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里-蘭茨很煩她當中間人,但舍此又無它法,於是問道:「你聽說過馬林-格羅沙這個人嗎?」「沒有。」
她當然沒有,這又不是酒,她怎麼知道。這條蠢笨的母狗弄不好還會把話傳錯,把事情搞得無法收拾。「我還想喝一杯。」他拍拍她胖胖的手背:「沒問題。」又叫了一大杯朗姆。
「安吉爾會知道格羅沙是誰的,你就說馬林-格羅沙,他就明白了。」「還有呢?」想不到她的腦子比長相還蠢!他媽的想過沒有,兩百萬美元給安吉爾,難道為了叫他抱著那個傢伙親上一口?
哈里-蘭茨認真地說:「派我來的人要求把他幹掉!」她眨巴眼睛:「啥是幹掉?啥,啥意思?」上帝呀!「就是殺死,殺!」「噢,」她漠然地點頭,「我問,問問安吉爾吧。」她的吐詞越發不清,「你剛才,說的那人姓姓什麼?」
蘭茨真想抓住她一陣狂搖:「馬林-格羅沙,格羅沙。」「清楚啦,我的寶貝蛋兒出去了。我,我今晚打電話、打電話,明天在這時,和你見面。我,我還想喝,喝一杯……朗姆,行不?」
與紐莎-蒙尼茲打交道,竟是這麼一場駭人噩夢。
次日傍晚,哈里-蘭茨來到酒吧。他坐在相同的桌前。從夜晚十二點一直捱到凌晨四點,一直到酒吧攆客關門,蒙尼茲仍未露面。
「你知道她的住址嗎?」蘭茨問酒保。酒保瞧著他,眼睛中毫無欺詐:「我確實不清楚。」
壞了,這個禍胎把啥都搞糟了。蘭茨百思不得其解,像安吉爾這種絕頂聰明的人,怎麼會被這位酒泡出來的笨賊拉下水?哈里-蘭茨以行家裡手自居,為此頗為驕傲。在未弄清情況之前,他才不貿然干這種買賣。他已經小心地問過這一帶的人了,以色列的確懸賞百萬美元要擰下安吉爾的腦袋。百萬美元足夠一輩子花天酒地,拈花惹草。現在,與安吉爾聯絡的唯一線索斷了,什麼百萬美元,什麼五萬傭金,統統他媽的完了。他只能打電話告訴那傢伙,他運氣不佳,沒能完成任務。不行,現在還不能回話。哈里-蘭茨心一橫,萬一她又來了呢?萬一她喝的朗姆酒在其他酒吧都已光了呢?總之,答應這樁差事似乎唐突了點,無異於把自己的屁股拿出來讓人踢!
又一天晚上,哈里-蘭茨又在十一點來到皮洛酒吧,還是坐在那張桌邊,一會兒嚼花生,一會兒修指甲。到了兩點,終於看見蒙尼茲一個跌絆閃進門。哈里的心一縮,母豬沖著他的桌子拱過來。
「嗨!」她含混不清地招呼,一屁股坐在椅子上。「你幹什麼去了?」哈里把怒火壓了又壓。她眨眨眼,「咋啦?」「你昨天就該來會面的!」「啥?」「我們約好的,紐莎!」「呀,我和一個女朋友逛電影院去了。知道嗎?上映新片,演的是一個男人愛上了修女,還有……」
蘭茨氣得真想大哭。安吉爾怎麼會看上這樣一條蠢豬!這隻從未清醒過的母狗!她的屁股一定與眾不同,否則實在令人難以相信。
蘭茨似乎看到了一點兒門道:「紐莎——你告訴安吉爾了嗎?」她惘然無知地望著蘭茨,拚命想搞懂他的提問:「安吉爾?是嗎?可以讓我喝一杯嗎?」
蘭茨為她要了一大杯朗姆,自己也點了一杯威士忌。他非喝不可了。
「紐莎,安吉爾的意見怎樣?」「安吉爾?嗬,他同意了,他說行。」哈里-蘭茨如釋重負:「太妙了。」他計上心來。他再不讓這個信使傳書送信。只要這條醉狗把他引到安吉爾那裡,賞錢就會唾手可得。
她仍在猛灌,瞧著她那副饞樣實在另有一番味道,酒沫四濺,灑在本已揉皺的罩衫上。
「安吉爾還說了別的什麼話沒有?」她皺緊眉頭,努力回憶:「安吉爾說,他想弄清你們一夥是幹什麼的?」蘭茨得勝似的一笑:「你告訴他,這是秘密。」她若無其事地點頭:「安吉爾說,你們就趁早滾他媽的蛋。我走之前還可以喝一杯嗎?」
哈里-蘭茨的腦袋飛速考慮著對付辦法。倘若她甩手而去,那麼就再也找不到她了。
「這樣辦,紐莎,我先打個電話給我的頭兒,要是他同意,我就告訴你大名,怎麼樣?」她聳聳肩:「我無所謂。」「安吉爾卻認為事關重大。」蘭茨耐心解釋。「你告訴安吉爾,明天我給答覆。有地方和你會面嗎?」「有的。」他得寸進尺:「具體地點。」「就在這裡!」
她的酒又送來了。他看著她一口乾掉,又是牛飲。蘭茨真想結果她的狗命。
為了不致被追查,蘭茨在卡爾沃街公用電話亭打了一個接聽者付費的電話,花了一小時才接通。
「不行,」總監說,「我早告訴你了,任何人的姓名都不能泄露。」「是的,可有個問題,安吉爾的情婦紐莎-蒙尼茲講,安吉爾同意這筆交易,但在不搞清他替誰賣命之前,將不會行動。所以,我告訴她,我必須首先和您聯繫。」
「這個女人長得好看嗎?」總監不是可以隨便玩弄於股掌之間的人。因此,蘭茨據實秉報:「其人蠢胖如豬,丑得令人作嘔。」
「用我的名字太危險。」蘭茨覺察出,交易正從手指縫中滑走。是的,閣下。」他嚴肅地說。「我完全明白,但有一點,安吉爾的信譽在於他能閉緊嘴巴。一旦他泄露機密,他就連五分鐘都活不成。」長久的沉默。「你這話有道理。」又是沉默,比上次似乎更長。「好的,可以把我的名字告訴安吉爾,但他不得張揚,不得與我直接聯繫,他只能通過你往來傳話。」
哈里-蘭茨差不多快跳起來:「閣下,我一定照辦,謝謝。」他掛上電話,咧嘴呵呵笑,五萬美元即將到手。接著是百萬美元的獎金。
那天晚上,哈里-蘭茨與紐莎-蒙尼茲很晚才見面。他馬上為她叫來一大杯朗姆,接著說:「一切都解決了,我得到了批准。」她還是漫不經心地看著他:「是嗎?」他告訴了她老闆的名字。這個名字家喻戶曉,想來記住不成問題。她還是聳聳肩:「從來沒有聽說過他。」「紐莎,我的僱主要求這件事儘早辦成。馬林-格羅沙躲在納伊的一座別墅里……」「哪裡?」
全能的上帝啊!他原來是在與一個醉得不省人事的白痴打交道。但他只能保持耐心:「納伊是巴黎附近的一個小鎮,安吉爾會知道的。」「我還想喝一杯……」
一小時后,紐莎還在狂喝暴飲,不過這次是蘭茨慫恿她喝的。得促促她,待到她醉成一團爛泥,就會乖乖地引我到她的情人那兒去,剩下的事就容易了。
紐莎的雙眼已蒙上一層薄霧,卻還是死魚般地盯著酒杯。抓住安吉爾並不難,他可能兇猛異常,但他肯定頭腦簡單。
「安吉爾什麼時候回來?」她的眼睛好不容易才聚焦在他身上:「下,下個星期。」他抓住她的手,拍拍:「咱倆幹嗎不到你住的地方去?」「行呀。」他將如願以償。
紐莎-蒙尼茲住在布宜諾斯艾利斯的貝爾格諾區。她的公寓共兩間房,裡面凌亂不堪。室內極不整潔,像它的主人一樣骯髒難看。
紐莎進門后就對直走向角落酒櫃,腳步已經晃悠不穩了。
「再喝,喝一盅。」「你自個兒喝吧,」蘭茨說,「加油干吧。」她斟滿酒,一飲而盡。
我從未見過這樣丑,這樣令人厭惡的母狗。蘭茨氣哼哼地想,若不是為了那漂亮的上萬美元,我才不來呢。他四處觀察了一遍房間,只見咖啡桌上有一沓書。他一本本地拿起來,打算從中看出安吉爾的端倪。一瞄書名,他不禁大吃一驚,它們是:佐治-阿默多的《上帝的使者》,奧馬-卡貝薩斯的《大山起火》,加西亞-馬爾克斯的《百年孤獨》,還有安東尼奧-西斯倫洛斯的《深夜之貓》。安吉爾原來是個讀書人。這些書放在這個女人的房間純屬糟蹋聖賢。
蘭茨走到她跟前,雙手抱住她滿是橫肉的水桶腰,「你他媽的真逗人喜愛,你知道嗎?」他伸手摸她的乳房,一對西瓜。蘭茨最討厭大乳房女人。「你的身體真不賴呀!」
「真的?」她的雙眼大放異彩。蘭茨的雙手下移,隔著她穿的薄衣褲,摸她粗壯似柱的大腿,「感覺舒服?」他輕聲問道。「啥?」又是白費工夫。蘭茨得想個妙法,把這個渾身無靈氣的悍婦哄上床。但他也知道,他的行動不可太唐突,如果惹惱了她,她就會在安吉爾面前奏一本,這次交易可就雞飛蛋打了,得用甜言蜜語騙她。麻煩的是,此時她醉得要死,啥話也打不動她。
蘭茨正在絞盡腦汁想方設法之際,紐莎卻在他耳邊哼道:想上床?」他寬慰地一笑:「這太妙了,寶貝。」「到卧室,去吧。」
她步履踉蹌地走在前頭,領著蘭茨來到她的小卧室。
卧室壁櫃門半開,一張大床從未拾掇過,還有兩把椅子和一個梳妝台,上面鑲的鏡子早已裂紋四伸,只是壁櫃引起了蘭茨的注意,他瞥見裡面掛著一排男人的上衣。紐莎坐在床邊,解衣服紐扣。
一般遇到這種場合,哈里-蘭茨總會站在女人的身邊,揉摸她的身子,在耳邊說些挑逗話,但是,眼下這個紐莎實在倒人胃口,他只是觀看。紐莎的裙子落到地板上,裡面什麼都未穿!她的裸體更使人不敢恭維。她的巨型乳房垂掛著,凸出的肚腹隨著走路顛動,活似肉凍。那雙肉柱子大腿,無非是一堆散肉。天下居然有這麼怪的東西選蘭茨驚不已,想開些,他安慰自己,幾分鐘就好了,而上萬美元卻是一輩子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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