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的童話

土屋隆夫 作品 第 37 頁 / 共 54 頁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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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主任仍然低著頭說,「也許,你的推理很正確,只是……」

「證據問題。」

「那也是……」

「拿明信片的指紋去對照加代子便可。明信片由加代子去投郵,一定附有她的指紋。」

「你也知道,明信片雙面都被刮過起絨,普通拿在手上只會留下模糊痕迹。」

「混蛋!這也是江津子的計謀。我沒有注意到此事,她一定考慮到此,才把明信片予以加工。」

「但是,征部用吉的指紋卻十分明確。投書由江津子寫加代子去投,那麼征部的指紋又何時如何印上的。這點你的推理沒有指明。還有——」

「還有什麼?」

「有。」主任莞爾道,「說來有些找碴兒似的,你的推理有決定性的矛盾。」

「那是——」

「兇器。江津子在行兇前準備妥的投書中,能寫出兇器藏在公園,並要警方去尋找。但是她本人卻不能去公園隱藏兇器。而且兇器居然找到。這又如何解釋?」

「嗯。」

木曾語塞。自己推理的最大弱點即在此。不錯,她能寫出兇器所在地點,但她無法去藏。

「問題在於我們的木曾,如何去解這個矛盾。」

主任的話,引起了木曾的蠻勇大志,他大聲吼道:「兇器是假物。」

吼過之後,木曾自己吃了一驚。這一句話竟然引出了一種想象。

「假物?」主任也驚嚇地叫道。

「是的。公園找到的兇器。如同投書一樣,也是事先準備好放置的。江津子的哥哥是醫生。她或許在某種機會得悉俊二的血型。她從哥哥診所拿出輸血用血液,塗在小刀,並加上肥皂水的清洗。然後塞進石垣間。」

對啊,這麼簡單的事,怎麼沒有想到呢。木曾得意地看主任,可是主任冷靜的視線和言語一起反擊過來:「如果發現的小刀是假物,那麼實際刺死俊二的小刀又到哪裡去了,問題依然又回到原處。並且在這裡碰壁——」術曾的雙肩於是垂落下來。自己的推理仍然有誤。所有一切思考之終點,始終橫擱著一把小刀。那把小刀似乎保護著江津子的安全。

「如果那個小女孩,」木曾喃喃道,「說出在媽媽不在家時,去投郵了兩張明信片……」

「那不行。」

主任一言阻止了木曾。

「她是個六歲的小女孩。如果她真的如此供述。律師便會毫無疑問地主張,那是捏造的證言,而會加以粉碎。你能讓只六歲的小女孩站在法庭,做宣誓,作證嗎?」

木曾的雙唇發抖,生氣自己的低能無力,生氣自己非依賴幼小女孩即不能證明江津子的罪行。他只想到法庭場面心就陣疼,六歲的女兒,和久美子是一樣年齡。

他咒詛自己。

(要鎮定,拋開這種無道義想法,手段另外還有,你一定還漏掉一些什麼。)

「並且,」主任繼續道,「兩份投書有顯然順序。一號投書供述他是目擊者。二號投書則否認前述,並道歉后自承兇手。如果是孩子投函,難道不會弄錯順序。這也不能以巧合來解決。這些方面木曾君的推理,是否需要更進一步的思考。」

主任的指摘,具有重要意義。的確,投書順序如果顛倒,其企圖有被揭破之虞。孩子沒有決定順序之能力,江津子不會不注意到此點。

興奮高昂地走入分局的氣勢消逝了。一個推理經常包容有對立之矛盾。堵住搜查向前者為一面堅牆,難道沒有突破此計劃手段嗎?

對著陷入苦思中的木曾,主任笑著說:「那個偽鈔的犯人查到了。」

「嗯。」

「沒有什麼,只是一個國中一年級的孩子。」

「這樣的嗎?」木曾毫無興趣地答道。他現在沒談論偽鈔的心情。當前問題是殺人命案。

「那便是剛才我說的稍稍奇妙的事情。這個國中一年級生是那個望月鎮一家果菜鋪的孩子。」

「望月鎮?」木曾抬頭。主任的眼睛含有笑意。

「剛才望月分局搜查主任打來電話,他說偽鈔只做了三張,是用膠帶粘起來的粗糙品。但是那個不知偽鈔而收到的人,卻拿去新參町的香煙店買香煙——」

「那是二十六日晚間的事吧?好像是俊二遇刺前一天晚上。」

「是的。買香煙的人也已查出。」

「誰?」

「征部用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