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恐怕我的解釋會使你們失望的,可是無論對於我的朋友華生,還是對於任何認真關心我的工作方法的人,我的工作方法是一點也不保密的。不過,因為我在更衣室里遭到襲擊,我想喝一點白蘭地定定神,上校。剛才我的氣力已經用盡了。」
「我相信你的神經痛不會再這樣突然發作了。」
歇洛克-福爾摩斯放聲大笑起來。「我們待會兒再談這件事,」福爾摩斯說道,「我把這件案子按順序給你們講一講,並把促使我下決心的幾點告訴你們。如果有不十分清楚的地方,請隨時問我。
「在偵探藝術中,最主要的就在於能夠從眾多的事實中,看出哪些是要害問題,哪些是次要問題。否則,你的精力不但不能集中,反而會被分散。所以,這個案子從一開始,我就毫不懷疑,全案的關鍵一定在於死者手中那張碎紙片。
「在討論這個問題以前,我想提請你們注意,如果亞歷克-坎寧安講的那一套是真的,如果兇手在打死威廉-柯萬之後馬上就逃跑了,那麼,兇手顯然不能從死者手中撕去那張紙。可是如果不是兇手撕的,那就一定是亞歷克-坎寧安本人,因為在那個老人下樓以前,幾個僕人已經在現場了。這一點是很簡單的,可是警官卻忽略了。因為他一開始,就推測這些鄉紳們與本案無關。那時,我決心不持任何偏見,而按照事實給我指引的方向走。因此,一開始調查,我便以懷疑的眼光注視著亞歷克-坎寧安先生扮演的角色。
「我非常仔細地檢查了警官交給我們的那張紙角。我立即清楚地看出,這是一張非常值得注意的東西。這就是那張條子。現在你們沒有看出某些很能說明問題的地方嗎?」
「字體看起來很不規則。」上校說道。
「我親愛的先生,」福爾摩斯大聲說道,「毫無疑問,它是由兩個人交替著寫出來的。我只要請你們注意『at』和『to』字中那兩個蒼勁有力的『t』字,再請你們把它跟『quarter』和『twelve』中那兩個軟弱無力的『t』字對比一下,你們馬上就可以看出事情的真相。從這四個字的簡單分析上,你們就可以滿有把握地說,那『learn』和『maybe』是出自筆鋒蒼勁有力的人的手筆,而那『what』是那筆鋒軟弱無力的人寫的。」
「天哪,這真是一清二楚的!」上校喊道,「那兩人究竟為什麼要用這樣一種方式來寫這封信呢?」
「這事顯然是一種犯罪行為,其中的一個人不相信另外一個人,於是他決定,不管幹什麼兩個人都得一起動手。很清楚,這兩個人中,那個寫『at』和『to』的人是主謀。」
「那你根據什麼說的呢?」
「我們可以從對比兩個人的筆跡中推斷出來。不過我們有更有力的理由。如果你注意檢查一下這張紙,你就會得出一個結論:那個筆鋒蒼勁有力的人首先把他所要寫的字全部寫完,留下許多空白,叫另一個人去填寫。而這些空白並不是都很富餘的,你可以看出,第二個人在『at』和『to』之間填寫『quarter』一詞時,寫得非常擠,說明『at』和『to』那兩個字是先寫好的了。那個把他所要寫的字首先寫完的人,毫無疑問,就是策劃這一案件的人。」
「太妙了!」阿克頓先生大聲說道。
「不過這是顯而易見的,」福爾摩斯說道,「然而,我們現在要談到重要的一點。可能,你們不知道,專家們可以根據一個人的筆跡,相當準確地推斷他的年齡,在正常情況下,可以相當有把握地斷定一個人的歲數。我說,『在正常情況下』,這是因為不健康和體質弱是老年人的特點,如果年輕人是一個病人,他的字跡也就帶有老年人的特點。在這件案子里,只要看看一個人的筆跡粗壯有力,另一個人的筆跡雖然軟弱無力,卻依然十分清楚,不過『t』字少了一橫,我們就可以說,其中的一個人是一個年輕人,另一個人雖未十分衰老,卻也上年紀了。」
「妙極了!」阿克頓先生又大聲說道。
「還有一點,是非常微妙而有趣的。這兩人的筆跡有某些相同之處。他們是屬於同一血統的人,對你們來說,最明顯的可能就是那個『e』寫得象希臘字母『ε』。不過,在我看來,很多細小的地方都可以說明同樣的問題。我毫不懷疑,從書寫的風格上看,這兩種筆跡是出於一家人的手筆。當然,我現在對你們講的,只是我檢查這張紙的主要結果。還有二十三點別的推論結果,專家們大概比你們更感興趣。而所有這一切加深了我的印象,坎寧安父子二人寫了這封信。
「我既得到這樣的結論,當然,下一步就是調查犯罪的細節,看看它們對我們能有多大幫助。我和警官來到他們的住所,看到我們所要看的一切。我絕對有把握斷定:死者身上的傷口是在四碼開外用手槍打的。死者衣服上沒有火藥痕迹。
因此,很明顯,亞歷克-坎寧安說什麼兇手在搏鬥中開了槍,完全是撒謊。還有,父子二人異口同聲指出這個人逃往大路經過的地方。然而,碰巧,這地方有一條寬闊的溝,溝底是潮濕的。由於溝的附近並沒有發現腳印,我不僅絕對相信坎寧安父子又一次撒了謊,而且肯定現場根本沒有來過任何來歷不明的人。
「現在我必須考慮這件奇案的犯罪動機了。為了達到這一點,我首先要搞清在阿克頓先生家發生的頭一件盜竊案的起因。從上校告訴我們的某些事情里,我了解到,阿克頓先生,你和坎寧安家正打著一場官司。當然,我立即想到,他們闖到你書房裡去,一定是想偷取有關此案的某個重要文件。」
「一點也不錯,」阿克頓先生說道,「毫無疑問,他們是想這樣乾的。我完全有權要求獲得他們現有財產的一半。可是如果他們能找到我那一紙證據,他們就一定能夠勝訴,不過,幸運得很,我已經把這張證據放在我律師的保險箱里了。」
「你看怎麼樣,」福爾摩斯微笑著說,「這是一次危險而魯莽的嘗試,我似乎覺得這是亞歷克做的。他們找不到什麼,就故布疑陣,順手牽羊地拿走一些東西,使人把它當做一件普通的盜竊案。這一點是再清楚不過了,但是還有不少地方仍然模糊不清。首先,我要找到被撕走的那半張紙條。我確信它是亞歷克從死者手中撕下的,也確信他一定把它塞進了睡衣的口袋裡。不然,他能把它放到別的什麼地方呢?唯一的問題是,它是否還在衣袋裡。這是很值得下功夫去把它找到的。為了這個目的,我們大家一同到他們家裡去了。
「你們大概還記得,坎寧安父子是在廚房門外跟我們碰上的。當然,頭等重要的是,不能在他們面前提及這張紙的事,否則他們就會毫不遲延地把它毀掉。在警官正要把我們對這張紙的重視告訴他們時,我裝做突然發病暈倒在地,才把話題岔開。」
「哎呀!」上校笑著喊道,「你是說,我們大家都白為你著急了,你突然發病原來是裝的?」
「從職業觀點上說,這一手做得太漂亮了,」我大聲地說道,一邊驚奇地望著這位經常運用變幻莫測的手法把我搞得暈頭轉向的人。
「這是一種藝術,經常用得著的,」福爾摩斯說道,「我恢復常態以後,便又略施小計,讓老坎寧安寫上了『twelve』[英文的十二。英文十一點三刻,寫為差一刻十二點。福爾摩斯故意將時間寫為差一刻一點,以使坎寧安於更正時留下他的筆跡——譯者注]這個字,這樣,我就可以和寫在密約信上的『twelve』進行對比了。」
「哎呀,我是多麼蠢笨啊!」我喊叫道。
「我可以看出,你出時對我的身體虛弱很同情,」福爾摩斯微笑著說道,「我知道你當時一定感到非常著急,我很過意不去。後來我們一同上樓。我進了那間屋子,看到睡衣掛在門后,便有意弄翻了一張桌子,設法吸引住他們的注意力,然後溜回去檢查那件睡衣的口袋。我剛剛拿到那張紙——它不出我所料,在他們當中的一個人的睡衣兜里——坎寧安父子二人就撲到我身上,我相信,如果不是你們及時來救我,他們就一定會當場把我弄死的。事實上,我感到那個年輕人已經掐住我的喉嚨,他父親把我的手腕扭過去,要從我手裡奪回那張紙。你瞧,他們知道我已經了解了事情的全部真相,他們原來覺得絕對保險,可是一下子完全陷入了絕境,於是就鋌而走險了。
「後來,我跟老坎寧安談了幾句,問他的犯罪動機是什麼。他很老實,他兒子卻是一個十足的惡棍,如果他拿到了他那把手槍,他就會把他自己或別的人打死。坎寧安看到案情對他十分不利,便完全失去信心,把一切都坦白交待了。看來,那天晚上,當威廉的兩個主人突然闖入阿克頓的住宅時,威廉悄悄地跟上了他們。威廉這樣了解了他們的隱私,就要挾著要揭發他們,開始對他們進行敲詐勒索。然而,亞歷克先生是一個慣於玩這類把戲的危險人物。他天才地看出震驚全鄉的盜竊案是一個可以幹掉他所畏懼的人的機會。他們把威廉誘騙出來,將他擊斃了。他們只要把那張完整的紙條弄到手,並對他們同謀作案的細節稍稍加以注意,就很可能不會引起別人懷疑了。」
「可是那張紙條呢?」
歇洛克-福爾摩斯把這張撕走的紙條放在我們面前。
(密約信譯為-如果你在十一點三刻到東門口,你將得知一件極為意外、對你和安妮-莫里森都有極大好處的事。但不要將這件事告訴任何人。)
「這正是我所希望得到的那個東西,」福爾摩斯說道,「當然,我們還不知道在亞歷克-坎寧安、威廉-柯萬和安妮-莫里森之間有什麼關係。從事情的結局可以看出,這個圈套是安排得異常巧妙的。我相信,當你們發現那些「p」和「g」的尾端都具有相同的特點時,你們一定會感到很高興的。那老人寫『i」字不點上面那一點,也是很獨特的。華生,我認為我們在鄉間安靜地休養收到了顯著的成效,明天我回到貝克街一定會精力充沛了。」
馬斯格雷夫禮典
馬斯格雷夫禮典
我的朋友歇洛克-福爾摩斯的性格有一點與眾不同的地方,經常使我煩惱。雖然他的思想方法敏銳過人,有條有理,著裝樸素而整潔,可是他的生活習慣卻雜亂無章,使同住的人感到心煩。我自己在這方面也並不是無可指責的。我在阿富汗時那種亂糟糟的工作,還有放蕩不羈的性情,已使我相當馬虎,不是一個醫生應有的樣子。但對我來說總是有個限度。當我看到一個人把煙捲放在煤斗里,把煙葉放在波斯拖鞋頂部,而一些尚未答覆的信件卻被他用一把大折刀插在木製壁爐台正中時,我便開始覺得自己還怪不錯的呢。此外,我總認為,手槍練習顯然應當是一種戶外消遣,而福爾摩斯一時興之所至,便坐在一把扶手椅中,用他那手槍和一百匣子彈,以維多利亞女王的愛國主義精神,用彈痕把對面牆上裝飾得星羅棋布,我深深感到,這既不能改善我們室內的氣氛,又不能改善房屋的外觀。
我們的房裡經常塞滿了化學藥品和罪犯的遺物,而這些東西經常放在意料不到的地方,有時突然在黃油盤裡,或甚至在更不令人注意的地方出現,可是他的文件卻是我最大的難題。他最不喜歡銷毀文件,特別是那些與他過去辦案有關的文件,他每一兩年只有一次集中精力去歸納處理它們。因為,正如我在這些支離破碎的回憶錄里有些地方曾經提到的一樣,當他建立了卓越的功勛因而揚名時,他才會有這種精力。但這種熱情旋即消失,隨之而來的是反映異常冷漠,在此期間,他每日與小提琴和書籍為伍,除了從沙發到桌旁以外幾乎一動也不動。這樣月復一月,他的文件越積越多,屋裡每個角落都堆放著一捆捆的手稿,他決不肯燒毀,而且除了他本人外,誰也不準把它們挪動一寸。
有一年冬季的夜晚,我們一起坐在爐旁,我冒然向他提出,等他把摘要抄進備忘錄以後,用兩小時整理房間,搞得稍稍適於居住一些。他無法反駁我這正當的要求,面有慍色,走進寢室,一會兒就返回,身後拖著一隻鐵皮大箱子。他把箱子放在地板當中,拿個小凳蹲坐大箱子前面,打開箱蓋。我見箱內已有三分之一裝進了文件,都是用紅帶子綁成的小捆。
「華生,這裡有很多案件,」福爾摩斯調皮地望著我說道,「我想,如果你知道我這箱子里裝的都是什麼,那麼你就會要我把已裝進去的拿出來,而不要我把沒有裝的裝進去了。」
「這麼說,這都是你早期辦案的記載了?」我問道,「我總想對這些案件做些札記呢。」
「是的,我的朋友,這都是在我沒成名以前辦的案子。」福爾摩斯輕輕而又愛惜地拿出一捆捆的文件。「這些並不都是成功的記錄,華生,」他說道,「可是其中也有許多很有趣。這是塔爾頓兇殺案報告,這是范貝里酒商案,俄國老婦人歷險案,還有鋁製拐杖奇案以及跛足的里科里特和他可惡妻子的案件。還有這一件,啊,這才真是一樁有點兒新奇的案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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