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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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六,濡其首,厲。

《象》曰:「濡其首厲」,何可久也?知

◎ 未濟 【卦六十四】

火水未濟

離上

坎下

《未濟》:亨。小狐汔濟,濡其尾,無攸利。

《彖》曰:「未濟,亨」,柔得中也。「小狐汔濟」,未出中也。「濡其尾,無攸利」,不續終也。雖不當位,剛柔應也。

《象》曰:火在水上,未濟。君子以慎辨物居方。

初六,濡其尾,吝。

《象》曰:「濡其尾」,亦不知極也。

九二,曳其輪,貞吉。

《象》曰:九二貞吉,中以行正也。

六三,未濟,征凶。利涉大川。

《象》曰:「未濟征凶」,位不當也。

九四,貞吉,悔亡,震用伐鬼方,三年,有賞於大國。

《象》曰:「貞吉悔亡」,志行也。

六五,貞吉,無悔。君子之光,有孚吉。

《象》曰:「君子之光」,其輝吉也。

上九,有孚於飲酒,無咎。濡其首,有孚失是。

《象》曰:「飲酒濡首」,亦不知節也。

系 辭 上

系 辭 下

八卦成列,象在其中矣;因而重之,爻在其中矣;剛柔相推,變在其中焉;系辭焉而命之,動在其中矣。吉凶悔吝者,生乎動者也;剛柔者,立本者也;變通者,趣時者也。吉凶者,貞勝者也;天地之道,貞觀者也;日月之道,貞明者也;天下之動,貞夫一者也。夫乾,確然示人易矣;夫坤,確然示人簡矣。爻也者,效此者也。象也者,像此者也;爻象動乎內,吉凶見乎外,功業見乎變,聖人之情見乎辭。天地之大德曰生,聖人之大寶曰位。何以守位?曰仁。何以聚人?曰財。理財正辭、禁民為非曰義。

說 卦

序 卦

有天地,然後萬物生焉。盈天地之間者唯萬物,故受之以《屯》。屯者,盈也。屯者,物之始生也。物生必蒙,故受之以《蒙》。蒙者,蒙也,物之稚也。物稚不可不養也,故受之以《需》。需者,飲食之道也。飲食必有訟,故受之以《訟》。訟必有眾起,故受之以《師》。師者,眾也。眾必有所比,故受之以《比》。比者,比也。比必有所畜,故受之以《小畜》。物畜然後有禮,故受之以《履》。履者,禮也。履而泰然後安,故受之以《泰》。泰者,通也。物不可以終通,故受之以《否》。物不可以終否,故受之以《同人》。與人同者,物必歸焉,故受之以《大有》。有大者,不可以盈,故受之以《謙》。有大而能謙必豫,故受之以《豫》。豫必有隨,故受之以《隨》。以喜隨人者必有事,故受之以《蠱》。蠱者,事也。有事而後可大,故受之以《臨》。臨者,大也。物大然後可觀,故受之以《觀》。可觀而後有所合,故受之以《噬嗑》。嗑者,合也。物不可以苟合而已,故受之以《賁》。賁者,飾也。致飾然後亨則盡矣,故受之以《剝》。剝者,剝也。物不可以終盡剝,窮上反下,故受之以《複》。複則不妄矣,故受之以《無妄》。有無妄,物然後可畜,故受之以《大畜》。物畜然後可養,故受之以《頤》。頤者,養也。不養則不可動,故受之以《大過》。物不可以終過,故受之以《坎》。坎者,陷也。陷必有所麗,故受之以《離》。離者,麗也。

=已完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