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陌生人在他心目中非同一般人呢?他的外表,除了鎮定,除了那雙彷彿無視一切而實際攝入一切的眼睛外,沒有任何一點可以吸引人的地方。
卡爾馬不勝感慨:「這是個強者!」
同他的老闆、諾義街上從前的五金商、後來變成工業家的約瑟夫·博德蘭一樣是個強者。並不把自己視為弱者的卡爾馬對那些不需要旁人扶植,不受章程約束,聆聽別人講話時不屑一笑,不論何時何地一概我行我素,毫不顧忌輿論的強者總有一些不可名狀的嫉妒。
拿他的老闆為例,他需要把自己視為上流社會有教養的人嗎?他同車的旅伴是有教養的人或力圖於做一個有教養的人嗎?
對於後者,首要的問題是弄清應不應該把他失蹤的消息告訴什麼人,比如說車站站長或警察分署署長。
卡爾馬不是已經含蓄地對在布瑞格檢查護照的官員提到了這一情況嗎?
那個人走到遠處的車廂后,為什麼不能在布瑞格下車,然後混入人流離開車站?
話又說回來了,他有什麼權利介入呢?人家託付給他一項使命,使命這個詞重了點,應該是一件小小的傳送委託,無論什麼入都可以取代他去完成。在他口袋裡有一把寄存箱的鑰匙,有瑞士硬幣及乘出租汽車用的一張十法郎的票子。
他終於走進了地道,那兒同布瑞格一樣也賣巧克力,然後走上一號站台。時間很充裕。他先走向寄存處,排了幾分鐘的隊把自己的兩隻箱子存了起來。金屬制的存放箱就在對面,每隻箱子上都有一個號碼。他找到155號,發現只需要付15法郎。
他現在還一無所知,也一無所料,但他的動作、他環視周圍的目光里已出現一些偷偷摸摸的色彩,彷彿他此刻做的事情雖不一定該受譴責,但起碼也是暖昧的。
由於並不是他把手提箱存入箱內的,在看了箱子上的說明之後,他才知道收費標準為每日30生丁。這就是說,手提箱是五天以前放進來的。
這把鑰匙是在什麼情況下,又是通過什麼方式從這裡送到陌生人手中的呢?而這個人昨天晚上還在的里稚斯特或貝爾格萊德。
當他把鑰匙插入鎖孔時,他覺得自己從此建立了與陌生人的某種同謀關係。可他又是什麼事件的同謀犯呢?
他往投幣口內塞進一枚一法郎的硬幣,接著又塞進去50生丁,轉動了鑰匙。當他確信沒有任何人在注意他時,便從裡面抽出一隻棕色手提箱。箱子既不重,也不大。可以說這是被商人們稱做文件箱的那種東西,厚約15公分,長約70公分,寬25到30公分的樣子。
不一會兒,他已來到車站外面,踏上了停在那裡的頭一輛出租汽車。迎面看到一些大小夥子,身穿短褲,腳踏釘鞋,肩背墨綠色的登山包,頭戴綠色的帽子,外觀和明信片上的人物一模一樣。一股男性汗味和軍用飯盒味撲鼻而來,他們活象一群操練歸來的士兵。
他該把放在錢夾內、那個人給他寫的那張紙拿出來了。他一直還沒顧上看一眼:
布尼翁街24號阿爾萊特·斯多布
「布尼翁大街24號,好象只有五分鐘的路。」
「可能連五分鐘都不用,除非是星期日。」
他忘記了今天是星期日,如果說他看到公路上擠滿了車,可市區的大街上卻空蕩蕩、靜悄悄的。
汽車爬坡、拐彎,再爬坡。洛桑城彷彿建在一座陡峭的斜坡上。他看到了大片的建築、醫院,以及窗戶后、平台上的病人及護士們。
汽車在不知不覺中停住了。
「到了。」
這是建在醫院對面的一座現代化樓房。每套房子都帶有平台。出祖汽車停在一家酒店前。酒店淡綠色的頂篷下擺著幾張圓桌。
「請等我一下,我只去幾分鐘。」
司機懶得張口回答,而卡爾馬卻突然產生了一種有罪的感覺。他按照一位陌生人草草地在一張從記事薄上撕下來的紙上寫的地址把手提箱送去,此舉並不違法,也不該受到指責。
那為什麼他如此害怕引起別人的注意,甚至懷疑起自己這身近於白色的義大利式西服來,認為必定引起了在露天平台上喝咖啡及啤酒的人們的好寄了呢?
他原以為會同在巴黎一樣先遇到一間守門人的房間,不料只見到了一排排信箱,上面或插有名片,或有蘸水筆寫的名字。共有四排信箱,每排數目相等,無疑是與每層樓的房間相對應。阿爾萊特·斯多布的名字寫在第3排37號的下面。
他乘電梯來到一條相當長的走廊上。每扇門上也貼有一張名片或手寫的名字。門上均嵌有一個扣子大小的玻璃孔,房客在開門之前可以先觀察一下來訪者。
37號——走廊盡頭最後一扇門。他按了按門鈴。他此時如同處在一天中氣溫最高的時刻那樣大汗淋漓。一種不明緣由的驚慌向他襲來,他急切地想把事情趕緊了結。
在這扇用桃花心木或黃檀木做的門後面也許有一隻眼睛正透過玻璃孔在窺視他。
他等得不耐煩了,又按了按鈴,並伸長了耳朵。門始終紋絲不動。由於聽不到任何動靜,他不由自主地把手放在了門把上。
他並未用力,門卻啟開了,於是他朝前邁了一步。
「有人嗎?……斯多布小姐……有人嗎?……」
進門處迎面掛著一件米色的大衣。左邊有一扇門開著,門內是一間灑滿陽光的客廳。通向平台的門也天開著,外面的風吹進來,窗帘也象在來自威尼斯的火車上那樣被吹得鼓漲起來。
「喂!有人嗎……」他遲遲疑疑地又喊了一聲,「沒有人嗎?」
他正準備把手提箱放在地上,走出去,把門關好,然後乘車回車站,突然在套著淺藍色外罩的沙髮腳處看到一雙鞋,隨後是兩條腿、連衣褲,最後看到一個女人的頸項和棕色的頭髮。這個女人整個身體都趴在顏色比沙發罩的藍色還要深的地毯上面,一隻胳膊伸著,另一隻彎曲著收攏在身下。
他看不見她的臉,因為她俯卧著。也看不見血。他彎下身去摸了摸她的手。
「斯多布小姐……」
事情很清楚,斯多布小姐已經死了。他未加思索,亦未考慮可以採取什麼態度,便退了出去,迅速關上房門,連電梯也沒叫,徑直奔向樓梯。到了樓下,他才發覺手裡還拿著那個手提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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