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過一支煙,木門「吱扭」一聲開了,一個黝黑的高大男人走出了屋子。
一
「還有下回分解嗎?老弟!」陳功問道。
「當然有。只是不會使人滿意。因為宜到現在那案還懸著。」
陳功有點兒灰心,搖搖手說:「看來也不過如此了!比我實踐中經歷的遜色多了。這樣的一個結果,怎麼能寫進我的偵探小說里去呢?」
「不過,我偵察到了一些出人意料的精彩情節,我敢說,你偵察幾十年,也尚未遇到。」
陳功又瞪圓了眼睛:「真會弔胃口!那好,反正無事。我聽你繼續演說。」
「那你就作好精神準備,我至少要講一個通宵。」我說。
老實講,我雖然被領導們視為沒有辦案能力的低素質警察,我自己也認為缺乏辦案的實踐經驗,但我生性怪脾氣,誰說我哪方面不行,我偏要在哪方面試試看。我誠然沒有辦過多少疑難案件,但也在公安幹了這些年。我相信自己學過的邏輯學、犯罪心理學、刑事證據學等等會幫我的大忙。我認為這是輕視我的領導無意中給我製造了一次表現自己的良機。於是,暗暗下定決心,斗膽接受了任務,打算乘機立上一功,讓台灣同胞知曉大陸的警察如何忠於事業,或許還能夠得到那位老人的獎賞,但我必須在領導和同行面前偽裝自己,表面上只是應付,且示以無能,實際上卻全力以赴,一旦大功告成,好讓同行猛吃一驚。為了偽裝得無所用心,悠閑自得,我可以輕鬆自如,實際上處心積慮,專心致志,為了獨佔其功,我可以不找派出所的幹警做搭檔,免得人家說我利用了他人智慧和勇敢,分享我的功勞,實際上打算找一個已經退居二線的「老公安」當參謀,時時為我出謀劃策。接受任務的那天晚上,我就把原來所獲得的那些情況回憶了一遍,對有些信息進行了整理,發現了如下疑點:
1.王義在遺書中說,其妻朱素珍本來與王恩要好。這是否暗示王恩與朱素珍私通?或者是王恩與朱素珍合謀,誣陷王義盜竊,逼他自盡,然後達到同居繼而結婚的目的。
2.王母秀芝說盜案發生的那天晚上王恩在縣城看望王小龍,經查證,王恩那天晚上從縣城趕回了九龍鎮,在哪裡過夜尚不得而知。既然王義暗示朱素珍與王恩要好,是否可以推想王恩當晚與朱素珍在一個秘密的地方幽會,也可以理解為王義故意給了王恩和朱素珍幽會的機會,讓朱素珍以情為兵,牽制了王恩,而王義就利用這個空隙作案。
3.王義在遺書中說贓款已被燒為灰燼付與溪水。不符合他盜竊作案的動機。他完全可以把錢藏起來,焚錢之說很可能是為了得到這筆錢而故意顯示的假象。
4.人死不可能沒有屍首。
根據上述信息和疑點,我試著作出如下推理:假如王義真正死亡,他的屍首一定能夠發現;假如王恩與朱素珍私通;假如王義的屍首不能在水域發現,那麼王義就不是投水自盡,而有可能被姦夫姦婦謀害后埋屍入士或藏在一個秘密之地,那筆贓款很可能藏在丹鳳在家中時經常接觸的地方。我還斷定,在進一步的調查之中,一定會發現王恩與某個女人的不正當關係。我把這些記在一個小本本上,確定了工作的重點,那就是擴大範圍尋找屍首,查明贓款去向。
我首先尋覓屍首。五月六日,我聘了當地水性最好的幾位年輕人,先讓他們用幾個罐頭瓶裝上炸藥,做成幾個土炸彈,插入兩米來長的導火索,點燃了丟入潭底,希望炸彈的爆炸能把屍首掀出水面。但是,幾聲沉悶的爆炸之後,浮上水面的卻是白花花的小魚。接著我又找了兩隻小船和兩根長達丈余的、食指粗的鋼筋條,在鋼筋條的一端綁上鐵抓,另一端繫上長繩,然後把小船劃到潭心,把鋼筋丟入水中,讓水性最好的水手潛到潭底,把鋼筋插入「龍洞」,用鐵爪攪動,看能否攪著一些人體組織上來,結果也是一無所獲。我很失望,懷著悵然若失的心情毫無目的地四下張望,突然發現兩邊的懸崖峭壁凹凸不平,有的地方呲牙咧嘴,猙獰而又古怪,於是我突然想起一個可能性,倘若那王義水性極好,跳入九龍潭后不曾溺死,而是游到潭邊的岩穴、孔隙之中藏了起來呢?因此我讓大夥在水潭兩側的峭壁上尋找孔隙,只發現右側的右壁上有兩條深深的裂縫,卻寬不過五寸,根本不能容人藏身。有些呲牙剛嘴的地方,雖然可以容人,卻無遮蔽,倘若有人蹲在那裡是很暴露,很難不被沖入江河,難以尋覓了。我所能做的;只有在贓款的調查上下功夫了。
我對王義的木屋進行觀察,企圖發現自然之神為不法之徒創造的收藏非法所得的秘密場所。我發現他的木屋後面有一塊幾畦蔥綠的菜地,菜地邊緣是一片竹林,竹林深處隱藏著一個堆積肥料的草棚。我走進草棚,意外地發現一塊地面上留有火燒過的斑痕,上面的灰燼都被颳走,但看得出有人在這裡焚燒過紙張一類的東西。四下搜尋,果然發現一張未燒完的尚有半截的人民幣,是100元的,幾個偉人的圖像還清晰可見。我想,這是王義留給辦案人員的證據,證明他焚燒贓款屬實。然而,我從中發現了一個矛盾現象:既然他想以此證明贓款已經燒盡,為何只留一張半截的已經燒糊的鈔票。而不是將一大堆灰燼都留在這裡讓辦案人員作鑒定?如果說他颳走那些灰燼是企圖銷毀罪證,為何又留下這半張鈔票作為證據?也許颳走灰燼是風力所致?也許這半張鈔票是他的疏漏?也許他根本沒有燒過那麼多錢,而是燒了其它的紙張迷惑警察,而將那大筆贓款轉移到一個秘密地方。
一定是他企圖斷絕警察尋贓之念的詭計,我為自己的這個「英明判斷」而興高采烈。
我帶著一連串的疑問和猜測,再次踏進了王義的家門。正好,朱素珍和她女兒丹鳳都在家裡。這時,我才發現,這個女人沒哀傷的時候確是風韻猶存,儘管徐娘半老但麵皮白凈光滑,體態也算得上豐腴:她女兒丹鳳也正在妙齡,十分俊俏。我禁不住心中震驚:難道這朱素珍與王恩真有私通?因為珍重與王恩的姦情,與王恩合謀誣陷了王義,然後謀害了王義,詭稱王義投水自盡?
但是,王義的遺書是王恩或朱素珍能夠偽造的嗎?
我暫且擱下這一疑問,與朱素珍作了些寒暄,然後將丹鳳帶到鄉派出所,想通過她打探贓款下落,但是詢問的結果並不能證實我的推斷。在其父親作案前後的幾天里,她並沒有在家,直到王義死後,她才聽到消息從學校趕回,根本沒有機會接受父親的贓款或者聽取他的囑咐。從那遺書上也找不到一星半點關於贓款的暗示。她坦白地告訴我,她絕對不會相信父親會把他處心積慮偷來的財富燒掉。假如真有那三萬元,做父親的一定會為她這個獨生女兒著想,為她的前程派大用場,她正是為了弄明事情真相才利用假日趕回家中,向母親詢問有關情況的。她很懷疑父親是否真的做賊偷伯父的錢財,她要求公安機關進一步查明案情。
「那麼,你父親的遺書如何解釋?有人能夠摹仿他的筆跡製作假遺書么?」
「你是說我伯父?不,他只讀過初中一年級,字跡與我父親完全不一樣,他摹仿不來。」
「你母親會寫字嗎?」
「她只在中學讀一學期,更寫不出父親那樣的字來。」丹鳳不加思索地回答著我的問話。忽然,她兩眼愣了一下,臉「刷」地一下紅了,不用說,她明白了我問話的用意。我也不便再問。在一個女孩子面前問她母親的隱私,是不大道德而且很難堪的。
直到此時,我才真正相信領導的安排是英明正確的了。在警力缺乏、案件增多的情況下,是不可能安排偵探高手為此案耗費精力的。我忽然產生了無所作為的思想,打算再作一些雞毛蒜皮的調查,拿著那中張人民幣回民局去向組織上交差,剩下的調查對象並不多,除了那個雙目失明的老婦人秀芝,就只有那天在老磨坊碾米的治安主任楊根生了。戳返回九龍村。找到場主任的家。
「你們村裡還有誰的字跡與王義的字跡相像?或者說誰有可能摹仿王義的字跡?」
我懷疑王恩用金錢收買了二個能夠摹仿王義字跡的人。「據我所知、本村沒有任何人能夠摹仿王義的字跡。恕我主觀武斷,假遺書的懷疑是不可能有還據證實的。」
「那麼,我再問你,你的確相信王義是投水自盡的嗎?」
「聽你的口氣,對王義之死還有懷疑?」
「都說他投水自盡,可我始終沒有發現他屍體。」
「這個我也想不清楚,弄不明白,不過,那天王恩急急忙忙叫喊著王義跳水自殺是千真萬確的。」
「你是否能夠談談朱素珍與王恩的關係如何?」
楊主任詭秘地笑了,然後反問:「難道你懷疑朱素珍與王恩私通,先給王義加上個賊名,然後用計將王義秘密處死,接著又偽造王義畏罪自殺的假象?」
「正是這個疑問。我知道王恩喪妻兩年,在生活中忍受兩年的孤寂是很難的,你是否了解王恩的私生活?」
「這個,我沒有證據,不過,王義的遺書不是有話涉及到這個問題嗎?」
我心中暗暗吃驚;楊主任也有同樣的懷疑。難道偵查的結果真的會證實我的推斷:是一起謀殺案?看來,我的調查還沒有到山窮水盡的地步。我不能這樣草草收兵,而必須留在這裡,作一番更深入更秘密的調查。於是,僥倖取勝的心理又讓我精神倍增。我請求楊主任幫我一次忙,在當地放出口風,說是公安人員已經再次嗚金收兵了。然後,我選擇了一個能夠讓群眾看見我撤退回縣的機會,當著那些插秧村民的面,精神不振地打道回府。其實我是採用欲進故退的「孫子兵法」,天黑時分,我殺了個「回馬槍」;與派出所的一位民警悄悄回了那個山灣,住進了楊根生家中。半夜時分,我們秘密來到朱素珍屋后,但見屋裡亮著電燈,從板壁的縫隙中窺視,發現丹鳳已不在家中,孤獨的女主人守著一蓬火,火光映著他的臉面,紅勃勃的。她一會兒咬著嘴唇,一會兒側耳傾聽,一會兒不安地站起身來到門邊窺望,似乎懷著某種希望,謗聽著她所企盼的動靜。再過一支煙工夫,木門「吱扭」一聲開了,是王恩走進了屋子,那女人似乎心有怨尤,冷冷地說:
「你不是說天一黑就來的嗎?等得我心中火燥!」
「我怕人看見。」
「你來幹什麼?王義在時,你連我的門都不進,王義死了,你卻來了。」
「兄弟不在,怕你孤寂,來看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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