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早上我們在村公所的大廳見過面。」佩琪說。
「那時我們有交談嗎?」
「沒有,現在是我們第一次交談。像教授這麼優秀的人,如果我們以前見過的話,我一定會牢牢記在心裡的。」
「唔,那麼……」教授拍了一下膝蓋,從沙發上站起來,說:「既然被偷的真的只是沒什麼價值的木雕象……」
「真的只是這樣。」佩琪說。
「那就沒什麼必要再待在這兒了。還好不是重大的案子。」
「而且也沒人死亡。」我說。「但是,教授,我怎麼都無法釋懷。為什麼只偷木雕的象呢?既然已經進入這裡,四周都是昂貴的高價品,為什麼偏偏只拿了連十英鎊都不到的木雕象呢?」
「巴尼,你總是計較這些沒有用的事!」巴格利一邊合上記事簿,很費力的把簿子塞進裹著肥胖身體的衣服內袋,一邊說:「之前問:為什麼放過眼前赤裸的女人,什麼事也沒做?現在又問:為什麼潛入珠寶店后,卻什麼寶石也不偷?」
「難道我的懷疑沒有道理嗎?」我說。「兇手或許是同性戀或女性,所以才會面對全裸的女人無動於衷吧!可是,如果真是這樣,試問哪個女人會偷偷進入珠寶店后,卻空手而還?是女人的話,一定會偷鑽石。」
「巴尼,你別忘了,店裡有安全警報裝置。」
「如果兇手是小孩呢?小孩的話,就可能對裸女與珠寶都不感興趣。」從北歐來的名偵探說:「小孩從外面的玻璃窗,看到裡面的大象,因為想要大象,便破壞門的鑰匙,跑了進來,偷走大象。或許他現在正在自家的矮桌上,玩動物園遊戲。」
不知為什麼,巴格利對教授的話卻一點意見也沒有。
「這怎麼可能?」我說:「如果是我的話,我寧願偷跑進玩具店,偷火車模型。」
除了這麼說外,我想不出別的反對意見了。就在這時候,湯姆的手機響了。他一面從懷裡取出手機,一面走到角落去說話,但是說著說著,他的聲音突然變大了。
「你說發現兩隻腳了?在哪裡?」巴格利龐大的身軀好像又凍結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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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醒來時,發現躺在自己公寓的床上。窗外已經泛白。我稍微想了一下這是怎麼一回事,但是又覺得幹嘛去想呢?所以很快地又睡著了。我再次醒來時,已是下午了。
強烈的尿意,讓我一分鐘也不想多睡,所以我慢慢起床,因為動作一快的話,恐怕就會尿在床上。酒喝太多時,第二天最討厭的事情,就是在膀胱好像快脹破的情況下醒來。
下床后,我發現自己身上還穿著長褲和毛衣,連鞋子也沒有脫。雖然身上已經穿得這麼多了,我還是覺得冷。除了冷之外,我還覺得頭痛欲裂。不過,我隨時都在頭痛,而且也知道頭痛的原因是什麼,就是酒暍多了。
雖然我知道自己頭痛的原因,卻不明白自己為什麼和衣躺在自家的床上。不過,當念頭轉到「為什麼這麼冷呀」時,我就什麼也來不及想,解決小便的問題最重要,所以便搖搖晃晃地去廁所小便。小便完,走到玄關一看,就立刻知道為什麼這麼冷了,因為我沒關門。
再看看外面的情形。雪已經停了,但是天色陰霾,大地一副死氣沉沉的模樣。村裡連續發生女性被殺,並且被分屍的事件,我還漫不經心地敞開大門睡覺。像我這麼粗心大意,醒來時竟然手腳都還在自己身上。
不過,我雖然沒有關門的印象,但是,我也同樣沒有開門的記憶。反正,我就是想不起昨天晚上的事。我乾脆再回到床上,躺下來慢慢回想。昨天晚上到底怎麼了?
我記得去過佩琪的HouseoverTimeJewelers。原本在亞文酒館喝酒的我,聽說佩琪的店遭竊,便放下酒杯,跑去HouseoverTimeJewelers觀看究竟。為什麼我會得到這個消息呢?因為尹凡梅斯警局的警官,向瑞典來的教授報告偷竊事件,而那位教授當時正好在和我喝酒。
我們趕到HouseoverTimeJewelers后,才知道是商店員工出入口的門被破壞了。不過,不知道為什麼,竊賊對店裡諸多昂貴的珠寶與手錶好像全無興趣,昂貴的商品一件也沒少,只是不見了一具廉價的木雕象。還有,佩琪完全不在乎遺失木雕象的事,卻好像很在意那位北歐來的教授。
接下來就是湯姆的手機響了,那是一通找到被撕裂的腳的電話,於是巴格利準備立即飛奔而去。我也想跟去,可是巴格利卻破口大罵,喊著說今天晚上死也不讓我去,因為帶貓去也比帶我去有用,還叫我回家睡覺。他心情不好的時候,就是這樣,這個時候最好乖乖聽他的。
於是我獨自一人回到亞文的酒吧,因為教授和巴格利一起去了。至於我為什麼沒有完全聽巴格利的話,回自己的家呢?並不是我捨不得琳達胸前的雙峰,或是還想喝酒,而是想得到和案子有關的情報。(正確說來,琳達和酒精當然也吸引我去酒吧,但卻不是主要原因。)如果我真的乖乖回家,那就絕對無法得知巴格利去了哪裡,看到了什麼東西。住在這偏僻的村子里,我住的地方沒有電視,也沒有收音機和報紙;住在倫敦時,我曾經擁有這些東西,但是後來有些給人,有些就拿來換酒錢。現在我住的地方雖然有電話,但是巴格利可不會打電話給我,我只好守著亞文的酒吧,看看會不會有什麼消息進來。
不過,我醒來的時候竟是在自家床上。我不知道為什麼會這樣,也同樣不知道巴格利去了哪裡?看到什麼東西?也不很清楚現在是什麼時間。今天大概是十二月一日,那麼現在就是十二月一日的下午,漢堡店已經不供應早餐的夾蛋漢堡了吧?我沒有手錶那種無聊的東西,所以不知道時間。我很喜歡這種只要一英鎊的漢堡餐,但是這種夾蛋的漢堡過了早上十一點就不賣了,因此想吃這種漢堡的話,就必須配合這時間。今天我很餓,時間又似乎早已超過早上十一點,看來我只好去亞文的酒吧,吃琳達做的午餐了。
我走出公寓,搖搖晃晃地朝凱斯魯路走去。因為昨天睡前沒脫衣服鞋襪,所以現在也就省去穿衣的工夫了。我想明天還是像今天這樣就可以了。抬頭看天空,仍是陰鬱的烏雲密布,只有地平線比較明亮,天色顯得很不穩定,讓我想到看到極光時的情形。到底要發生什麼事呢?陽光被烏雲遮蔽,天氣非常寒冷,一副隨時會下雪的樣子。
一走到凱斯魯路,我嚇了一跳,因為路上一個人也沒有。這個村子本來人就不多,現在更變成鬼城般的地方了。這次的命案,讓村人都不敢外出了吧!可是,就在我稍微轉了個彎后,眼前的情景就截然不同了。亞文酒館前,聚集了一大堆人。那些人很像是新聞媒體的人,但其中好像也有很多是來看熱鬧的。
我正想還是別去亞文酒館吃飯,在附近吃早餐就行了時,突然有人從背後拍了我的肩膀。回頭一看,是琳達。
「嗨,巴尼。」琳達朗聲說道。她笑著說:「終於醒了嗎?」
「你最好別靠近那裡。那裡有很多新聞記者,他們都是大野狼。」說話的人是亞文。他們兩人好像正在逃避媒體採訪。
「那到底是怎麼一回事?」我問。
「御手洗教授房間所在的院子,發現了波妮的手臂。」
「教授房間所在的院子?」
「兇手丟的嗎?」
「應該是吧!」亞文說。「除了兇手,還有誰會做這種事?」
「兇手是怎樣的人?有目擊者嗎?」
「沒有。沒有人看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