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齊書

蕭子顯 作品 第 52 頁 / 共 389 頁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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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以其既加人功,可法於五味,以象酒之五齊也。今欲鮮、槁各雙,義無所法。」

‧之議不行。

十年,詔故太宰褚淵、故太尉王儉、故司空柳世隆、故驃騎大將軍王敬則、

故鎮東大將軍陳顯達、故鎮東將軍李安民六人,配饗太祖廟庭。祠部郎何‧之議:

「功臣配饗,累行宋世,檢其遺事,題列坐位,具書贈官爵諡及名,文不稱主,

便是設板也。《白虎通》雲『祭之有主,孝子以系心也』。揆斯而言,升配廟廷,

不容有主。宋時板度,既不複存,今之所制,大小厚薄如尚書召板,為得其衷。」

有司攝太廟舊人亦雲見宋功臣配饗坐板,與尚書召板相似,事見《儀注》。

十一年,右仆射王晏、吏部尚書徐孝嗣、侍中何胤奏:「故太子‧太廟,既

無先准。檢宋元後故事,太尉行禮,太子拜伏與太尉俱。臣等參議,依擬前典。

太常主廟位,太尉執禮‧,太孫拜伏,皆與之俱。正禮既畢,陰室之祭,太孫宜

親自進奠。」詔「可」。

建武二年,有司奏景懿後遷登新廟車服之儀。祠部郎何佟之議曰:「《周禮》

王之六服,大裘為上,袞冕次之。五車,玉輅為上,金輅次之。皇後六服,‧衣

為上,‧翟次之。首飾有三,副為上,編次之。五車,重翟為上,厭翟次之。上

公有大裘玉輅,而上公夫人有副及‧衣,是以《祭統》雲『夫人副‧立於東房』

也。又鄭雲『皇後六服,唯上公夫人亦有‧衣』。《詩》雲『翟‧以朝』。鄭以

翟‧為厭翟,侯伯夫人入廟所乘。今上公夫人副‧既同,則重翟或不殊矣。況景

皇懿後禮崇九命,且晉朝太妃服章之禮,同於太後,宋代皇太妃唯無五牛旗為異。

其外侍官則有侍中、散騎常侍、黃門侍郎、散騎侍郎各二人,分從前後部,同於

王,並置百官,擬於天朝。至於晉文王終猶稱薨,而太上皇稱崩,則是禮加於王

矣。故前議景皇後悉依近代皇太妃之儀,則侍衛陪乘並不得異,後乘重翟,亦謂

非疑也。尋齊初移廟,宣皇神主乘金輅,皇帝親奉,亦乘金輅,先往行禮畢,仍

從神主至新廟,今所宜依准也。」從之。

永泰元年,有司議應廟見不。尚書令徐孝嗣議:「嗣君即位,並無廟見之文;

蕃支纂業,乃有虔謁之禮。」左丞蕭琛議:「竊聞祗見厥祖,義著《商書》,朝

於武宮,事光晉冊。豈有正位居尊,繼業承天,而不虔覲祖宗,格於太室?《毛

詩·周頌》篇曰:『《烈文》,成王即政,諸侯助祭矣也。』鄭注雲:『新王即

政,必以朝享之禮祭於祖考,告嗣位也。』又篇曰『《閔予小子》,嗣王朝廟也』。

鄭注雲:『嗣王者,謂成王也。除武王之喪,將始即政,朝於廟也。』則隆周令

典,煥炳經記,體嫡居正,莫若成王。又二漢由太子而嗣位者,西京七主,東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