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悚篇

 國語

 不詳 作品,第31頁 / 共8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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築五鹿、中牟、蓋與、牡丘,以衛諸夏之地,所以示權於中國也。教大成,定三

革,隱五刃,朝服以濟河而無怵惕焉,文事勝矣。是故大國慚愧,小國附協。唯

能用管夷吾、寧戚、隰朋、賓胥無、鮑叔牙之屬而伯功立。

卷七 晉語一

武公伐翼,殺哀侯,止欒共子曰:「苟無死,吾以子見天子,令子為上卿,

制晉國之政。」辭曰:「成聞之:『民生於三,事之如一。』父生之,師教之,

君食之。非父不生,非食不長,非教不知生之族也,故壹事之。唯其所在,則致

死焉。報生以死,報賜以力,人之道也。臣敢以私利廢人之道,君何以訓矣?且

君知成之從也,未知其待於曲沃也,從君而貳,君焉用之?」遂鬥而死。

獻公卜伐驪戎,史蘇占之,曰:「勝而不吉。」公曰:「何謂也?」對曰:

「遇兆,挾以銜骨,齒牙為猾,戎、夏交‧邸=‧郟‧牆皇ひ玻‧脊試啤G揖逵

口,攜民,國移心焉。」公曰:「何口之有!口在寡人,寡人弗受,誰敢興之?」

對曰:「苟可以攜,其入也必甘受,逞而不知,胡可壅也?」公弗聽,遂伐驪戎,

克之。獲驪姬以歸,有寵,立以為夫人。公飲大夫酒,令司正實爵與史蘇,曰:


  

「飲而無肴。夫驪戎之役,女曰『勝而不吉』,故賞女以爵,罰女以無肴。克國

得妃,其有吉孰大焉!」史蘇卒爵,再拜稽首曰:「兆有之,臣不敢蔽。蔽兆之

紀,失臣之官,有二罪焉,何以事君?大罰將及,不唯無肴。抑君亦樂其吉而備

其凶,凶之無有,備之何害?若其有凶,備之為瘳。臣之不信,國之福也,何敢

憚罰。」

飲酒出,史蘇告大夫曰:「有男戎必有女戎。若晉以男戎勝戎,而戎亦必以

女戎勝晉,其若之何!」裏克曰:「何如?」史蘇曰:「昔夏桀伐有施,有施人

以妹喜女焉,妹喜有寵,於是乎與伊尹比而亡夏。殷辛伐有蘇,有蘇氏以妲己女

焉,妲己有寵,於是乎與膠鬲比而亡殷。周幽王伐有褒,褒人以褒姒女焉,褒姒


  

有寵,生伯服,於是乎與虢石甫比,逐太子宜臼而立伯服。太子出奔申,申人、

‧人召西戎以伐周。周於是乎亡。今晉寡德而安俘女,又增其寵,雖當三季之

王,不亦可乎?且其兆雲:『挾以銜骨,齒牙為猾,』我卜伐驪,龜往離散以應

我。夫若是,賊之兆也,非吾宅也,離則有之。不跨其國,可謂挾乎?不得其君,

能銜骨乎?若跨其國而得其君,雖逢齒牙,以猾其中,誰雲不從?諸夏從戎,非

敗而何?從政者不可以不戒,亡無日矣!」

郭偃曰:「夫三季王之亡也宜。民之主也,縱惑不疚,肆侈不違,流志而行,

無所不疚,是以及亡而不獲追鑒。今晉國之方,偏侯也。其土又小,大國在側,

雖欲縱惑,未獲專也。大家、鄰國將師保之,多而驟立,不其集亡。雖驟立,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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