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驚訝地看著日高,他正微微地笑著。
「幹嘛一副難以置信的樣子?趁我還沒改變心意之前,你趕快出去。」
「你有什麼打算?」我控制不住顫抖的聲音。
「現在讓你知道就不好玩了。好了,你趕快出去吧。只是……」他讓我看他手上的刀子,「這個我要當作證據留著。」
我心想,那把刀子真的可以當作證據嗎?雖然那上面有我的指紋。
大概是看出我的想法,日高說了:「別忘了,證據不只這個,還有一樣教你怎麼都抵賴不了的東西,下次也讓你瞧瞧。」
那到底是什麼呢?當場我實在想不出來。我望向初美,她的臉色一片慘白,只有眼眶紅了。人類竟然會有如此的悲容,我從來沒有見過,不,之後也沒再見過。
在完全摸不清日高有何打算的情況下,我踏上了歸途。就此消失好了,同樣的念頭我不知興起多少次。不過,我終究沒這麼做,因為我心裡挂念著初美。
那件事發生之後,我每天過著提心弔膽的生活。我不認為日高不會報復,只是不知以何種形式呈現,教我一直害怕著。
當然我沒再到日高家去,也沒跟初美見面,我們只通過幾通電話。
「那天晚上的事,他提都不提,好像已經全忘了。」她這麼說道。不過,日高怎麼可能忘記?他的安靜沉默,反倒讓我覺得更加詭異。
野野口修的筆記(二)
他真正的報復要等幾個月後才實現,我在書店知道了這件事。加賀刑警應該已經猜到了,沒錯!日高的新作《死火》出版了,那是由我的第一本小說《圓火》改寫而成的。
我想,自己肯定在做噩夢。我怎樣都無法相信,不,應該說不願相信。
仔細一想,或許這就是最好的報復。一心想成為作家的我,痛苦的心就彷彿被撕裂一般,也只有日高想得出這麼殘忍的方法。
對作家而言,作品就好像是自己的分身,說得簡單一點,那就像是自己的小孩。而作家愛著自己的創作,就好像父母愛著自己的孩子一樣。
我的作品被日高偷走了。一旦他以自己的名義發表后,在人們的記憶里,《死火》將永遠是日高邦彥的作品,文學史上也會這麼記載。只有我出聲抗議才能阻止這種情形,不過,日高早已預見,我絕對不會這麼做。
沒錯,即使受到這樣的對待,我也只能忍氣吞聲。若我向日高抗議,他必定會用這句話堵我吧?
「如果你不想坐牢的話就閉嘴。」
也就是說,如果我想揭發作品被竊的事,就得覺悟自己潛入日高家、想要殺害他的事也會跟著曝光。
有好幾次,我想跟警方自首,順便告訴他們《死火》抄襲我的《圓火》。實際上,我甚至已經拿起話筒,想打電話給當地的警察。
不過,我還是放棄了。當然,我害怕以殺人未遂的罪嫌被逮捕,但更教我害怕的是,初美會被當成共犯牽扯進來。日本的警察都很優秀,就算我堅持全是我一人所為,他們也會追根究柢找出證據。沒有她的幫忙,事情怎能順利進行?不,在這之前,日高就不會放過她。不管怎樣,她都不可能無罪開脫。雖然我每日深陷絕望深淵,卻依然希望只要初美過得幸福就好。看到這裡,警方一定會苦笑地想,都這時候了,還逞什麼英雄?我承認,我是自我陶醉了點。可是,若不是這樣,我怎能挨過那段痛苦的日子?
那段時間裡,就連初美也想不出話來安慰我。有時她會趁著日高不注意的時候打電話過來,不過,電話兩頭除了令人窒息的沉默外,我們能說的也只有哀傷、無意義的話語。
「我沒想到他會做出這麼過分的事,他竟然把你的作品……」
「沒辦法,我什麼都不能做。」
「我覺得對不起你……」
「與你無關,只能怪我太蠢了,自作自受。」
就是這樣。就算和心愛的人講話,也無法讓我開朗起來。我感到無比絕望,情緒盪到谷底。
諷刺的是,《死火》一書大受好評。每次看到報章雜誌談論這本書的時候,我的心如刀割。作品獲得肯定,讓我覺得很高興,但下一刻,我就跌回現實——被褒揚的人不是我,而是日高。
他不但因此成為話題人物,甚至還獲得頗具公信力的文學大獎。當他志得意滿地出現在報紙上的時候,你可以想像我有多懊悔吧?好幾個夜晚,我失眠了。
就這樣,我鬱鬱不樂地過著日子,有一天,玄關的門鈴響了。透過門孔向外望,我的心臟突然猛烈地跳動,站在那裡的人竟是日高邦彥!自從我闖入他家以來,這是我們第一次碰面。那一刻,我想假裝自己不在家。我恨他竊取我的作品,但另一方面,卻也對他感到愧疚。
逃避也不是辦法,我心一橫,打開了門,日高掛著淺淺的微笑站在哪裡。
「你在睡覺嗎?」他問,因為我穿著睡衣。這天是禮拜天。
「不,我已經起來了。」
「是嗎?沒吵到你睡覺就好。」他一邊說,一邊往門內窺探,「可以打擾一下嗎?我想跟你談談。」
「好是好啦,不過屋裡很亂。」
「無所謂,又不是要拍藝術照。」
成了暢銷作家,拍照的機會也多了是嗎?何必來此炫耀。
「倒是,」他看著我,「你也有話想跟我說吧?肯定有很多話。」
我沉默不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