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血偵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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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

「我在外面有很多眼線,所以我能搜集到許多情況,不過還不是全部。我知道時間、地點,甚至還清楚誰是殺手。」

「噢?」

「舍邁克要去佛羅里達,」說到這兒,卡朋幽默地評論了一句,「我多希望去那兒的是我,而不是他,這樣所有的人都不會有麻煩了。舍邁克此行的主要目的是為了尋求上層的庇護。你知道的,他在最後的一分鐘擊敗了對手艾爾·史密斯,這使得他聲名大振,不過他卻在國會的選舉中失利了,因為在白宮看來他一文不值。所以他要乘這次總統換屆之機,親赴邁阿密尋求政治上的靠山。可惜這是一次致命的旅行。舍邁克打算在那裡停留一周左右,弗蘭克選擇了在芝加哥以外的地方製造血腥新聞,這表明他還沒喪失全部的理智。」

「你說你知道派去的殺手是誰。」

「我只是知道計劃中的人選,不過計劃可能會隨時更改,我們以後再說這個。黑勒,我之所以選中了你,首先是因為你是,或者說曾經是警察,你一定能處理好的,你可以人不知鬼不覺地跟蹤舍邁克,萬一被他們發現了,也沒有什麼大不了的。你不是黑社會分子,只是一個誠實的、去佛羅里達度假的公民,而且在必要的時候,你還可以用槍。別擔心,你會得到那裡的持槍許可證的,你可以以私家偵探的身份去那裡,我在邁阿密也有內應。」

我尋根究底地問道:「艾爾,許多人和我有同樣的能力辦這件事,你為什麼偏偏選中了我?」

「殺手的名字並不重要。我可以告訴你他是一個大約三十歲左右的金髮碧眼的男子,你以前見過他的。」卡朋向我詭秘地一笑,「現在你明白了吧?」

是的,我明白了。

因為突然之間我知道自己曾經幫過卡朋一個什麼樣的忙了。雖然在我那麼做的時候,根本不知道這會對他有利。

在一九三○年的夏季,阿爾弗雷德·傑克·林格爾正獨自一人走在密執安大街通往伊利諾中心車站的地下隧道里,當時他正要去乘坐通往華盛頓公園的三十二次專列。那天他戴著一頂草帽,一邊洋洋自得地走著,一邊悠閑地吸著雪茄。就在他站在列車時刻表前查看開車時間的時候,一把點三八式的無聲手槍抵住了他的后衣領,一顆子彈無聲無息地射進了林格爾的腦袋。當他的身體頹然倒下的時候,手裡的雪茄仍然冒著煙。

那名兇手也戴著一頂草帽,身穿一套灰白色的西裝,金髮碧眼,身高大約在六英尺左右,體重約有一百六十磅,看上去也就是二

十五 六歲。他戴著手套,左手持槍,在林格爾無聲無息倒下的那一刻,他把手槍扔在旁邊的水泥地上,迅速地鑽進了驚恐萬狀的人群中。


他一路飛奔,跑過了密執安大街,又向西轉到了魯道夫街上。當時正站在十字路口值勤的交通警察聽見有人大喊「抓住那個人」時,就猛撲上去扭住了他的胳膊。那名兇手揮拳打倒了交通警察,又轉了一個彎拐進了一條幽深的小巷,小巷的另一個出口在繁華的鬧市區,兇手就在那裡不見了。

「正義的」新聞記者林格爾就這樣在光天化日之下被人槍殺了,整個芝加哥,尤其是他的報社老闆麥考米克對此大為震驚。實際上,這名表面廉潔公正的記者收取了大量的黑社會賄賂,也因此知道了許多黑社會的內幕,結果就像名殉道士一樣被幹掉了。在他死後,社會各界集資五萬多美元用以懸賞捉拿兇手,人們一心一意地要為這名「站在懲治罪惡鬥爭最前沿的英雄」報仇雪恨。

可是時隔不久,林格爾的真實身份被揭穿了,這使得所有的芝加哥人都感到尷尬不安。林格爾在黑社會中也被稱為「傑克」,這位周薪只有六十五美元的記者每年的收入竟然高達六萬多美元。許多黑社會分子在私下裡稱他為「地下警察局長」,因為他能在警察局和黑社會組織中往來自如。如果有人想拜見某一位黑社會的老大,只要交給傑克一筆介紹費,他就能牽線搭橋,有時他也充當皮條客這樣不光彩的角色。除了一部豪華的林肯轎車以外,他在密執安州的海灘上還有一處私人避暑別墅,在佛羅里達也有一座同樣的別墅。在芝加哥時,他在豪華的五星級酒店——史蒂文森酒店裡包了一套高級套房。在空閑時間,他既玩股票,又去賭馬。他有兩個最為親密的朋友,一個是警察局長,另一個就是送給他鑽石腰帶的艾爾·卡朋。

以兇手丟棄在犯罪現場的手槍為線索,查到了一個叫彼得·添恩·弗朗傑斯的武器商人。據他說,他在情人節那天,把包括兇器在內的幾支槍賣給了一個叫泰德·紐伯利的人。

當時,紐伯利還在卡朋的手下做事,他是林格爾的好朋友之一。在事情發生之後,他一反黑社會分子相互包庇的慣常態度,站出來公開暴露了林格爾的罪行。當時正在佛羅里達州的艾爾·卡朋也趁著這個機會大肆抨擊新聞界的腐敗風氣。

林格爾的一個死對頭傑克·朱塔成了最大嫌疑犯。在警察一番嚴刑拷問之後,朱塔也被人殺死了。很顯然這是卡朋派人為死去的「老朋友」——林格爾報了仇。

不過林格爾的報社老闆麥考米克並沒有就此罷手,開始自己著手調查此事。在多方面的幫助下,他終於查出了「真兇」萊昂·布魯里斯。據傳言,卡朋曾私下裡給幫助麥考米克調查的人不少錢,讓他們將目光對準萊昂,卡朋此舉的目的是為了平息自情人節殺戮以後公眾們的憤怒之情。

萊昂·布魯里斯是聖·路易一個工會中的激進主義分子,他當時三十一歲,有著一頭鬈曲的淺褐色頭髮。在整個審判過程中,他始終緘口不語,據說他也早已經被黑社會買通了。他的兩名辯護律師都是林格爾的好朋友,其中的一名律師路易斯·皮昆特還是目擊證人之一。

在開庭期間,一共有十五名目擊證人出庭作證,他們中有十四個人在隧道中看見了一名金髮碧眼的殺手在槍殺林格爾之後逃之夭夭了。雖然,那十四名目擊證人中只有七個人指認出兇手就是萊昂,不過,最終萊昂·布魯里斯還是被判處十四年有期徒刑。

在林格爾一案中,起到至關重要作用的就是那第十五名證人的口供,雖然他當時並沒有在隧道之中,不過他卻一口咬定萊昂就是兇手。他就是那名差點兒就抓住兇手的交通警察內森·黑勒,也就是我。

卡朋若有所思地回憶著,「傑克是我的一個朋友,我付給他一萬美元,希望他能保護我的一名手下,可是他後來沒有收到這筆錢,就對我惱羞成怒,中斷了與我的聯繫。然後又和我的對手摩倫混在一起。後來,他還去我專門訂做服裝的一家店裡拿走了四、五套高檔西裝,並指名記在我帳上。我只好採取行動了。」

我一言未發。

他說:「你當時幫了我一個忙,讓另一個傢伙做了替罪羊。」

他所說的「另一個傢伙」就是萊昂·布魯里斯。

卡朋繼續說著:「這樣的話,你要辦的這事就容易多了。因為你不是黑社會的幫派分子,又是惟一一個能夠認出奈蒂派去刺殺舍邁克的那個『金髮碧眼』的人,你不覺得自己很走運嗎?」

我苦笑了一下,說道:「是的,我的確很走運。」

我扭住了那個「金髮碧眼」的胳膊,不過他還是從我手裡溜走了。這件事使我「榮升」為便衣警探,又使我被選中去「逮捕」奈蒂,現在又是這件事使我坐到了卡朋的面前,這一次,我又會再幫誰一個忙呢?

卡朋說道:「這裡還有九千美元等著你,總共是一萬美金。你所要做的就是阻止奈蒂殺舍邁克。」

「怎麼阻止?」

卡朋聳了聳肩,答道:「那就是你的事了。不過我建議你做得乾淨利落一些。如果你能抓住那個『金髮碧眼』,就把他帶到別的地方,然後處理掉他。你最好乾得漂亮一些。」

「我不再殺人。」

卡朋笑了,「我說過要你殺人嗎?我說的只是阻止他,至於具體怎麼去做,那就是你自己的事了。」說到這兒,他大笑了一聲,「等到舍邁克平安地回到芝加哥,我就會讓奈蒂明白究竟誰才是最大的贏家。」

我謹慎地說道:「奈蒂會對我不滿的。」

「不會有人找你的麻煩,這事完了以後,絕不會再牽連到你,我會負責一切的。我要讓奈蒂知道,雖然我關在裡面,他可以在外面自由地控制,可是還是我說了算,他們跳不出我的掌心。」卡朋的眼裡露出了一股殺氣,「我要讓奈蒂和他的手下人接受一個小小的教訓,以免他們下一次再犯同樣的錯誤。」

就在這時,在我的身後傳來了一個聲音,「時間到了。」

原來是那個警衛探進頭來,他似乎對打擾了我們的談話感到有些抱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