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面包車竟然著火了。
嘎吱一聲。王占元猛踩刹車。然後我倆的身體同時往前一躥,各自一頭撞在了前擋玻璃上。他的頭上碰了一個大疙瘩。我的頭上則是舊傷加創,更嚴重了,血馬上滲透了紗布,順著往下流出來,淌到了臉上。
但顧不上喊疼,在這個時候誰敢耽擱,車裏還燒著火呢!他這面包車子又改成了燃氣,後面擱置著一個大氣罐子,等同於一個大炸彈。
王占元先打開了車門子,窩著身子往外一跳,像個刺蝟一樣,一頭攮到了路邊的草溝子裏。我也打開門,一瞬間想到了電視裏面的情節,碰到這種汽車著火的情況,都是把胳膊往前伸開,縱身朝前一撲,隨著後面一個爆炸,氣浪推動,身體遠遠地飛出去,再落地一滾,非常的帥氣。
於是,我也學著伸開胳膊,雙腿一蹬,將身子繃得筆直,往車外面撲去。這麼一個經典動作使我結結實實地摔在了堅硬粗糙的水泥地面上,更糟糕的是,下巴重重地磕在了上面,加上狠狠地摩擦了一下,疼得我差點兒沒暈死過去。
一輛摩托車疾馳過來,來不及刹住車,從我後腰上碾壓過去了。騎摩托的問候了我一句傻逼你找死啊,便再也不管我,加大油門逃竄了。這下,我站也站不起來了,努力的爬動著身子,盡量離面包車遠一些。
轟然一聲,沖天火光竄起,面包車爆炸了,由於離得不夠遠,我到底還是享受到了熱氣浪的洗禮,被掀翻到了路邊的河溝子裏,裏面爬著蒼蠅蛆蟲的臭水迅速將我淹沒。
喝了幾大口臭水,險些把我給嗆死,虧得王占元及時從路那邊的草溝子裏沖出來,將我給打撈了上去。坐在路沿上,我用手指頭扣動喉嚨,將肚子裏面的東西吐了個一幹二淨,然後翻著白眼,生氣地說道:「買的啥王八孫車啊,咋會著火?」
「都他媽怨你了,應該是因為你掉下來的那根煙,上面的火頭沒熄滅,點燃了潑灑出來的汽油!」王占元抱頭懊喪地說道,又抹起了眼淚,「車花三四萬買的呢,還沒滿一年,就成這樣了!」
我掏出鏡子一照,頓時張嘴哀嚎起來。我的下巴擦掉了一塊肉,露出了白生生的骨頭,還不斷地滲出血往下滴淌著。
慘了,這下估計要毀容了。
村子裏的人跑著過來了,一個個折騰得上氣不接下氣,看到我們後,就停下來往地上一坐。不少人都拍著大腿,搶天呼地,喊爹罵娘的哭開了。
原來又死了幾個人,但不知道他們為啥死的。反正都是正在跑著跑著,突然就一頭栽到地上不動了,將其翻過身一看,從七竅裏流出了臭烘烘的黑血,一探鼻息,已經沒氣個鳥。有人見死的是自己的家屬,悲慟恐懼的情況下,始終舍不得扔下屍體,便想扛起背回家,誰知道,背著跑了一會兒,屍體就迅速腐爛了,爛得非常嚴重,跟死了好幾天的臭魚一樣,用手一抓肉就穿了,直接給抓到骨頭了,隨著顛簸,腐爛的肉零七八碎地往下掉落,只好忍痛把屍體給扔了去。
第二十章 驚變
場面亂糟糟的,成了一堆黑疙瘩的面包冒著煙,村民痛哭不已,指著上天咒罵。我直挺挺地仰面躺在地上,舉著小鏡子,一邊照一邊歎氣流淚。
有人走過來狠踹了我一腳,讓我別再照鏡子了,否則撕了我。王占元問我咋辦,我說先打道回府吧。便央求幾個好說話的村民做了個簡易擔架,抬著我往村裏趕去了。
回到家,休息了大概四五天,我才能站起來了。這天氣候涼快,我來到院子裏,坐在太師椅上,正照著鏡子默然流淚時,王占元又來拜訪了。我不想搭理他,可人家帶了燒雞來,我只好一邊啃著燒雞,一邊跟他說著話。
「二桃,這氤氳血屍到底是啥?」王占元沏了一杯茶遞給我,問道。
「是一種很邪很厲害的屍體,專吸收活人的精元,會出汗。但流出來的汗就跟血一樣紅且腥臭,就跟汗血寶馬一樣,但這氤氳血屍在生怒時,會吐出一種紅色的煙霧。這種煙霧含有非常烈的劇毒,只要吸入一點,人身上的血就會敗壞掉,變成黑色的,打七竅裏流出來,自然就無法活命,而且遺體會高度腐爛,到最後連骨頭都能化成稀泥!」我一邊解釋一邊搖頭,愁眉不展。到目前為止,我還沒有研究出對付氤氳血屍的法子。連參冥門書籍裏都這樣記載:遇見氤氳血屍,逃。
「那這氤氳血屍是咋變成的?」王占元揪下來一塊雞肉,把上面的殘留的幾根白毛細心地扯掉,然後遞給了我。
咬了一口肉,我翻了翻白眼,讓他再給我剝一般大蒜,然後才給他講了起來。
其實有一種怪異的現象會發生,那就是屍吃屍。當一具會活動的屍體吃掉一千個活人和一千個死屍之後,體內的陰陽指數達到極限,一經中和會再死一次,若還能複活,就蛻變成了氤氳血屍。
現在,有一個讓人解不開的疙瘩,那就是氤氳血屍咋會進入到李家的棺材裏,又是誰往棺材蓋子砸上了棺材釘。
吃飽喝足後,我讓王占元沒事先回家。
待他走後,我拿起鐵鍁,在院子裏的某個角落挖了起來。
挖了大概有兩個時辰,一個能容一人站進去的深坑形成了。我跳進去,又用土把自己給埋了起來,把土埋到脖子的時候,有一個人走了過來,是一個留著大長辮子的姑娘,如果從後面看起來,她的身材亭亭玉立,楊柳細腰,長腿繃得很直,不曉得的還以為是一個漂亮的黃花大閨女呢!可一旦她轉過身,絕對能把一個普通人給嚇死。因為她的臉奇窄,只有兩寸寬,長約有二十公分,上面五官齊全。說她是攆人鬼吧,但她的頭不搖,也只是臉窄,身體跟普通人無異。
她是我在外流浪時撿到的。確切地說,她並不算是一個人,因為她沒有影子。但到底是個啥,實際上我也不知道,連她自己都說不清。當年我遇到她時,她正被一群搖頭棒子,也就是攆人鬼在追趕,那時我正好偷了別人家一只狗,打算賣了去,但聽她一直喊救命,於心不忍,就把狗放過去,把搖頭棒子給嚇退了,救了她一次。打那以後,她死心塌地的跟著我。我給她起了一個名字叫阿全。
我讓阿全拿起鐵鍁,把我完全給埋起來。前面提到過,我是一個被養屍,每過兩個月左右,我都要呆在地底下,與空氣完全隔絕,讓地表深處的陰氣滋養上一整天,不然的話我會感到很疲憊。
至於阿全,她埋了我之後,就會鑽入我的床底下,老實地呆著,一般情況下,沒有我的允許,她不會隨便出來嚇人。
在一片黑暗和窒息感中,我沉沉地睡了過去。
第二天的下午,我從深坑裏鑽了出來,洗了一個涼水澡,換了一身幹淨的衣服,精神抖擻地出門了。來到大街上,只見空蕩蕩的,沒有一個人出來逛。我抬頭看了一下天,今天可是陽光明媚,晴空萬裏呀,大街上這種景象不正常,平時應該是熱熱鬧鬧,人們出來拉家常或者搬個凳子出來做活計什麼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