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名罪犯》 - P26

 十三名罪犯

 喬治 西姆農 作品,第26頁 / 共30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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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奧托·姆雷


弗羅日先生對犯罪嫌疑人讀的來自德國埃姆登市警方報告是這樣的:「奧托·姆雷,一八八九年出生於威廉港一個小職員家庭。十六歲開始為埃姆登一名牙醫當助手。兵役期滿后娶了比他年長十歲、名叫法爾康的女子為妻。他在埃姆登擁有一套舒適的公寓。他發明了一種能製作假牙齒的水泥材料並申請了多項專利之後,與妻子和一名女僕一起共同製作水泥假牙。

「他在戰爭爆發時已擁有四五項專利,其中一項是自動調節的注射器。後來他應徵上了前線。一九一五年任職於科隆一家醫院。

「一九一九年因著少校軍服在漢堡被捕。離婚後娶了原歌舞廳舞女埃蓮娜·什拉姆為妻,「回到埃姆登后借了債,試圖重整旗鼓,重操舊業。

「一九二八年倒閉。和妻子一起住進一家收容所。似乎沒有生活來源。

「一九二九年十一月七日申請護照獨自一人前往巴黎。」

巴黎警方偵緝隊送來的報告也不無特色:「奧托·姆雷於一九二九年十一月七日下榻於三角洲廣場的三角洲旅館,自稱工程師。他總是身著一件破舊的皮襖,第一周按期付了房費。第二周讓旅館老闆等了三天,並宣布說要成交一筆大買賣。

「向樓層服務員打聽有關在巴黎非法交易可卡因之事。十一月十六日,在蒙特馬高地一家酒吧試圖兜售十克可卡因。酒吧的侍者怕他是警方耳目,加以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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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天後姆雷又來到這家酒吧,試圖低價銷售毒品。買賣沒有做成。

「造訪定居在法國的兩三個德國人,其中一個是牙科醫生,向他們介紹一項新專利,試圖騙取巨款。遭拒絕。

「後來又對其中一位拜訪了五次,向他借了二百法郎。

「試圖到一家大型飯店任口語翻譯。房租一拖再拖。旅店老闆認為他有時整天無錢吃飯。

「他每周到奧特級爾街兩三次,那裡住著他一個威廉港時的老同學,名叫海爾莫特』卡爾。卡爾擁有一個小店鋪,專營小商品,諸如鉛筆盒、廉價自來水筆、硬橡膠之類的小玩意兒,象牙和琥珀仿製品等……「海爾莫特·卡爾,一九一一年加入法國國籍,現年五十歲,孤身一人。他在奧特維爾街的住所分成兩部分:前面一部分做店鋪,後面是狹窄的住處。

「卡爾在附近一家飯館就餐。他雇傭的夥計下午六點下班離店。當晚上店鋪的百葉窗落下之後,經常一人留下結算一天的賬目。

「儘管店鋪看上去規模不大,店鋪主人的生活也很簡樸,但對其賬簿查閱結果發現,卡爾的生意十分興攏「店鋪僱員是法國人。他曾多次聽到奧托·姆雷堅持向卡爾借錢。有一天甚至毛遂自薦,要為卡爾當搬運工,或者到外地為其進貨。在姆雷的舊皮襖里發現的沙子只能來自圖爾內爾碼頭,那一帶自十一月二十六日起每天有一隻駁船卸沙子。」

姆雷個子很高,剃光頭,眉毛又濃又亂,目光冷峻。他並不肥胖,但從其身上那種顯得過於肥大的衣服看來,他肯定最近瘦了許多。

他的臉颳得不幹凈,臉色發灰。身上穿的還是那件舊皮襖,裡邊套著一個賽聯絡假領,領帶打在假領子上。

「總之,」弗羅日先生把材料一推,對犯罪嫌疑人說,「您一生都在挖空心思發財致富。」

「我原來有時很有錢……」

「不錯!您的第一任妻子帶給您很多錢!現在請您告訴我,十一月二十七日晚上六點以後您都幹了些什麼?」

「我先去看電影,然後就在三角洲旅館睡覺了。」

「凌晨三點睡覺……」

「不,半夜十二點過一點兒……」

「門衛說他只為一個人拉繩開門,叫門的人沒有喊出自己的姓名,時間是凌晨三點。」

「他怎麼知道得那麼清楚呢?他拉繩的時候還沒有完全睡醒。」

弗羅日先生仔細觀察警方在奧特維爾街拍攝的照片。卡爾的店鋪一片狼藉,抽屜大開,櫃檯上、地上到處散亂著紙片。

在櫃檯後面的地上蜷縮著一具屍體,灰白的頭髮貼在頭頂上。是卡爾,他的屍體是其僱員在第二天早晨八點上班時發現的,死者腳上穿著拖鞋。法醫認為被害人頭上挨了致命的一棒。這一棒打得很准,好像兇手不慌不忙,看準后一棒砸了下去,但是受害人沒有當即死去,又掙扎了近三個小時,他無力行動,無力求救。

案發時間大致在晚上九點半。然而,卡爾咽氣之後,太陽穴上又挨了一棒,因此,可以斷定,第二棒是在半夜以後補上的。

奧托·姆雷於案發次日被捕,死者的僱員指控姆雷是殺人兇手,並說二十六號他還聽到姆雷和卡爾為了錢發生口角,大鬧了一場,警方沒有找到那條殺人的木棒,也沒有發現其他證物。

卡爾一般手頭總有三五千法郎現金,其中不包括商店營業收入。然而,在死者的錢夾里發現三千二百法郎,還有一張姆雷的借據,姆雷承認二十五日卡爾借給他五百法郎。

警方向卡爾的僱員進行調查,他對所提問題的回答也很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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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爾生前習慣在錢夾里放現金嗎?」

「他從來不把錢放在錢夾里!錢總是白天放在櫃檯後面的鐵盒子里,晚上拿到老闆的房間里。」

「他是否打算第二天把錢存放銀行?」

「他沒有說。不過,那天並不是結賬的日子。」

「錢夾里的三干二百法即是不是那天商店的收入?」

「不知道。我的工作主要是搬運商品貨物。」

奧托·姆雷的態度不卑不亢。可以明顯看出,他努力思考向他提的每一個問題,然後字斟句酌地回答。他說的法語並不完美,使用了幾個不太肯定的詞語之後,便不再說話。他在觀察法官的反應,好像在尋求法官的認可。

「二十五日,您向卡爾借了五百法郎,卡爾先生口袋裡的借條可以作證。他的僱員聲稱他的老闆從來沒有借給您那麼大一筆錢。前幾天,卡爾扔給您二十法郎,叫您立即滾蛋。為什麼二十五號忽然對您如此慷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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