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想天開》 - P23

 異想天開

 島田莊司 作品,第23頁 / 共8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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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應該不能算是完全正常吧!總是嘿嘿笑著,即使遭人欺負或什麼,也不會生氣……還有,他很聽話,如果叫他向右邊,感覺上,他很可能三年都不會轉向別處,所以對我們來說,是可以不必費心的好囚犯。」

「這麼說,他很認真了?」

「是的。而且,他吹得一手好口琴,中午休息時間經常吹口琴給大家聽。」

「妻子、家人、親戚、兄弟方面嗎?」

「可以說是孤單一人。」河合邊說,邊從胸前口袋內取出似是囚徒名冊的影印紙,在桌子上攤開。

「出生年月日和出生地點呢?」

「嗯……大正九年七月十四日。出生地是藤枝市,也是在藤枝市被捕。」

「藤枝嗎?」吉敷也拿出記事本,邊記下邊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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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如果有需要,這份影印可以送你。」河合說。吉敷道謝,接過。

「被逮捕的罪名是?」

「在藤枝市發生綁架幼童勒贖事件,但,男童卻從藤枝山中的弔橋摔落至死,屍體被發現,事件當然演變成綁架又撕票了。有人目擊行川帶著這男童,因此他被逮捕,之後被地方法院判處無期徒刑。」

「綁架幼童又撕票,才判處無期徒刑?」吉敷頗覺意外,問。

「不錯。一般來說,如果綁架婦孺撕票,兇手絕對會被處死刑,但,這樁事件可能是被推測行川並非故意將幼童從弔橋上推落,而是孩子自己不小心跌落……」

「所以才判處無期徒刑?」

「其實,行川很愛動物,性情也溫馴,通常細心照料植物,不像是會故意殺人之人,我和他相處二十多年,對此非常清楚,他絕對不是會殺人的人物!」河合笑著說。

「但,他既然是模範囚犯,在監獄里待了二十幾年,未免也太久了吧?如果真如你所說那樣,通常約莫十五年左右就能獲得假釋的,不是嗎?一般而言,會在牢內待二十幾年,都是只會在裡面惹麻煩的問題囚犯!」

「那是因為他自己不想出去。」河合笑了笑,回答,「你想想看,行川沒有妻子、兄弟,也沒有親戚、家庭,對不?另外,他也沒有錢。所以這裡就等於是他的家一般,與其出去后在自己一無所知的環境中生活,倒不如一直留在這兒。」

「嗯,他是孤單一個人的緣故?」

「還有,從這兒出去之人,在能夠完全恢復公民權為止的十年間,必須定期向監護機構報到。而那位老人並非會乖乖這麼做的人。」

「嗯。行川在藤枝市是昭和三十六年被逮捕?」

「不錯。」

「當時他從事何種職業?」

「好像是舊貨回收業。」

「舊貨回收業?」

「是的,似乎是回收廢鐵、有用垃圾之類,也就是說和遊民差不多,生活於公園或橋下。

「這樣的人會綁架勒贖?」

實在令人難以釋然!

「可能是一時著魔吧

據吉敷所知,並無類似這種案例出現過。

「再說,這次他不是也刺殺食品店老闆娘?」

「也是沒錯。」吉敷頜首,「對了,行川在服刑期間,是否和哪位受刑者或看守員特別有交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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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守員倒是沒有,因為獄方皆特別警告看守員不得和受刑者太過親近。何況,即使這樣,最近都已發生一些問題了……」

「受刑者方面呢?」

「有。現在已經恢復公民權,很認真工作之人……不過,要去拜訪此人可能不受歡迎吧!」

「你的意思是?」

「你也知道,出獄之人即使恢復公民權獲得新生,還是不容易被社會所接受,一旦被知道有入獄前科,很可能會失去目前的工作,又不能結婚生子,因此很多人連對妻子、公司都極力隱瞞曾經坐牢之事,更別說是犯過殺人罪而恢復被擄奪的公民權的人。畢竟,若因自己或某人的冒昧行動,很難說不會使其因而喪失目前的安定生活!」河合說。

「原來如此,這是理所當然。但,對這方面,我自認會很慎重……」

「和行川親近之人正是這種例子。」

「我會充分小心謹慎行事。」

「以我們的立場,必須保護由這兒回歸社會之人的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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