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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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十 越語上

越王句踐棲於會稽之上,乃號令於三軍曰:「凡我父兄昆弟及國子姓,有能

助寡人謀而退吳者,吾與之共知越國之政。」大夫種進對曰:「臣聞之賈人,夏

則資皮,冬則資‧,旱則資舟,水則資車,以待乏也。夫雖無四方之憂,然謀臣

與爪牙之士,不可不養而擇也。譬如蓑笠,時雨既至必求之。今君王既棲於會稽

之上,然後乃求謀臣,無乃後乎?」句踐曰:「苟得聞子大夫之言,何後之有?」

執其手而與之謀。

遂使之行成於吳,曰:「寡君句踐乏無所使,使其下臣種,不敢徹聲聞於

天王,私於下執事曰:寡君之師徒不足以辱君矣,願以金玉、子女賂君之辱,請

句踐女女於王,大夫女女於大夫,士女女於士。越國之寶器畢從,寡君帥越國之

眾,以從君之師徒,唯君左右之。若以越國之罪為不可赦也,將焚宗廟,系妻孥,

沈金玉於江,有帶甲五千人將以致死,乃必有偶。是以帶甲萬人事君也,無乃即

傷君王之所愛乎?與其殺是人也,寧其得此國也,其孰利乎?」

夫差將欲聽與之成,子胥諫曰:「不可。夫吳之與越也,仇讎敵戰之國也。

三江環之,民無所移,有吳則無越,有越則無吳,將不可改於是矣。員聞之,陸

人居陸,水人居水。夫上党之國,我攻而勝之,吾不能居其地,不能乘其車。夫

越國,吾攻而勝之,吾能居其地,吾能乘其舟。此其利也,不可失也已,君必滅

之。失此利也,雖悔之,必無及已。」

成而去之。

句踐說於國人曰:「寡人不知其力之不足也,而又與大國執讎,以暴露百姓

之骨於中原,此則寡人之罪也。寡人請更。」於是葬死者,問傷者,養生者,

吊有憂,賀有喜,送往者,迎來者,去民之所惡,補民之不足。然後卑事夫差,

宦士三百人於吳,其身親為夫差前馬。

句踐之地,南至於句無,北至於禦兒,東至於鄞,西至於姑蔑,廣運百裏。

乃致其父母昆弟而誓之曰:「寡人聞,古之賢君,四方之民歸之,若水之歸下也。

今寡人不能,將帥二三子夫婦以蕃。」令壯者無取老婦,令老者無取壯妻。女子

十七不嫁,其父母有罪;丈夫二十不娶,其父母有罪。將免者以告,公令醫守之。

生丈夫,二壺酒,一犬;生女子,二壺酒,一豚。生三人,公與之母;生二人,

公與之餼。當室者死,三年釋其政;支子死,三月釋其政。必哭泣葬埋之,如其

子。令孤子、寡婦、疾疹、貧病者,納宦其子。其達士,潔其居,美其服,飽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