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後你又對她說騙她為娼這就是博雷的真正目的?」
「是的,我說了。」
梅森笑了笑說:「而你明明知道博雷簽協議的背後想追求的是什麼,不是嗎?福斯特先生。你不是明明跟我說過博雷發現了一筆財產,一筆被告有權繼承的遺產嗎?」
「這是他想追求的,是的。」
「而你是清楚他的追求的!」
「我當然清楚。」
「那麼這就是他的真正目的了?」
「是的。」
「如此說來,當你對被告說博雷與她簽約的目的是想把她控制住達到其他目的時,你是在欺騙她。」
「我是讓她自欺欺人。」
「回答問題,」梅森說,「當你對她說那些話時,你是在欺騙她?」
「反對——這樣盤問不合適,」利蘭說,「而且是在對沒有證據的事實做假定。」
「反對無效。」法官說。
「好吧,」福斯特插言說,「我是對她撒了謊,欺騙她了。」
「你這樣做是為了利用別人為自己服務?」
「是的。」
「這麼說,你習慣於把欺騙作為你每天業務活動的一部分,為的是損人利己?」
「我可沒這麼說。」證人說。
「我在問你。」梅森說。
「回答是『不』。」
「你在一般情況下是不會為了損人利己而欺騙他人的,是嗎?」
「堅決反對這樣提問,法官大人。」利蘭說。
「我同意,反對有效。」法官說。
「但是,這一次,你卻為了損人利己而欺騙他人?」梅森問。
「是的。」證人說。
「在兇殺案發生的那天晚上,你在麗斯特威爾旅館見到了哈里森·博雷,是不是?」
「是的。」
「你和原告有過約會?」
「是的。」
「法官大人,」利蘭說,「原告及其辯護律師不贊成對那次會晤所發生的事做任何證實。這不是我應查證的內容。如果被告律師想進一步盤問,那麼他必須使這個證人成為他自己的證人。」
「我認為對會晤做進一步盤問會說明他的動機和態度。」梅森說。
「我基本同意你的看法。」法官塔蘭特說,「我認為至少可以說明這個證人的態度和利益。如果在兇殺案發生的當天,他還與原告有過接觸,那就更說明他和原告之間有一種利益關係。」
梅森轉向證人問道:「你和原告會晤時,你是不是也欺騙了他?」
「沒有。」
「你對沒對他說被告準備拒絕承認與他建立的任何合同安排,但是如果他能讓你參予他所發現的秘密,你就會與他攜手合作,並且有辦法乖乖地控制住被告,把被告所得任何財產與他五五分成——諸如此類的話你有沒有對他說?」
「那不是欺騙,那不過是我的建議。」
「但是你並沒有和被告簽訂任何協議套住她?」
「我覺得我會讓她和我簽這種協議的。」
「但是你卻告訴博雷你已經把她套住了。」
「就算是這麼回事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