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恩點頭,他臉上既無滿意也無勝利的表情。雖然他的推論完整無暇,他卻好像被某個突然滋長的心魔所困擾。此刻他臉上一片陰霾,滔滔演說的光彩逐漸消退,而且他柔軟的眉毛下的目光盡盯著檢察官布魯諾。
巡官完全沒有注意這些枝節,他的腦袋太忙了,「對付老太太的動機,這麼一來……媽的,他們所有的人都有理由敲死老烏鴉。……這樣你怎麼推論下去?沒有結論。依此看,每個人也都有理由殺害露易莎——若不是為了錢,也是為了個人的仇恨……等我們曉得芭芭拉·黑特要怎麼處理露易莎以後,也許可以找到一個方向。」
「啊——是,是,」雷恩喃喃地說,「對不起,巡官。雖然我的眼睛看著你,我的腦筋卻不是很專註……一個更急迫的問題,遺囑已經公開,立遺囑人已經死亡,現在那個又聾又啞又瞎的女人如果一死,他們所有人都可以得利,原先毒害露易莎的假戲很有可能真作。」
薩姆坐直起來,一臉驚異。「我的天,我怎麼都沒想到!而且還有一件事。」他大吼,「我們沒有辦法知道誰是誰。如果露易莎被殺,殺她的人未必就是殺她母親的同一個人。任何一個與第一次下毒或第二次下毒兼謀殺毫無關聯的人,現在都處於謀取露易莎性命的有利位置,因為他或她知道,警方可能認定那是原先的下毒者和殺手所為。真是一團混亂!」
「嗯,我同意,巡官。我們不僅日夜都要保護卡比安小姐,而且要隨時監視黑特家裡每一個人,還有實驗室里的毒藥應該馬上撤乾淨。」
「你認為如此嗎?」薩姆狡猾地說,「我一點也不以為然。哦,我們會看守實驗室,那沒問題,但是毒藥要留在裡面,不管還剩下些什麼——也許有人會溜進來偷一罐也說不定!」
布魯諾檢察官抬起眼來看哲瑞·雷恩先生。雷恩的眸子里閃現一絲光芒,他更加弓身縮進椅子,所有的肌肉都緊張起來,彷彿預備要迎接打擊。
布魯諾露出惡作劇的勝利表情。「哎!」他說,「我把事情想過一遍了,雷恩先生。」
「那你的結論——?」雷恩不動聲色地問。
布魯諾咧嘴一笑。「我不願打亂你那美妙的分析,可是恐怕我沒有選擇的餘地。在整個推理過程中,你都假定下毒的和殺人的是同一個人……」雷恩的神情緩和下來,他放鬆地嘆了一口氣。「但是,我們以前曾經討論過,下毒的和殺人的是兩個人,不是一個,他們在案發當晚不同的時間分開行事……」
「是,是。」
「確實,」布魯諾揮一下手繼續說,「假若存在一個全然無關的殺人者,那麼下毒者的動機就沒有得到解釋。可是如果他的動機只是要恐嚇那個又聾又啞又瞎的女人,要用這些虛張聲勢的手段把她嚇出房子呢?那麼有好幾個人也許不至於殺人,卻具有這樣的動機。所以,我說你沒有考慮到有兩個分開的罪犯的可能性,在這個理論之下,殺黑特太太的人和下毒的人一點關聯也沒有!」
「除了那晚,」薩姆補充道,他一副對布魯諾的洞察力頗為驚訝的表情,「還有兩個月前的一次。喂,一針戳被你的分析啦,雷恩先生!」
雷恩沉默了一會兒,然後他悶笑了幾聲,把兩個客人嚇了一跳。「怎麼,布魯諾先生,」他說,「我以為事實非常明顯。」
「明顯?」兩人同時驚呼。
「當然啦。不是嗎?」
「不是什麼?」
「哦,好吧,」雷恩又笑了起來,「顯然我的錯誤在於忘了說明一件我一直以為是非常明顯的事。像你這樣有個複雜曲折的法律腦袋的人,布魯諾先生,才會提出這種問題,讓我一下覺得,呃,很有在最後一分鐘翻案的味道?」
「不管怎麼說,我想聽你解釋。」布魯諾鎮定地說。
「你就會聽到。」雷恩靜下心來瞪著爐火,「所以,你要知道為什麼我假定下毒的和殺人的是同一個人……答案是:我沒有假定,我知道,我可以提供數理一般嚴密的證明。」
「不必到那種地步。」薩姆巡官說。
「只要有理我一定信服。」檢察官說。
「或許,就像『女人眼中,無可抗拒的淚水』,」雷恩微笑著說,「我的推理會太具有說服力……也許可以先這麼說,大半的早已寫在卧室的地板上。」
「卧室的地板?」薩姆復念一次。「顯示,是一個人,不是——」
「啊,巡官!你怎麼這麼缺乏觀察力,真叫我意外。你同意,不是嗎,如果有兩個人涉案,不是一個,那麼當然他們一定會在不同的時間進來——因為顯然他們有不同的目的,一個是要在針對露易莎的梨子下毒,另一個是要謀殺黑特太太?」
兩個人都點頭。
「很好。那麼,他們是依什麼次序進入房間?」
薩姆和布魯諾面面相覷。布魯諾聳聳肩,「我不知道你怎麼有辦法確切地指出。」
雷恩搖搖頭,「想法首尾不一致哪,布魯諾先生。要把毒梨子放在我們發現的床頭桌上,下毒的人必須站在兩張床的中間,這點毋庸置疑。至於謀殺黑特太太,如謝林醫生所指出,兇手必然站在兩張床的中間,因此,這兩個人,如果是兩個人,走過同一段地毯——即兩張床中間的地毯。然而在那一段地毯的粉末上,只有一組腳印——當然,我們不算露易莎·卡比安的,因為,如果她的證詞不被接受的話,那我們也最好現在就放棄了。
「現在,如果第一個偷襲者弄翻了滑石粉,那就應該有兩組腳印:第一組是第一名偷襲者在打翻滑石粉以後留下的,第二組是第一個人離開以後,第二名偷襲者進入房間時不慎留下的。但是那裡只有一組腳印。這表示,很明顯,滑石粉一定是第二位而不是第一位訪客弄翻的,這說明有一位訪客,而且必須是第一位,根本沒有留下腳印。這是基本推理。
「那麼依邏輯推演,我們的問題,就是要找出來我們所發現的腳印到底是誰的——也就是,誰是第二名訪客。粉末上的腳印是由我們發現的那隻鞋子所造成。右腳那隻鞋子的尖上有印漬,依法醫說明,那是二氯化汞,和注射在梨子里以及注射器里發現的毒藥相同。那麼,很顯然,在粉末上留下腳印的訪客——第二名訪客——是下毒的人。這表示打翻粉盒踩到爽身粉的二號訪客,是下毒者;由於前提是有兩個人涉案,所以一號訪客是殺人者。到此為止你們都聽懂了?」
他們點頭。
「現在,殺人者,或者說一號訪客,所使用的武器曼陀林琴,提供我們關於第一名訪客什麼樣的消息?它告訴我們:是曼陀林琴把床頭桌上的粉盒打翻的。怎麼說呢?粉盒蓋上的血線,只可能是因為和曼陀林琴沾血的琴弦接觸所造成。桌上粉盒被打翻之前擺放的位置後面,有一個由銳器造成的凹痕。這個凹痕,根據它的位置和性質,我們結論是由曼陀林琴的琴沿擊到桌上所致:而曼陀林琴的下端琴沿有一個損傷和桌面的凹痕相符,更進一步證實此點。所以說,曼陀林琴打到桌面那個特定的位置,琴弦碰到粉盒蓋,而且把粉盒從桌上拖翻下來。
「曼陀林琴不可能自己揮動,它是用來打老太太頭的工具。所以造成粉盒落地的那一擊,必定就是在桌邊打擊黑特太太頭部順帶造成的結果。這實在是重複說明,在檢查犯罪現場的時候,我們就已經毫無疑問地建立以上觀點。」
雷恩傾身向前,揮動著食指,「好,此前我們證明,是下毒的人——二號客——碰翻了粉盒。然而現在看起來,卻是殺人的一號客弄翻了粉盒。無可救藥的衝突!」演員先生微笑,「另一種說明的方式如下:我們發現曼陀林琴躺在一層粉堆上面。那表示曼陀林琴掉下去的時候,地上已經有粉末存在。而由於第一個分析證明,是下毒者打翻粉盒,那表示殺人者一定是第二個進來。但是如果他是第二個進來的,由於只有下毒者的腳印留下來,那麼到底他的腳印哪裡去了?
「所以,如果沒有殺人者的腳印,那麼粉盒打翻以後就不會有兩個人在那裡;換句話說,殺人者是另一個人這件事並不存在。那就是為什麼從一開始我就『假定』,如你所說,下毒者和殺人者根本就是同一個人!」
第二幕 第五景
陳屍所
6月9日,星期四,上午10時30分
哲瑞·雷恩先生爬上骯髒老舊的市立陳屍所台階,臉上帶著一股期待的神情。進入所里,他求見法醫里奧·謝林醫生,不久之後,一名職員帶領他到驗屍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