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從未聽說過比這更虛假的故事。」
「甚至連我也未發現此事具有充分的說服力。」她丈夫點頭稱是。
「難道你沒注意到他那雙賊眼老是盯著這封信看嗎?湯米,他們是一夥的。他們知道你的底細,你並不是真正的布倫特先生。他們千方百計要我們流血。」
「既然如此,」湯米一邊說,一邊打開側邊的壁櫥,充滿深情地看著那一排排整整齊齊的書,「這次我們要扮演的角色也不難選擇。我們將是奧基伍德兄弟倆!我便是德斯蒙德。」他說話的語氣異常堅定。
塔彭絲聳了聳肩:
「好吧。你可以自行其事。我卻寧願扮演弗朗西斯。弗朗西斯是那兄弟倆中最為聰明伶俐的一個。德斯蒙德總是把事情弄得一團糟。而每逢關鍵時刻,弗朗西斯便會以救星的姿態登場,挽救整個局勢。」
「哈哈!」湯米笑道,「我這次是超級德斯蒙德。一旦我到達拉切斯邸宅——」
塔彭絲毫不顧忌地打斷了他。
「你今夜將不會去漢普斯特德吧?」
「為什麼不?」
「那無疑是閉著雙眼往陷阱里跳嘛2」「不對,我聰明的姑娘,我是睜大雙眼往陷阱里跳。我這一招叫出其不意、請君入甕。我敢肯定,我們那自以為得計的朋友——鮑爾大夫定會大吃一驚。」
「我可不贊同,「塔彭絲說,「你是應該知道的,德斯蒙德違背警察局長的指示,固執己見、一意孤行所造成的後果有多嚴重。給我們的指示是再清楚不過:立刻把信送過去,並及時報告所發生的一切。」
「遺憾的是,」湯米說,「你並未完全吃透指示的精神。如果有人來這兒,並提到十六這個數字,我們才應該立刻去報告。但是,目前還沒有人提到十六。」
「你這完全是詭辯。」塔彭絲說。
「這樣說可不好。我只是著迷於單槍匹馬地干。我聰明絕頂的塔彭絲,請別杞人憂天。我會武裝到牙齒才去。整個事情的關鍵是,我已採取自衛措施,而他們並不知道這一點。事後,警察局長會拍拍我的肩膀,讚揚我一夜之間的偉大功績。」
「不管你怎樣講,」塔彭絲堅持著說,「我還是不贊同。那人粗壯得像大猩猩。」
「那又怎麼樣?」湯米說,「可別忘了我的自動手槍也不是吃素的。」
這時,外面辦公室的門開了,艾伯特走了進來,並隨手關上了門。他向他們走過來,手裡拿著一個信封。
「一位紳土要見你,」艾伯特說,「我剛開始那老一套,說你正忙著和倫敦警察廳通電話,他卻告訴我他對這一套了如指掌。他還說了本人就是從倫敦警察廳來的!他掏出一張名片在上面寫了幾個字,並把它塞進了這個信封。」
湯米接過信封打開。他看著那張名片,咧開嘴笑了起來。
「艾伯特,那紳士故弄玄虛地說真話來開你的玩笑。」他說,「快請他進來!」
他把名片扔給塔彭絲。名片上印著警督戴蒙丘奇的名字,上面還用鉛筆潦草地寫著一一「馬里奧特警督的摯友。」
一分鐘后,那位倫敦警察廳的警督走進了裡面的辦公室。從形象上看,戴蒙丘奇警督與馬里奧特警督同居一種類型,矮小但很敦實,一雙敏銳的眼睛。
「午安,」戴蒙丘奇警督活潑地說,「馬里奧特到威爾士南方去了。在他走之前,他囑咐我要眼睛盯緊你們,盯緊這塊地方,啊:上帝保佑你們。」看見湯米似乎想插嘴,他不歇氣地接著說:「我們對你們了如指掌。因不屬於我的部門所管轄,我便從不插手,但是最近已經有人了解到了你們的底細。今天下午你們接待了一位紳士,儘管我還不知道他的真實姓名,然而我對他卻略有所聞。當然,多知道一點則更好。
如果我估計得不錯的話,今天夜裡在某一特定的地點他與你有個約會?」
「確實如此。」
「我想也確實如此。在芬斯貝里公園,韋斯特哈姆路16號,是吧?」
「這,你可錯了,」湯米微笑著說,「完全錯了:是在漢普斯特德的拉切斯脈宅。」
戴蒙丘奇顯然大吃一驚。從他那毫不掩飾的表情看,這完全出乎他的意料。
「我還真沒料到是這樣,」他低聲地說,「那麼這肯定是個新的陰謀。你說是在漢普斯特德的拉切斯邱宅?」
「是的。今天夜裡十一點我與他在那兒會合。」
「我說,先生,你怎麼能那樣干呢?」
「你瞧瞧:「塔彭絲大聲說道。
湯米的臉漲得通紅。
「警督,倘若你認為——」他開始有點沉不住氣了。
但是,戴蒙丘奇卻舉舉手使他安靜下來。
「布倫特先生,別著急,我是要告訴你我是怎麼想的。今天夜裡十一點鐘你要去的地方就在這兒,就在這間辦公室里。」
「什麼?」塔彭絲大叫一聲,驚愕得合不上嘴。
「就在辦公室這兒。你們也不必奇怪我是如何知道的一—我們各部門之間有時是相互通氣的——你們今天收到一封『藍色信封』的信,這類信件我們關注已久。那個我不知真實姓名的人正是為此而來。他誘使你到漢普斯特德去,在確認你已上路后,他便會在夜間神不知鬼不覺地溜進這兒來。那時,整棟大樓空無一人,他就可以隨心所欲、不慌不忙地翻箱倒櫃。」
「然而,他為什麼會認為信就在這兒?他應該想到我會隨身攜帶著,或者已把它交給了其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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