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名罪犯》 - P29

 十三名罪犯

 喬治 西姆農 作品,第29頁 / 共30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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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讀: 

啪!一個耳光……

他渾身上下糟糕透項。髒得無法再髒的衣服幾乎被撕成了碎片。臉部腫脹,手上、胳膊上到處是擦傷。

在弗羅日先生面前,他似乎隨時準備放聲大哭。不久他哭了,真的哭了。眼淚靜靜地流在臉上。半邊臉的傷口開始結痴,眼淚流在上面痛的他直哆啄。他有時輕輕地抽鼻子,也不敢拍出聲響,像是害怕再次招來毒打。

紐約又發來電報,補充情況如下:

他原籍是比屬剛果。在南美種植園工作了數年。在哈雷姆開始酗酒,變得暴躁,但直到五月二十一日前沒有犯罪前科,也沒有什麼嚴重的不法行為。

他在連續殺人的時候均處於醉酒狀態。

他用的是十二毫米柯爾特式自動手槍,一九一三型,帶彈央。專家證實槍管有一條來複線可能不規範。

他身著一套淺灰色西服。褲子無背帶,用皮帶扎褲。

城市假期 Amocity!

  

暗綠色襪子,黑皮鞋。案發那天晚上身帶三百美元。

在這個黑人身上搜出了一把一九一三型柯爾特式十二毫米自動手槍,彈夾里無子彈。巴黎的專家對這支槍檢驗后確認,槍管一條來複線已經變形。

巴斯不說話,顯然等著挨打。可以清楚地看到他的胸部像只捏在手裡的小鳥一樣急速起伏。

美國警方在電報中還說:

他講一口流利的英語,幢西班牙語和義大利語。

用上述三種語言對他進行審問,都沒有結果。仔細觀察他對問題的反應,他不戰慄,也不哆嗦。

看上去他既不通人性,又有些可憐,同時還令人反感和厭惡!弗羅日先生不借外語,只會法語,他不準備再試一遍,以免自己尷尬。他只想拿下站在面前的這個人。

和以往辦案不同的是,這次法官不是一邊肩高、一肩邊低,舒舒服服地坐在那裡審案。而是站著,且相當激動地來回走動。他機械地搓著那雙蒼白的、青筋暴露的乾癟手,搓手發出的聲音和揉搓皺紙一樣。

他時不時地走向自己的辦公桌,查閱一下放在上面的材料或記錄。

隨著時間的流失,疑犯開始感到不妙,他慢慢地拾起頭,帶著一線希望打量這位既不打人也不罵人的老者。

從勒阿弗爾刑警大隊的報告中,弗羅日先生注意到下邊一段:在黑人的口袋裡發現的東西是:一支手槍(其詳細材料另附);一美元的金幣和幾枚硬幣;一包只少了一支的高盧牌香煙。除此之外,巴斯身上再無其他東西。

另外一段報告是這樣寫的:

海上成尼斯妓院老鎢埃利絲·克羅德稱一名身著灰色西裝的黑人五月三十一日晚至六月一日清反在她那裡過夜。因為他衣衫檻樓,便要求他先付錢,他把一張一百美元的鈔票放到桌子上。

由兩名妓女陪著在妓院會客廳喝酒時,他取出手槍給她們看,並說槍里還有兩顆子彈,如果有誰前來阻止他吃喝玩樂,他就給他一槍。

他用英語跟她們說話,妓女們都懂英語。

他不讓關窗,以便能看到窗戶對面發生的情況。

他於凌晨三點離開放院。

在這份長達十五頁的報告中還有這樣一段,於連·克羅利埃,五十二歲,是勒阿弗爾的一位代理商(註:克羅利埃每晚都酗酒,不工作),他的證詞是:「我正要回家……」「那時是幾點?」

「天開始亮了……我正走在回家的路上,剛走到離火車站不遠的地方,突然有人攔住我的去路。他是個黑人,說的是英語,他送給我一千法郎,要我到售票處給他買一張去巴黎的火車票,答應給我二十法郎的酬謝。我為他買了一張頭等廂車票。」

「他穿什麼衣服?」

「我沒有注意……不過我覺得他有點滑稽可笑……」「這話是什麼意思?」

「他吹著口哨,付我那二十法郎時顯得挺高興,一下子把二十法郎增加到五十法郎。我覺得他喝多了……」「您呢?」

「我只喝了一點兒,為的是忘掉那些令人煩心的事火車站售票員說他售出那張票時是早晨六點。而那個黑人在站台被捕時是早八點十九分。

城市假期 Amocity!

  

勒阿弗爾碼頭一位夜間值班員的證詞是這樣的:「大約凌晨三點,我發現昨天卸下船的羊毛包上睡著一個黑人,我踢了他幾腳,他沒有反抗就走了。」

「他穿什麼衣服?」

「天黑看不清。他很快就逃走了。」

弗羅日先生上前凝視嫌疑犯,巴斯嚇得一抖,眼裡湧出了淚水。

精神病科醫生給他做了初步檢查,認為只有再觀察一段時間之後才能下定論。但有一點可以肯定,巴斯未患任何重病,也沒有什麼遺傳疾玻法官突然開開門,喚來一名警衛。

「把他的鞋子脫下來。」

黑人未作任何反抗。脫了鞋的一雙腳血淋淋的,腫脹得很厲害。

「此人數日來一直穿著鞋唾覺?」

「是這樣!他睡覺不脫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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