霜刃碧血

程小青 作品 第 31 頁 / 共 33 頁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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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決定你今天早晨才成立的嗎?」

「是。昨夜裡我就有這個傾向。今大我去看了計曼蘇以後,才作最後的決定。

「你在天明以前到總署里去的?」

「是的。我先到市立醫院裡去問過馬阿大,又到總署里去跟計曼蘇談了幾句。

「那末你已跟汪銀林商量過嗎?」

霍桑忽亂搖著兩手。「不,不,我所以選這個時候去查問,就要避開報林。我告訴你,所謂第一種結束方式,也就是昨夜銀林對你發表過的——馬阿大是真兇,動機在圖財,還贓俱全,罪行已確定無疑。我已決意讓銀林依照他的意思去處理一切。在結束以前,我不願意見他。

「為什麼?」

因為我的意識中既然還有第二種結束方式。要是見了面告訴他,違反我的良動;不告訴他,又覺得當面說謊,對不起朋友。

一這是我和霍桑從事探案以來的一種新的經驗。我和他之間從來不曾有過什麼避忌或秘密,現在他公然承認,有什麼「第二種方式」隱藏著不告訴我。當時我所感到的悶癲,讀者們總也可想象得到罷?

我冷冷地說:「那末我們倆最好也暫時隔離一下。不然你這樣子對付另一個朋友,也許會使你的良心上感到另一種不安!』」

霍桑忽仰起了身子,睜著眼睛,現著莊重的臉色。

他瞧著我說:「包朗,請你原諒。我不是不肯告訴你。實在因為這一著的關係太大——一個人的性命,一個人的前程,還有第三個人蒙受違法的處分!這第三個人就是你的好朋友!

我見他如此嚴重,倒反有些不安。彼此沉默了一下。

我改換了語調,說:「霍桑,你總也相信,我並不是一個不能守秘密的人。你也可以相信,我更不會賣友!

他點點頭。「我知道。不過你的發表欲相當強。你不會例外地不將這件案子披露出來。

我介面說:「要是我也有個『例外』,你打算怎麼樣?

他忽諦視著我。他的一雙敏銳的黑眼迅速地轉動了幾下。他忽微微嘆著氣,點點頭。

他沉落了頭,低聲說道:「好,我告訴你。依照第一種方式結案,多少是有些冤枉的!馬阿大不是主凶!

我略怔一怔。「那末誰是主凶?是計曼蘇?

霍桑搖搖頭,答道:「不是。他對於這案子的真相是有若干疑影的。所以他的行動如此詭秘。他不是主凶,只是一個重要的主角。

「那末難道是申壯飛?

「不是。申壯飛雖有相當的嫌疑,實際上並無關係。這事的經過你還沒有知道罷?我索性告訴你。我查勘屍體的結果,。知道他是給一個高個子跳足的拉車人勒死的,溝邊還有車輪的痕迹——那右輪的車胎是補過的。昨天下午警署里捉到了一個嫌疑的黃包車夫,叫我去證實,果真就是兇手,案情便完全揭露。

「申壯飛在八日傍晚向他的朋友仇大整措汽車,往江灣去吃喜酒。大竺不答應。壯飛就雇了黃包車去。你知道上海到江灣大約有十、V中里一,必須經過許多冷僻的地區,何況又在夜間,實在相當危險。壯飛身上穿得相當漂亮,又有金錶鑽戒,因此引動了那車夫。到了寶興路盡端冷靜的地方,車夫就動手勒斃他,剝了他的衣物逃走。壯飛的一隻亞米布金錶還在那車夫住的草棚里給搜出來。」

「他是八日晚上被謀害的,怎麼發覺得這樣遲?」

「那裡已在市區邊緣,相當荒僻。掩覆又很周密,所以隔了近二十個鐘頭才發現,那也不足為奇。」

我默念這種性質的劫案,近來幾乎成了報紙上的慣例紀載。黃包車夫的勞動很值得同情,但有時也有難寬恕的行為,說得廣泛些,這是一個民生和教育的大問題。

我又將話題拖回到眼前的事實。我說道:「我不相信這案子的主要兇犯竟會是嫌疑較輕的來夢花。」

霍桑微笑地說:「不錯,當然也不是他。他的嫌疑可算是適逢其會。昨天下午我再度到宋家去,夢花的母親說,伊的弟弟昨天正午從蘇州來。上一天——九日——他在觀前街看見夢花陪了一個摩登少女閑步。這分明是一出騙了留學費去做「社交活動』的老把戲。」

我疑訝地說:「這奇怪了!這案子中明明有三個嫌疑人,怎麼都不是?難道還有第四個?」

他立即應道:「『當然。」

我懷疑地深思。我想起了那天上午他強送我上樓前的兩個沒有解釋的人物。一個是霍桑假冒了引誘馬阿大的銀林,另一個是漏風聲的阿金。這兩個人怎麼會參領秘密?不然,馬阿大怎麼會帖服地就範?

「包朗,你當真想不出?好了,別胡思亂想罷。我告訴你,主凶是庄愛蓮!

庄愛蓮!霍桑這個揭示實在出於我的意外。霍桑在我的一時呆木之下,忽自動地解釋。

他說:「我們知道丁惠德和計曼蘇是表親;庄愛蓮卻是在學生會裡和曼蘇相識的,時間上還不過兩三月。曼蘇是個美貌的青年,容易贏得女子的愛好。這兩個女子都要俘虜他,結果是惠德佔了勝。找們但看他得到凶耗以後,只到莊家里去看了一看,以後就不管什麼;同時他雖在嫌疑的監視之下,還是千方百計地冒險到醫院裡去慰問惠德,便可知道他的心屬於那一方面。我們又知道愛蓮的家庭環境太惡劣了。伊是給伊家裡的人放縱慣的。你總記得,朱妙香說過,庄清夫是什麼都依從伊的,這就使伊養成了一種任性使氣的危險的習性。伊在學校里有校花的名稱,家裡又有錢做伊社交上的支持。這種種都助長伊的虛榮,將伊陷進了剛愎自大的深淵。因此,伊一遇到挫折,便不顧利害他膽大妄為,結果就造成了這件慘案。」

我問道:「你的意思可是說愛蓮為著要爭奪計曼蘇,就唆使馬阿大行刺丁惠德嗎?」

霍桑點頭道:「是。木過『唆使』的字樣還不恰當,應得說『賄買』。因為阿大和惠德根本沒有怨恨,他完全是為了錢才犯法。所以那戒指和錢都是愛蓮在事前自動給他的酬報,不是他盜竊的。因此我假冒了愛蓮家裡的銀林,又借用了阿金的名字,馬阿大就毫不懷疑地進了我的羅網。

「經過的情形怎麼樣?」

「很簡單。愛蓮寫信約惠德去,說有關於曼蘇的事奉告,預料惠德必會踐約。伊用的信封信箋紙質和字跡不同,顯然是為著萬一發覺後圖賴的地步。伊叫阿大預先伏在附近。他準備出其不意地刺死惠德,乘勢搶些東西,掩護這事的真相,使人相信是路劫而釀成命案。阿大是個穿短衣的粗漢,行兇時故意穿了長衫,也是掩眼法的一種。可是事實的發展,並不像伊的精密預謀的那麼順利。中間跳出一個王福來,破壞了他的行動;而且惠德是個女體育家,也不像一般女子那麼地容易應付。故而阿大顧不得完成任務,只能逃性命了,甚至連搶得的手袋也不能不拋掉。你知道他在岳州路上是預備好汽車的。」

我沉默地想了一想,還是不能「釋然」。

我說:「庄愛蓮既是主凶,目的要殺害丁惠德,但結果伊自己怎麼反而給人殺死?殺伊的兇手是誰?論情論勢,當然不會是阿大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