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森殺人事件

范 戴恩 作品 第 44 頁 / 共 54 頁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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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斯從煙盒中又取了一支煙,繼續說道:「還有許多有利的啟示,例如,兇手一定熟知班森家中的格局,他知道管家的卧房和客廳之間有一段距離,關上房門不可能聽見槍聲;他一定也知道在那段時間內屋子裡沒有其他的人。別忘了,班森十分熟悉他的聲音,因為恐懼竊賊闖空門和上尉的威脅,若稍有懷疑他就絕對不會讓人進到屋子裡。」

「這是一個可靠的推論……還有呢?」

「珠寶。馬克漢,你想過嗎?那天晚上班森回家時還在桌子上,第二天清晨就不見了,所以很明顯是兇手把它拿走了……或許它是兇手造訪的原因,若真是如此,誰會知道那些珠寶在班森家中?而誰又特別想得到它們?」

「沒錯,萬斯,」馬克漢緩慢地點頭同意,「你說中了要點了。我一直對范菲有強烈的不安,今天下午幾乎要下令逮捕他,但希茲帶來李寇克投案的消息。證實那是謊報之後,我的懷疑又重新回到他身上,我今天下午不曾提起的原因是想聽聽你的意見,你剛才所說的一番話和我的想法完全吻合,范菲就是我們要抓的人——」他突然將翹著的腿放下來,「他媽的,你竟然讓他從我們手上跑了。」

「不要生氣,親愛的,」萬斯說,「我想他和范菲夫人在一起很安全,跑不掉的,再加上你的朋友班·漢倫先生追捕逃犯很有一手……先放過范菲好了,你今晚不需要他——而明天,你更不會要他。」

馬克漢迷糊了,「這是什麼意思?——我不會要他?……為什麼?」

萬斯懶洋洋地解釋,「他個性乖僻又不可愛,長得也不俊,除非必要,我可不希望他在我旁邊出現……附帶說一句:他無罪。」

馬克漢迷惑地忘記了發火,他看著萬斯足足有一分鐘之久,「我不明白你在說什麼;如果你認為范菲無罪,那麼看在老天的份上,你認為到底是誰有罪?」

萬斯看了一眼表,「明天來我家吃早餐,把希茲搜集來的不在場證明帶來,我會告訴你是誰殺了班森。」

萬斯的語氣震動了馬克漢,他知道除非萬斯有絕對的信心,否則不會做出這樣的承諾,他太了解萬斯了,所以不可能輕視或忽略這樣的宣告。

「為什麼現在不能告訴我?」他問。

「對不起,」萬斯道歉,「今晚我要去聽管弦樂演奏,你最好一起來,音樂可以纖解你緊張的情緒。」

「我不去,」馬克漢抱怨,「我需要的是一杯蘇打白蘭地。」

他陪我們下樓搭計程車。

「明天早上九點鐘過來,」我們坐進車內時,萬斯說,「晚一點再去辦公室,別忘了打電話給希茲要那些不在場證明。」

當車子即將開動時,他將身子伸出窗外,「喂,馬克漢,你覺得普拉茲太太有多高?」

022 萬斯理論的綱要


六月二十日,星期四,上午九點

翌晨九點鐘,馬克漢準時抵達萬斯寓所。他情緒欠佳,一坐定之後便開口說,「聽著,萬斯,我想知道昨天分手前你所說的那些話是什麼意思。」

「吃點蜜瓜,親愛的,」萬斯說,「這是從巴西進口的,非常可口,但請不要用鹽或胡椒混淆了它的味道,這是個不可思議的舉動。但與在蜜瓜上加冰淇淋的做法一比就有所不及了,美國人濫用冰淇淋至令人膛目結舌的地步,他們把冰淇淋加在派上面、放在汽水裡、做成巧克力糖、冰淇淋夾心餅乾,有時甚至用來代替奶油……」「我想知道的是——」馬克漢剛開口,萬斯立刻打斷他。

「你知道一般人有多少關於瓜的錯誤想法,瓜只有兩個品種——甜瓜和西瓜,早餐食用的屬甜瓜。但是人類有自己的想法:費城的人稱所有的瓜都是蜜瓜,這種哈密瓜的品種最初是從義大利……」「真有趣,」馬克漢不耐煩地說,「你昨晚說的是什麼意思——」「吃完蜜瓜后,柯瑞特別為你準備了一份早餐,這是我花了數月工夫研究出來的食譜,還沒想到給它取一個什麼樣的名稱,或許你可以提供一個合適的建議……這是用切碎的熟蛋、鹹味乳酪、艾屬香草攪拌打成糊狀,把碎杏仁果鋪在法式薄餅內捲起,然後用甜牛油煎的。」

「聽起來十分誘人,」馬克漢的聲音缺乏熱情,「但是我來這裡的目的不是上烹任課。」

「你知道嗎?你忽略了口腹之慾的重要,」萬斯繼續說,「食是一個人智慧的指標,是衡量這個人性情資質的標準,野蠻人有野蠻人的煮食法,在人類開始時,魔鬼下了詛咒,讓他們得了消化不良症。人類開始研究烹任后,就變成文明人了,當他達到美食藝術的極致時,他的文化和智慧亦同時到達頂端。美國人這種無味且缺乏變化的烹調手法實在是一種墮落。馬克漢,一道美味的濃湯比貝多芬降C大調交響曲還要尊貴……」馬克漢對萬斯早餐席上的談話內容完全不感興趣,他幾次想將話題轉移到命案上,但萬斯完全不理會他,直到柯瑞收走全部餐盤之後,他才正視馬克漢來此的目的。

「你把不在場證明的報告都帶來了嗎?」這是他的第一個問題。

「昨晚你走後,我花了五個小時才找到希茲。」

「好慘。」萬斯回答。

他走向書桌,從抽屜中取出一份寫滿了字的紙遞給馬克漢,「我希望你仔細看一遍,然後告訴我你的意見。這是昨夜我聽完音樂會後寫的。」

後來我將這份文件據為已有,和其他有關班森命案的資料放在一起。以下就是文件上記載的文字:假設安娜·普拉茲太太於六月十三日深夜射殺了艾文·班森。

地點

她住在兇案發生處,並承認案發時人在現常機會她和班森兩人單獨在屋內。

所有的窗戶都裝了鐵欄杆或上了鎖,大門鎖上,沒有其他入口。

她很自然地出現在客廳,可能假裝問班森一些關於家務事的問題。

當時他正在看書,所以他不一定會抬頭看站在面前的她。

還有誰能夠和他如此接近並射殺他而不會引起他的戒心?

他不會在乎自己在管家面前的模樣,他已習慣讓她看見自己除去假髮和假牙后的樣子。

因為住在屋裡,她能夠選擇最適當的犯罪時機。

時間

她等候他回來,雖然她不承認,但他可能告訴過她返家的時間。

當他回到家並換上舊夾克時,她知道他不會再有來訪的客人。

她選擇他回家后不久動手是因為要讓情況看起來他有可能攜伴返家,而那個人殺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