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紀末謎案》 - P5

 世紀末謎案

 譚顯章 作品,第5頁 / 共5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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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讀: 

「我是想通過和地發生關係,摸清那三萬元去向的底細,照你們警察的話說,是想做一回偵探。你們公安機關沒能力幫我查明三萬元的去向,我只好自己當偵探。」

「你不相信那三萬元全都燒毀了。」

「當然。」

「有什麼證據。」

「沒有,只是王義一家需要錢用,既然作案得逞偷錢到手,又何必燒毀?他即使死。也會把錢留給丹鳳或素珍。你相信我的這個說法嗎?」

「相信。你說下去。」

「女人是個最多情的動物。特別是朱素珍,我知道她需要男人。於是想通過與她發生關係,讓她成為我的知心人,然後,她就會告訴我所有的秘密,包括那筆錢。我知道,多情的女人也最容易上當受騙。」

「然而,她那天晚上對你說過,如果你變了心,她就去報警,說你與她合謀害死了王義,這作何解釋?難道不是不打自招嗎?」

「那是她要挾我!」他憤怒地掐斷了那根逗弄錦雞的草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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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挾你與勉私通?婚後與她成婚?她男人因為你的控告而投水自盡,她本來就應該記恨於你,為何這般死心塌地地愛你?這作何解釋?」我步步進逼。

「她是否真心愛我,我說不清楚,但是有兩個事實明擺著,第一,她沒有了男人,必須找個男人做依靠;第二,她知道我因為父親王季英的支持,經濟條件會很好,她跟我過日子會享受到幸福與快樂,比王義偷我的錢來維持她一家的生活要舒服得多。」

我啞然無語。看來,我對生活了解得太少,對現實人們的心理狀況研究太貧乏無知了。不過,我還沒有得到足以否定王恩和朱素珍合謀害死王義的證據。我思考了一番,突然發問:

「你說說看,你有什麼證據證明你沒有和朱素珍合謀害死王義?」

「我可以繪你提供一個證人,她看到的情形是王義自己跳進九龍潭,而不是我或者其他任何人把他推下九龍潭。既有人證明我和朱素珍都沒有謀害他人的行為。那麼,你的懷疑就毫無根據!」

我瞠目大驚。

「證人是誰?」

「她是個女人,名叫梅中娥,是王義的情婦。」

「她是怎麼發現的?」

「就在王義投水自盡之前約一個鐘頭,梅中娥曾經到王義家中找他。朱素珍討厭這個女人,告訴她說,王義剛剛出去了,往九龍潭、老磨坊方向走的,大概是攏我這個做哥哥的澄清盜竊案的事。梅中娥就往九龍潭方向走,她剛到九龍得的岸邊,無意中朝飛瀑上面打望,她驚訝地看見王義站在瀑布口邊緣的岩石之上,縱身往下一跳。」

「當初警察來調查此案,梅中娥怎麼不出面作證?」

「據我所知,這個梅中娥本來就是王義的情婦,她伯自己與王義的風流韻事被警察知道,就一直沒有出來作證。況且,你們也沒有想到會有這樣一個證人。」

「你怎麼到如今才說出這個證人?」

「因為我感覺到你們警察在懷疑盜竊案的真實性,尤其懷疑我和朱素珍合謀害了王義。你們不會相信我的證詞,我也苦幹沒有其他證人給我作證,證明王義是自己投水,而不是我推他下水。我多麼希望有這樣一個證人。於是我就思考,並且尋找。我忽然想起了梅中娥是王義的情婦。雖說王義長得與我一樣不算好看,臉上還有雀斑,但是他與我一樣強壯有力。我相信一個強壯有力的男人特別能讓那種風騷女人滿意,她與王義的關係一定比一般夫妻更濃,王義想些什麼、做些什麼,她一定知道,說具體一點兒,他兩個人只要兩三天不見面,就會互相尋找。我猜想盜竊案發生之後,王義肯定沒與梅中娥會面,梅中娥肯定出於某種關心要找王義。這樣,我就去問了梅中娥,終於不出所料,她不僅找過王義,而且看見王義投水自盡。她說,她為王義的死流過眼淚。但不敢明目張胆。因為怕人議論。」

「你說得煞有介事!不過,我仍然懷疑海中娥難道僅僅為了滿足風流的慾望而與王義私通。」

「你到底無愧於警察稱號。還有一點我忘了告訴你,梅中娥長得蠻漂亮,按說,她不該愛上我兄弟王義這樣的人,但是她家近幾年窮得叮噹響,而王義教書有工資,可以給她贊助,她與王義要好的根本目的是要錢。」

「這就對了!現在請你告訴我,梅中娥到底是什麼人,住在哪裡?身世如何?她與王義究竟有些什麼樣的故事?」

「哦,這個你還不明白?虧你是家鄉人!難道沒有聽到過梅中娥如何漂亮的名聲和她如何嫁人的故事?讓我告訴你嗎。她的娘家就在黃龍坡;離九龍村不過個把鐘頭的路程。她讀過高中,但因為娘家窮,高中未畢業就停學了。她長得有姿有色,出嫁前在黃龍坡村當了兩年民辦教師,因為不能轉正又當赤腳醫生、辦了藥店。二十一歲那年,出嫁到九龍村紅光生產隊,丈夫名叫楊清明,是個出色的栽縫。八十年代初,楊家在本村算是富戶,住的是磚房、當初楊清明求婚時對她作過許諾,說是由他疏通各級領導的關係,婚後讓她當民辦教師,兩三年內轉正,端上個鐵飯碗。梅中娥見有這樣的好事、就答應了這樁婚事,誰知,出嫁不久,上面實行改革開放的政策,楊清明想充分發揮自己的才能發財,上縣城貸款辦起了服裝廠,把為妻子謀鐵飯碗的事淡忘了。梅中娥雖然當上了民辦教師,但始終得不到轉正的機會,正好王義與她在一個學校,王義看出了她的心思,就利用楊清明不在家的機會,經常與梅中娥接觸,宣稱自己在教育界如何神通廣大。並用小思小惠引誘梅中娥、時間一長,兩人就弄到一塊兒了。王義常常溜到梅中娥家裡過夜,有時星期天也借口學校有事不肯回家,並在學校宿舍里支床搭鋪。有一次,深更半夜的,梅中娥正在家中與王義偷偷做愛,沒想到楊清明突然回家,好事敗露,楊清明忍不住告了一狀,梅中娥連民辦教師的資格也沒了,正在這時候,楊清明的服裝廠也因銷路不暢,產品積壓虧了血本,欠債近十萬元,使得梅中娥不僅享福無望,而且深恨楊清明捉姦斷送了自己的前程。她狠心地與楊清明分居,帶著八歲的女兒楊媚,在學校旁邊辦了個『衛生室』,重操舊業當起了女郎中。那以後,王義的工資就幾乎沒有落過朱素珍的手,朱素珍說是王義把錢嫖女人了。但王義與梅中娥到底干過多少風流事,我可不知道。不過,這事是可想而知的了。」

聽著王恩的敘述,我腦海里突然產生一個疑問:倘若王義真的不惜以金錢博得梅中娥的好感。他一定會把那三萬元贓款的一部分貢獻給他的情婦!如果那筆贓款沒有燒盡,是否給了梅中娥呢?仔細審度,似乎又不大可能。因為,不管王義與朱素珍的感情是多麼冷淡,他畢竟有個女兒王丹鳳。他是個有理智的人,不可能用犧牲自己的性命才保住的那筆贓款去取悅一個情婦、而不關照自己的女兒。照這樣分析,他一定是在死前將贓款交給朱素珍了,難怪王恩採取那樣的方法對朱素珍進行偵察,我這樣思考著,向王恩提問:

「你說與朱素珍密切關係不過是你了解贓款底細的方法而己,那麼,朱素珍告訴你有關情況了嗎?

「剛開始就被你們攪亂了!她能告訴我什麼?」王恩慍怒地叫道:「在沒有確定我和她的正式關係之前,她什麼也不會告訴我!她是個有心計的婆娘!她原來並不喜歡我,只是因為聽說我可能繼承大筆財產,才願意跟我的。」

「她的想法並不奇怪,她丈夫是因為你那筆錢死的,你有責任照顧她,你是否打算跟她一起度過今後的時光?」

「我已經對你說過;我與她親近不過是一種調查摸底的方法,我愛她幹什麼?讓社會上議論我霸佔弟弟的妻子,讓你們警察懷疑我謀夫奪妻?」他說到這裡,突然顯出財大氣粗的樣子大言不慚地叫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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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討女人的事,我當然是要做的,對我來說,這並不難!不妨說句心裡話,現在的王恩今非昔比,以前我窮,沒有女人看得上我,如今我有了錢,討個漂亮的黃花閨女也不是難事。我父親早就來信來電報了,不久,我就會得到一大筆錢,可以像城裡人一樣,買一棟小洋樓住上,找一個好看的女人做妻子。你不信?我把父親的電報和信件拿給你看。」

他回到了磨坊。在他進屋拿取信件的當兒,我正好有時間欣賞陽光照射下的瀑布景色。瀑布的水頭扑打著水面,堆起白雪似的水花浪朵、濺起團團水霧,陽光斜射著水霧,現出彩色的弧形光帶。我一面驚嘆這彩虹的壯觀,一面卻想入非非,希望那彩虹的光帶下面浮上一具屍體。

「這是我們這兒常有的景象。說實話,倘若不是父親要我離開大陸去繼承財產,我真捨不得離開這個老磨坊。你看,這是我父親的信件。」

我正胡思亂想,王恩重新來到我身邊。我將些信件、電報測覽了一遍,但見上面寫的並非全是金錢、家產的消息。

第一封電報上寫的是:「王恩兒,父病重,正在治療。有機會攜母來台,父懸望。甲戌年亥月二十一日。」

第二封電報上寫的卻是王季英痊癒的消息:「父病癒。來台不易,可緩。」時間是甲戌年十二月九日。

第三封是信件,寫了兩頁紙,說了些惦念秀芝母子的話,還提到了那起盜竊案,說是要給大陸警察機關寫信,要求警方儘快破案。如果真是王義偷了,贓款就不必追繳了。還表示了他的慚愧之心,說他原本應該給王義兩萬元的,以答謝王義對王禹的盡忠盡孝之心,還許諾下一次回大陸,會給朱素珍母女一點慰問的表示。時間是乙亥年四月二十五日。

還有一封信是九五年春節前夕收到的,上面果然寫的是關於財產繼承問題。王季英寫道,他在台灣約有三百萬元的家產。可是後妻沒有給他生下兒子,只有兩個女兒,都已出嫁,繼承祖宗香火就只有王恩了。他打算把這些財產分作五份,前妻秀芝和兒子王恩可得一百萬。只是去台辦理繼承事宜需要早做準備,從現在起就該向公安機關申辦去台的有關手續。如果實在辦不好,他就打算在適當的時候將家產拍賣,明年來大陸時將錢帶過來,如果大陸歡迎他在家鄉定居,他或許考慮在九龍潭附近建一棟別墅,與妻兒共度晚年。只是拍實家產可能會引定嫌疑,特別是他曾是台灣當局的軍政人員,台灣方面是否允許尚不得而知,兩個女兒也有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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