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再不幫你小便,天就要亮了,所以只好從後面抱住全身軟趴趴的你,讓你的小便能順利的尿到便斗里……」
「你抱著我,讓我小便?」
「是呀,否則你的床就要鬧水災了。」亞文大聲說著。
「我竟然那樣……連小便都沒辦法自己……我抓不住……」
「那個嗎?」我無力地點頭。
「你是問你有沒有用自己的手去抓住那個小便的東西嗎?」
「是……」
「當時你像丹弗斯一樣,兩隻手如同風車拚命揮動著,所以當然抓不住那個東西。那個東西長在身體的中央吧!」
「天呀!」
「同樣長在身體中央的鼻子,是無法幫你抓到那個的;你也別想我會去抓住它。」
我的眼前一暗,上半身往前傾,頭差點栽進湯里。
「算了,巴尼,你用不著這麼沮喪。」亞文很體貼地說:「如果你覺得那樣很可恥,今天晚上就不要再喝得爛醉。」
「巴尼,太了不起了,你竟然還會覺得難為情。」琳達也說。
「琳達,我的醜態,你都看到了嗎?」我只問了這一句。
「沒有。」聽到琳達乾脆的否認,我不禁鬆了一口氣。
「不過,要把那個塞進褲子里的時候,我有稍微幫了一點忙。」
我把臉貼在桌面上了。
「因為一個人沒辦法做到,非得兩個人不可。」
「所謂的一個人是指我,那時你已經無法算是一個人了。你一直在唱歌,唱得很開心,但是聽不出來你到底在唱哪一國的民謠。」
我的心情從絕望到完全呆住,不知該做何反應。我每天晚上都喝醉酒,但是最近從沒喝到神志不清過呀!
「不過,能摸到我這樣老女人的屁股,你該謝天謝地了。」琳達說。
「喝湯吧!巴尼,你不是要說那案子的事嗎?不是想問昨天晚上的事嗎?」
「昨天晚上怎麼樣都無所謂了。」
強烈的無力感向我襲來。在今天以前,我一直覺得要是不懂怎麼喝醉,就不算是上等人:我一直堅信這個信念。但是,此時我的腦中卻有著「不喝醉的人,或許也是不錯的人」的想法。這想法打擊到我的信心了。
「別這麼說嘛!關於這件事,你問過好幾次。波妮的腳在教會的花叢里被發現了。她的腳被插進軟泥地里。」
「什麼?」我大吃一驚。
「波妮的腳像顆奇特的植物,被其他的花草掩蓋住,並不容易被發現。」
「波妮的腳和花在一起?」
「太過分了!竟然丟棄在教會這樣神聖的地方。」琳達搖著頭說。
「兩隻腳都是嗎?」
「是的。」這兇手的行為可怕到讓人不知如何形容。
「丟在教會裡……該死的傢伙!他一定是個無神論者。」
「是吧!那是不怕觸怒神的惡行。」亞文也說。
「那兩隻腳真的是波妮的腳嗎?」我問。
「確實是她的腳沒錯,而且是被像怪獸一樣的蠻力撕扯下來的。剛才那位御手洗教授是這麼說的。那兩隻腳的血型、DNA等等,都和波妮的一致。今天晚上他大概會在眾多媒體面前,再說一次這些話吧!總之,波妮的身體各部位都到齊了。」
「到齊了?對了,剛才好像誰說過手也被找到了。」
「沒錯。因為手的血型與DNA也與波妮的一致,所以那確實是波妮的手。而且,也有著被撕扯的痕迹……」
「剛才說是在教授住的院子里發現的?」
「是的,教授也嚇了一大跳。」
「是誰發現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