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

不詳 作品 第 38 頁 / 共 39 頁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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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過》:亨。利貞。可小事,不可大事。飛鳥遺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

《彖》曰:小過,小者過而亨也。過以利貞,與時行也。柔得中,是以小事吉也。剛失位而不中,是以不可大事也。有飛鳥之象焉,「飛鳥遺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上逆而下順也。

《象》曰:山上有雷,小過。君子以行過乎恭,喪過乎哀,用過乎儉。

初六,飛鳥以凶。

《象》曰:「飛鳥以凶」,不可如何也。

六二,過其祖,遇其妣。不及其君,遇其臣。無咎。

《象》曰:「不及其君」,臣不可過也。

《象》曰:「‧淨蜚拗‧保‧茲綰我玻空

九四,無咎。弗過遇之,往厲必戒,勿用永貞。

《象》曰:「弗過遇之」,位不當也。「往厲必戒」,終不可長也。

六五,密雲不雨,自我西郊。公弋取彼在穴。

《象》曰:「密雲不雨」,已上也。

上六,弗遇過之,飛鳥離之,凶,是謂災眚。

《象》曰:「弗遇過之」,已亢也。

◎ 既濟 【卦六十三】

水火既濟

坎上

離下

《既濟》:亨小,利貞。初吉終亂。

《彖》曰:「既濟,亨」,小者亨也。「利貞」。剛柔正而位當也。「初吉」,柔得中也。「終止則亂」,其道窮也。

《象》曰:水在火上,既濟。君子以思患而豫防之。

初九,曳其輪,濡其尾,無咎。

《象》曰:「曳其輪」,義無咎也。

六二,「婦喪其‧,勿逐,七日得。

《象》曰:「七日得」,以中道也。

九三,高宗伐鬼方,三年克之,小人勿用。

《象》曰:「三年克之」,憊也。

六四,‧有衣‧,終日戒。

《象》曰:「終日戒」,有所疑也。

九五,東鄰殺牛,不如西鄰之‧祭,實受其福。

《象》曰:「東鄰殺牛」,不如西鄰之時也。「實受其福」,吉大來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