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悚篇

 貞觀政要

 吳兢 作品,第19頁 / 共8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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澤未旁流。華夏安矣,未足以供事。遠夷慕矣,無以供其求。符瑞雖臻,而‧羅

猶密。積歲豐稔,而倉廩尚虛。此臣所以竊謂未可。臣未能遠譬,且借近喻於人。

有人長患疼痛,不能任持,療理且愈,皮骨僅存,便欲負一石米,日行百裏,必

不可得。隋氏之亂,非止十年。陛下為之良醫,除其疾苦,雖已‧V安,未甚充實,

告成天地,臣竊有疑。且陛下東封,萬國鹹萃,要荒之外,莫不奔馳。今自伊、

洛之東,暨乎海、岱,萑莽巨澤,茫茫千裏,人煙斷絕,雞犬不聞,道路蕭條,

進退艱阻。寧可引彼戎狄,示以虛弱?竭財以賞,未厭遠人之望;加年給複,不

償百姓之勞。或遇水旱之災,風雨之變,庸夫邪議,悔不可追。豈獨臣之誠懇,

亦有輿人之論。」太宗稱善,於是乃止。

貞觀七年,蜀王妃父楊譽,在省競婢,都官郎中薛仁方留身勘問,未及予奪。

其子為千牛,於殿庭陳訴,雲:「五品以上非反逆不合留身,以是國親,故生節

目,不肯決斷,淹留歲月。」太宗聞之,怒曰:「知是我親戚,故作如此艱難。」

即令杖仁方一百,解所任官。魏徵進曰:「城狐社鼠皆微物,為其有所憑恃,故

除之猶不易。況世家貴戚,舊號難理,漢、晉以來,不能禁禦,武德之中,已多


  

驕縱,陛下登極,方始蕭條。仁方既是職司,能為國家守法,豈可枉加刑罰,以

成外戚之私乎!此源一開,萬端爭起,後必悔之,將無所及。自古能禁斷此事,

惟陛下一人。備豫不虞,為國常道。豈可以水未橫流,便欲自毀‧防?臣竊思

度,未見其可。」太宗曰:「誠如公言,鄉者不思。然仁方輒禁不言,頗是專權,

雖不合重罪,宜少加懲肅。」乃令杖二十而赦之。

貞觀八年,左仆射房玄齡、右仆射高士廉於路逢少府監竇德素,問北門近來

更何營造。德素以聞。太宗乃謂玄齡曰:「君但知南衙事,我北門少有營造,何

預君事?」玄齡等拜謝。魏徵進曰:「臣不解陛下責,亦不解玄齡、士廉拜謝。

玄齡既任大臣,即陛下股肱耳目,有所營造,何容不知?責其訪問官司,臣所不


  

解。且所為有利害,役工有多少,陛下所為善,當助陛下成之,所為不是,雖營

造,當奏陛下罷之。此乃君使臣、臣事君之道。玄齡等問既無罪,而陛下責之,

臣所不解;玄齡等不識所守,但知拜謝,臣亦不解。」太宗深愧之。

貞觀十年,越王,長孫皇後所生,太子介弟,聰明絕倫,太宗特所寵異。或

言三品以上,皆輕蔑王者,意在譖侍中魏徵等,以激上怒。上禦齊政殿,引三品

已上入坐定,大怒作色而言曰:「我有一言,向公等道。往前天子,即是天子。

今時天子,非天子耶?往年天子兒,是天子兒。今日天子兒,非天子兒耶?我見

隋家諸王,達官已下,皆不免被其躓頓。我之兒子,自不許其縱橫,公等所容易

過,得相共輕蔑。我若縱之,豈不能躓頓公等!」玄齡等戰栗,皆拜謝。徵正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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