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承燕短篇小說

師承燕 作品 第 4 頁 / 共 71 頁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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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錢?」

「她說姐姐放在她那幾千塊錢,本想直接寄過來,又怕我們不明白是怎麼回事,所以就親自送來了。」

「她都跟你說了些什麼呢?」

「她只是說她手裡有證據證明姐姐是被陷害的,我問她她卻不說,說是跟我也說不明白,只是讓我找公安局,要是公安局問起來,說她能提供證據。」

「王英知不知道你來重慶了?」

「她帶我一起來的,還出錢給我找的旅館,還告訴我先找石橋鋪派出所。她真是一個大好人。」

「是個大好人?」文靜心裡犯起了琢磨。

王英自稱手裡有伊紅被陷害的證據,然而卻沒有直接向警方反映,反到找到伊紅的親屬。她是覺得這樣做是出於謹慎,還是出於顧忌呢?看樣子不是出於顧忌,否則她就會把證據全部告知伊紅的親屬,或者採用更隱蔽的方式。伊紅從王英處轉寄家信,彼此關係一定不錯,而伊紅死後,王英出面替伊紅鳴冤叫屈,甚至於親自到木洞送伊紅的錢,講述死因真相,帶伊娜到重慶向警方訴情,這在當今人情淡如水的世態下當屬難得,如果論及王英與伊紅的經濟地位懸殊,既不沾親也不帶故的事實,那王英為伊紅的所作所為更是非同一般了,這樣的非同一般到底是她們彼比的關係非同一般呢還是王英這個人非同一般呢?

文靜認定是後者。

可是非同一般的王英為何沒有在案發後立即這樣做,而是到了警方力圖表現出準備或者已經結案的時候她一下子動了起來呢?當然,也許有她自己的緣故。可是王英這樣做,是出於抱打不平,拔刀相助的俠義呢,還是另有其自己的原因呢?但不管怎麼說,畢竟還是要看一看王英終究掌握著什麼樣的證據,也就是說畢竟還是應該先與王英直接接觸以後才能作出比較科學的推論。

於是文靜對伊娜說:「這麼說,你姐姐被陷害的證據只有王英才能說清楚,對吧?」

「她是想跟你們直接談,但是她有兩個條件,」

「條件?」文靜下意識地揚了揚眉毛。「還有條件?說說看?」

「一個是要談只能跟負責人談,一個是不在公安局談。」

「這好辦。我就是負責人。在什麼地方談,由她選擇好了。」

文靜送走伊娜,回到辦公室時,警員跟著送進一份傳真。內容是河北查證的最新結果。

調查證實:張光偉從1994年到去年為止,曾多次到廊坊參與賭博活動,不知是他的運氣欠佳,還是被人做了手腳,總是一輸再輸,輸到他到重慶避風時,已欠對方一百五十多萬了。對方催討了幾次,他都一直拖延未還。不是他不想還,他確實拿不出來這麼一筆巨款。後來對方找到他的舅舅,也就是天津港津公司的董事長,董事長一次代付了五十萬,並警告不要再糾纏張光偉,否則就要報警。廊坊賭博集團根本不理睬這個警告,設法找到張光偉的下落,在今年二月份發了一封恐嚇信,直言在三個月期限之內不還清賭債,就將以其人頭抵債,並明示不得報警,否則將禍及他舅舅一家人。

恐嚇信發出后一直沒有迴音,直到5月9日才收到張光偉的回信,信中說已準備好了一百萬的現金,但須派人到重慶來取。於是廊坊方面派趙氏兄弟赴重慶。

5月12日凌晨乘北京至重慶的9次特快抵重慶站后,不斷地呼張光偉的傳呼。一直到下午2點時張光偉才回傳呼,問清楚趙氏兄弟一些細節,證實是廊坊方面來的人以後,約定在南泉山莊交錢,並一再強調入住山莊以後不要再聯繫,自己會按照他們身份證上的假名字找他們的。趙氏兄弟經同廊坊請示后,立即趕赴南泉山莊等候。其後便是案發被擊斃。

文靜立即召集重慶組的全體成員研究案情。到最後形成兩種不同的案情推斷:

其一是,案件的主要謀划者和實施者是張光偉。

張光偉在廊坊欠下巨額賭債之後,很清楚還不出來會是什麼樣的後果。僅僅靠他自己,是根本無力籌措到這麼一大筆錢的,肯定他舅舅也不會拿錢替他償還賭債,於是趁在重慶建分公司的機會到重慶逃避,指望或許能逃得一劫。所以籌備工作結束時他就是不願意回天津。但廊坊賭博集團不會視這麼一大筆錢為兒戲的。自然會設法尋找張光偉的下落。第一步當然會找到張的舅舅處,希望或許張的舅舅會替其還帳。一百五十萬隻拿到五十萬,假如就此罷休,那張光偉就算是過了一關。可是賭博集團並沒有就此罷休,當認定再去找張的舅舅是拿不到一分錢的時候,只有再次尋找張的下落。這對他們並不很難,所以很快查到張光偉在重慶。賭博集團首先看重的是錢,與錢相比較,張光偉的命不值一文。於是發出恐嚇信,迫張光偉就範,以期追回大部,哪怕是部分賭債。

張光偉收到信后,他應該明白等於是收到了一紙死亡通知書,假如他拿不出至少一半的錢,他必定是死路一條。從警方對他的查證情況看,他不可能拿出這麼一大筆錢。他自己的收入只限於每月他舅舅給他的二千元薪金,其它的最多是每月到分公司報銷一部分餐費和車費,從他的喜揮霍厭節儉的習性上看,他不會有多少存款的。而聚在他身旁的朋友多數是吃他喝他哄著他玩的那一類人,所以不會有人能夠或者願意借給他一大筆錢的。錢是肯定拿不出來的,但是他一定不想俯首就擒的。他那懼死貪生的本性促使他非得鋌而走險,於是天天動起歪念頭,怎麼才能保全住自身。

他想到了,假如把錢,可以是一筆假鈔交給廊坊來的人,再設法讓他們落在重慶警方手裡,他就安然無事了。因為他的錢已經付清了。至於這筆錢最後到沒到廊坊,那就與他無關了。而且更有力的是,廊坊派來討債的一定是打手保鑣,這種人大都是舔血肉滾刀陣的玩命之徒。如果遇到警察抓捕,能夠活下來的人不多。人死了,錢被警察繳獲了,廊坊方面該是無話可說了。

為此他一定四方尋找假鈔,這對什麼朋友都交,三教九流都有聯繫的張光偉也不是難事。可能的是他籌措到一二十萬,但並沒有拿去還債,而是全部買了假鈔。從現場發現的假鈔看,製作工藝相當粗糙,主要是其銅版一些技術處理不夠完善。與台灣和香港版相比,都是差得甚多。這批假鈔很可能是在我國鏡內製作的,而且很有可能是試用版。這一類的假鈔用一二十萬真鈔買下一百萬相必也不是一定做不到的。張光偉假鈔到手,計劃就算是成功了一半,他先是回信廊坊,然後到芳莉美容院物色代送假鈔的人。

他估計只要不說箱子里是假鈔,而是輕描淡寫地說是一箱材料,再拿出幾百元錢,就一定能辦妥。正如他所料,陳芳莉答應了。等到他估計取錢的人住進南泉山莊,送錢的人就要到時,他在支使另一女性打匿名電話舉報。為了保證得到警方的重視,保證警方一定會趕赴現場,他設計成舉報毒品交易。然後再躲起來,等事態完全平息下來時就可以安枕無憂了。

這一推論的結果,就是此案可以暫告一段落了,下一步就應轉入緝捕張光偉並追查出假鈔的出處。

另一推論卻提出前一推斷有許多不能成立之處。

首先,前一推論的基本出發點是張光偉逃避廊坊賭博集團的追逼,所以才設計出案件的前前後後。既然如此,假鈔的作用不能讓人信服。

張光偉想達到的目的是錢已經給了趙氏兄弟,而由於趙氏兄弟被警方擊斃,給了多少,是真是假,就已是死無對證。如果僅僅是為了這一目的,又何必非假鈔不可呢?前一推論什麼都不變,只是把假鈔換成一箱廢紙,結果都是一樣的。假如是廢紙一箱,警方案發後不太可能繼續窮追不捨,而假鈔就不一樣了,假鈔與毒品犯罪的嚴重性不相上下,那是非得一查到底的。如此一來,張光偉怎麼還能安枕無憂,必定是永無寧日。張光偉籌措一二十萬買來假鈔,用於這一謀划當中,雖則騙過了廊坊,卻引出警方追捕,這種得不償失的舉動,與整個謀划的慎密顯然是格格不入的。換句話說,如果張光偉是謀划人,他就不會用假鈔行事,他用假鈔行事,他就有可能不是謀划人。

於此看來,假鈔用於此案,其目的不是針對趙氏兄弟的,而是另有用意。另有用意張光偉似無此必要,那麼就是另有其人另有用意。

其次,如果真是張光偉謀划的這一切,那他就有點自欺欺人了。他與廊坊賭博集團打交道不是一天兩天,應該對這種毫無人性的集團了如指掌。那些人為了錢是什麼事情都做得出來的,而且老道至極,才可能橫行一時。張光偉針對這樣一類人所做出的謀划,不外乎是小巫大巫,雕蟲小技而已。不要說可能趙氏兄弟有可能全身而退返迴廊坊。即或是被擒獲被擊斃,廊坊方面很容易識別出來這是張光偉的詭計所使。那麼肯定的結局就是張光偉白白賠了一二十萬卻仍舊保全不了自己。與其如此,他倒不如報警以求一勞永逸。

再其次,這一謀划是一環緊扣一環的,如果有一個環節出了問題,那謀划的目的就泡湯了。目前來看,諸多環節中最為重要的就是假鈔及時送到南泉山莊。送早了,趙氏兄弟就有可能在警方到達之前逃離現場,送晚了,警方就有可能先動手,再甚至送錢的人根本沒有送到,那一切謀划就會付諸東流,白費心機了。

從已掌握的情況看,張光偉委託芳莉美容院的人送假鈔,是不是有些輕率了呢?張光偉到芳莉美容院已經是下午4點多鐘了,萬一陳芳莉拒絕,他還有多少時間另外物色人呢?即便是陳芳莉答應了,還是有可能送錢的人找不到地方,或者遇到堵車這類的不可預見的緣故而延誤了時間。那麼也就是說,張光偉要麼是到芳莉美容院試試運氣,要麼就是有十分的把握。

如果是前者,應該有替代的方案,如果是後者,就應該第一次去的時候就把箱子帶去,何至於再跑一趟呢?而不管是哪一種可能,他都應該再提早一些到芳莉美容院,陳芳莉不答應,他還有更充裕的時間另覓他人。陳芳莉答應了,他也有充裕的時間安排好細節。下午4點多鐘才去與陳芳莉商量,顯然不是隨意性的任意而為,可能是非陳芳莉不可。實際上不是張光偉非如此不可,而是另外的人非如此不可。

最後一點,伊紅到了南泉山莊以後,完全可以問清楚東北人住在幾號房間之後便直接上樓,沒有必要也不應該再打電話到房間。如果肯定伊紅毫不知情的話,那她更不應該多此一舉了。再從謀划人的角度看,不可能僅僅託人去送錢就完事大吉了,一定會對送錢人有許許多多的交待。如果伊紅是按照張光偉的詳細交待這樣做的話,為何這樣做就大有文章了。

如果與匿名舉報聯繫起來,那這樣的做法的答案就是做給警方看的。有兩個東北人確實入住,又有一個女子確實來送東西,這就幫助警方多了一個證實舉報真實性的機會。也許謀划人想,警方接到匿名舉報后對其真實性仍舊懷疑的時候,一打電話到山莊核實,就會疑念盡消。可見謀划人處心積慮地非讓警方介入才算是完成了一步。

這麼說的話,假鈔也是起著完全相同的目的,用假鈔並不是矇騙廊坊賭博集團,而是為了引起警方高度重視的一件道具。張光偉利用警方之力是為了對付趙氏兄弟,他讓伊紅直接上樓也就足夠了,有必要故意安排這一細節嗎?故意安排這一細節是另有用意,其主要意圖是借趙氏兄弟而引發出假鈔案,實際上是想讓警方的注意力最後集中到假鈔的偵破方面,而趙氏兄弟不過是這一用意的引發性的工具而已。這一用意張光偉想不到也不願意想。

根據這幾個方面的假設,可以推斷謀划人不是張光偉,而是另有其人,另有其它的目的。另外的那個人會不會就是陳芳莉呢?

假如就是陳芳莉,那就會出現一種假設情形:張光偉受到廊坊賭博集團的恐嚇后,可能去找陳芳莉借錢。那也就是說,張光偉與陳芳莉的關係不僅限於象陳芳莉所說的熟客的關係,可能還要深得多。陳芳莉知道這件事後,她自身也拿不出來這麼一大筆錢,至於不願意拿則另當別論。於是就設想出這麼一條計謀,但是她必定除了幫張光偉逃得殺身之禍以外,還有另外的目的。這個目的可能是針對伊紅的。伊紅的妹妹說是伊紅是被陷害致死,這就是佐證。陳芳莉也許與伊紅存在著某種現在尚未知曉的利害衝突,為了巧妙地置伊紅於死地,於是派伊紅去送錢,陳芳莉的目的是借趙氏兄弟之手除掉伊紅,至於假鈔會引起警方的追查,那是張光偉需要關心的事,陳芳莉相信警方追查只會追查張光偉而不會追查到陳芳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