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戶川亂步短篇集》 - P18

 江戶川亂步短篇集

 江戶川亂步 作品,第18頁 / 共2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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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相信,自己當時一定是興奮極了。娟代好象受了感染,面色蒼白,膽戰心驚地在我身旁坐了下來。

「首先,那天晚上,就是您丈夫失蹤的前一天晚上,他是在家吃的晚飯嗎?請您把當時的情況詳細地說一下。」

「要說詳細,也沒什麼可說的。那天晚上,他在書房裡聚精會神地查閱資料。晚飯時,我把飯送到了書房裡,約莫他吃完了,又進去拾掇下來,也沒說什麼話。谷村急於干一件事時,總是從早到晚悶在書房裡,不許家裡人接近,就連茶水也是提前沏好放在桌旁的鐵壺裡,他自己倒著喝,有一個藝術家似的怪秉性。」

「當時你丈夫是什麼表情。沒同您說什麼嗎?」

「沒有,別說他沒有,就是我想說點什麼,他也不會同意。我默默地退下來時,他連頭也沒回。」

「是這樣。另外,這話不太好說,因為事關重大又不能不問。那天晚上您丈夫在書房裡工作很晚才睡覺,你能說說就寢時的情景嗎?」

娟代顯得很難為情。窘得滿臉緋紅。在我的再三催促下她才說道:

「我們睡在裡面有l0個榻榻米的屋子裡。那天晚上,因為太晚了,我就先進入寢室,在我迷迷糊糊,似睡非睡的時候,丈夫便進來了。當時大約一點半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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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時屋裡點燈了嗎?」

「沒有,關著燈是我們的老習慣了。不過走廊里的燈光照在拉門上,屋裡並不是漆黑一團,一切都模糊不清。」

「您丈夫說什麼了嗎?別的不必回答,我只想知道當天你倆在寢室里有沒有說過家庭方面的話。」

「沒有,他沒有說過什麼話。」

「於是,在早晨四點鐘就起床了,是吧!那麼,起床后的情況呢?」

「我睡過頭了,不知道丈夫什麼時候起的床。那天早晨正好沒有電,我丈夫怎樣點著蠟燭穿的西服,又是怎樣到化妝間換的衣服,我全然不知,直到頭天晚上吩咐的人力車來了,我才起來和女佣人拿著蠟燭把他送到大門口。」

那天早上,谷村沒吃早飯就走了。秋天的四點鐘可說是深夜,是沒什麼可說的。我能問的都問了,心情越來越激動。手心都攥出了汗。我的想法能否兌現還沒有把握,可是從了解到的情況看,是大有可能的。我決定孤注一挪,於是又問道:「夫人,那天晚上到第二天早晨,您都沒看到您丈夫的臉,也沒聽他說過一句象樣的話嗎?」

娟代好象沒有理解我的話,怔了半天,才恍然大悟,臉色大變。

「你說什麼?這是什麼意思?請快講清楚!」

「夫人,您能肯定那人是您丈夫嗎?」

「無論如何,你怎麼能說……」

「可是夫人,您並沒有看清那人的臉,還有,為什麼那天晚上您丈夫什麼也沒有說呢?請您想想,那麼長時間裡沒有說過一句象樣的話,有這樣的丈夫嗎?呆在書房裡另作別論,直到外出前還能連句看好家的話也沒有嗎?」

「這倒也是,這之前,他還從末有過這麼少言寡語的時候。這到底是怎麼啦,你究竟想說什麼?請快講吧!」

娟代當時的驚慌是可想而知的,我無法再往下說。當然娟代是不願發生那種事的。假如那天晚上的人不是她丈夫,對於娟代將是多麼大的羞辱。前面已說過,我通過妻子得知谷村那天很反常,時哭時笑,眼淚刷刷地落到娟代的面頰上。

原來認為谷村是殺了人後神魂顛倒,與夫人訣別而潸然淚下。

可是,如果那人不是谷村的話,那種執拗的擁抱,笑和淚都將完全是具有另一種令人厭惡的動機了。

你也許會說怎麼能有這麼混賬的事?!自古以來,那些詭計多端的罪犯不正是輕易地犯下了那些使人難以想象的罪惡嗎?正因為這樣,犯罪史上,才留下了那些無法洗刷的罪惡事實。

對於娟代,除了不幸,別無他言。即便是判斷有誤,也決不能算是她的過錯。罪犯是沒有人性的。就象是一切的物質都受慣性和慣力支配一樣,人的心理上也有類似的力量在起作用。書房裡的人要是穿著自己丈夫的衣服,背影又很相似,娟代自然不會懷疑。相信書房裡的人是丈夫,只要不發生意外,從書房裡出來的人無疑也是丈夫。繼而,從寢室到第二天凌晨,受一連貫的錯覺支醒,也是無可非議的。何況膽大心細的罪犯又故意切斷了電源。據娟代說,第二天讓電業局的人來修理,查來查去,找不出原因,最後發現電門不知何時被拉開了。可以認為,罪犯是趁大家都熟睡的機會潛入廚房,關掉了電門。電燈不亮,一般人家是不會注意電門的,尤其是在急於送主人上路的時候,女佣人們怎麼能把精力放到那上面去呢?!這一點,罪犯也是估計到了的。

「那人要不是我丈夫,會是誰呢?」

娟代終於提出了這個關鍵性的問題。她恐慌得幾乎要哭了起來。

「請不要驚慌,如果我想象得不錯,那個人就是琴野。」

「不,不可能。你在胡說些什麼!是做夢吧?琴野早已死了,那天晚上他已經被殺死了。」

娟代美麗的臉痛苦地歪扭著,對我的話她絲毫不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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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上琴野並沒有死。當然,這對你是十分不幸的,死者不是琴野,而是被偽裝成琴野的谷村,是您的丈夫。」

娟代驚得呆住了。要是說丈夫下落不明,就有可能藏在世上的某個地方,無論如何,還有見面的希望。要是那個被殘害的人是自己的丈夫。儘管因丈夫不是罪犯這一點在道義上能得到安慰,可是悲痛卻有增無減。更殘酷的是,那個與自己丈夫世代為敵的人,硬把硫酸灌入自己丈夫口中,又把自己糟蹋了一個晚上。這對於一個女人,對於一個妻子是無法忍受的。

「我怎麼也不能相信。有確鑿證據嗎?請全部講出來!我經得住。」

娟代無力地張著那乾巴巴的發青的嘴唇。

「是的,我有足夠的證據。這個筆記本和煙灰缸上留下的指紋同G町空房子中被害人的指紋完全一樣。」

當時,愛知省還沒有索引指紋設備,被害人的面目又被毀壞了,身分不易查明。若是在東京,從索引指紋中可以取出有前科犯人指紋對照。當時,我是個初出茅廬的刑事偵探,對指紋等頗感興趣。我用指紋縮放儀把死者的指紋一個一個地分了類,並把細微的指紋特徵印在腦子裡。被害人的右手拇指指紋特別,是乙種磅狀紋。單憑這一點我就有把握了。

何況在七條線紋上還有一個細小的刀傷斜穿而過。具有同一乙種磅狀紋,同一隻、同一型狀傷痕的拇指,我想在世上是獨一無二的。這個指紋是空房子內死者的指紋,可以確認,死者不是琴野宗一,是谷村萬右衛門。過後,我又把死者指紋和筆記本上的指紋進行了認真對照,結果分毫不差。

我把自己的發現和推理向上司做了彙報,結果得到了上司的承認,我的推理完全成立。我就靠這個拇指,推翻了以前的定論,使當事者和當地的新聞記者大為震驚,我也為此欣喜若狂。

事情是這樣的。罪犯在谷村家裡演了一場以假亂真的鬼把戲,使娟代上了圈套,目的是使娟代堅信自己的丈夫在第二天凌晨還活著,絕不會是被害者。根據娟代提供的情況來看,谷村當天晚上很可能去會過琴野。要是其中一方的谷村還活著的話,死者無疑是琴野了。谷村和琴野的背影很相似,又都留有分頭,如果換了裝,毀了面,是很難辨認的。另一個重要的因素是娟代當時的心理。娟代確信自己的丈夫在第二天凌晨到東京去了,而死者出事的時間是在頭天晚上。這樣一來,她是不會辨認屍體的。而這一點又是殺人犯最害怕的。可見,罪犯是掌握了娟代的心理,其機警狡猾是非凡的。可是,偵探有句行話說得好,「智者千慮,必有一失,」。罪犯的陰謀再周密,也定會有破綻。琴野殺人後毀壞了被害人的面容,卻忽視了比面容更具有鑒別能力的東西——被害人的十指,這是他最大的失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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