱墜地的日子。所以在你慶祝生日的時候,千萬別忘了感謝你的母親。別忘了她是怎樣付出自己的骨血,鑄造和養育了你。也是從想到這點開始,我再也沒出現過自殺的念頭。否則我第一個對不起的,就是給予我骨血和生命的母親。

自殺同時也是謀殺,有罪的,很深的罪,連死都無法逃脫的罪。因為你如果自殺成功了,你的罪將會降臨到關心你的人身上,他們要替你接受審判和懲罰。

雨默很開心,她許了個願,吹滅了蠟燭。我們開始分蛋糕吃,她將一塊巧克力奶油刮到了我的鼻子上。我又從鼻子上刮下來,放到嘴裏。

「甜的!」我說。

然後雨默就咯咯笑了起來。

「有什麼好笑的?」我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