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穿好你的衣服。」
「現在?我想我過會兒一個人去。」
「情況有變化。現在比賽快結束了,勇敢者隊贏了5分,你不必擔心。」
他不情願地站起來。「我想我們可以在車裡聽廣播,」他說著,走進卧室換衣服。阿曼達覺得他是在混日子。出門時,他才把電視關了。兩人進了阿曼達的車,打開收音機后,萊利才開始說話。
「我們現在幹什麼?」他問道。
「我們把萊內特和她丈夫的照片拿給公園裡跑步的人看。也許有人能記起星期二晚上安德魯·斯通在公園裡跑過步。如果那些人象我和珍妮·李一樣每隔一天去跑一次,那今天晚上咱們應該能碰到他們。」
「通知珍妮·李和唐奈利一起參加今天的旅行嗎?」
「不用,」她接著說,「沒時間。我換衣服時你給他們打個電話,然後稍晚些在一起見面。」
「珍妮·李好說,但是我想要說服唐奈利不太容易,因為提醒你遠離這一報道的恐嚇發出不到24小時,你就要到案發地去。」
「有你保護我,他會很高興的。」
「我不信。」萊利自言自語。
「那麼,告訴他我們會帶著槍。」阿曼達生氣地說。
萊利的臉色一下子變得蒼白。「噢,不。不要帶槍,我不信這一套。你真的有?」
阿曼達點點頭。「我揭露了紐約的一系列司法腐敗的事件后,一幫氣急敗壞的傢伙想採取暴力。於是,曼哈頓的警察要求我準備把槍。我的眼力不錯。你去問喬,有一天他看見我擊傷了五六個目標。」
「只是擊傷?沒有擊中要害部位?」
「我沒有瞄準那些部位,我能把它們打殘就行了。」
「你的意思是,」萊利說,「你還沒有對真人開槍?」
「是的,謝天謝地。」她高興地說。
萊利做了個鬼臉。「如果我對你有用的話,我想我們可以把槍扔了。」
阿曼達笑笑。「隨你怎麼說。」
他搖搖頭。「老天爺。我想,阿曼達,你有時候真需要找個保鏢。」
「好,走吧,萊利。你的生活是自從認識了我之後才開始變得有趣的。」
「我認識你之後生活就變得危險起來了。這是兩回事。順便問一下,你是否注意到你超速了,起碼是20英里每小時。」
她天真地看著他,然後瞅了瞅儀錶盤。「是嗎?我早就想把車開得飛快。」
萊利嘆了口氣,把臉埋在手中。他不想看著儀錶盤或者阿曼達,就這樣,30分鐘后他們到了公園前的車道上。
到公園時才4點45分,令萊利喪氣的是,他沒有在公園門口看到珍妮·李和唐奈利,他給他們留了話的。阿曼達覺得兩個人都很失望。作為阿曼達的合夥與保護人,萊利沒有一絲懼怕。
「你走那條路,我走這邊,」她指揮著。
「我們走在一起,否則我會把你背回去的。」
阿曼達想他不會真這麼做的,但就由他去吧,這樣可節省些時間。「好吧。我想萊內特前天晚上是順著這個方向跑的。」
「那就在這條路上走。」
「但你得慢一點,你走得太快了。」
「我會控制速度的。」他無可奈何地說。
這天的天氣不象星期二那麼宜人,有點冷。前幾天的暴雨把路面澆得滿是泥濘,現在天上烏雲密布,眼看又要下雨了。人們都在家呆著,只有那些堅定的鍛煉者在公園裡跑步。阿曼達非常高興,因為那些不受天氣影響的跑步者應該比較熟悉經常跑馬拉松的人。
前面跑來兩個大汗淋漓的男子,頭髮濕透了,看上去狀態不錯。她朝兩位男子跑過去。
他們點點頭,本來想繼續往前跑,卻被萊利截住了。這兩個男人用一種不耐煩和懷疑的眼光看著他們。只是看到萊利的美國男孩式臉和阿曼達毫無惡意的表情,這才放下心來。
「你們好,小夥子。」
「非常抱歉讓你們停了下來,」她說明了來意,「你們看看這張照片,請告訴我們以前有沒有見過他們?」
「這個女人前天晚上被人殺死了,」黑頭髮男子說,「我們跑步時看見她的次數最多。」
「星期二看見她了嗎?」
另一個男子搖搖頭。「對不起,我們沒有來。那天晚上我們說好了出去聚餐,就那天沒來跑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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