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悚篇

 古文觀止

 吳楚材、吳調侯 作品,第2頁 / 共139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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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交質。王子狐為質於鄭,鄭公子忽為質於周。王崩,周人將畀虢公政。四月,

鄭祭足帥師取溫之麥;秋,又取成周之禾。周、鄭交惡。

君子曰:「信不由中,質無益也。明恕而行,要之以禮,雖無有質,誰能間

之?苟有明信,澗、溪、沼、‧b之毛,‧、蘩、‧藻之菜,筐、‧、‧、釜之器,

潢‧@、行潦之水,可薦於鬼神,可羞於王公,而況君子結二國之信,行之以禮,

又焉用質?《風》有《采蘩》、《采‧》,《雅》有《行葦》、《‧s酌》,昭忠

信也。」

【石‧諫寵州籲】(隱公三年 《左傳》)

衛莊公娶於齊東宮得臣之妹,曰莊姜。美而無子,衛人所為賦《碩人》也。

又娶於陳,曰厲媯,生孝伯,蚤死。其娣戴媯生桓公,莊姜以為己子。

公子州籲,嬖人之子也。有寵而好兵,公弗禁,莊姜惡之。

石‧諫曰:「臣聞愛子,教之以義方,弗納於邪。驕、奢、淫、佚,所自

邪也;四者之來,寵祿過也。將立州籲,乃定之矣;若猶未也,階之為禍。夫寵

而不驕,驕而能降,降而不憾,憾而能‧者,鮮矣。且夫賤妨貴,少陵長,遠


  

間親,新間舊,小加大,淫破義,所謂『六逆』也;君義,臣行,父慈,子孝,

兄愛,弟敬,所謂『六順』也。去順效逆,所以速禍也。君人者,將禍是務去,

而速之,無乃不可乎?」

弗聽。其子厚與州籲遊,禁之,不可。桓公立,乃老。

【臧僖伯諫觀魚】(隱公五年 《左傳》)

春,公將如棠觀魚者。

臧僖伯諫曰:「凡物不足以講大事,其材不足以備器用,則君不舉焉。君將

納民於軌物者也。故講事以度軌量,謂之『軌』;取材以章物采,謂之『物』。

不軌不物,謂之亂政。亂政亟行,所以敗也。故春‧、夏苗、秋‧、冬狩,皆於


  

農隙以講事也。三年而治兵,入而振旅,歸而飲至,以數軍實。昭文章,明貴賤,

辨等列,順少長,習威儀也。鳥獸之肉,不登於俎,皮革齒牙、骨角毛羽,不登

於器,則君不射,古之制也。若夫山林川澤之實,器用之資,皂隸之事,官司之

守,非君所及也。」

公曰:「吾將略地焉。」遂往,陳魚而觀之。

僖伯稱疾不從。

書曰「公矢魚於棠」非禮也,且言遠地也。

【鄭莊公戒飭守臣】(隱公十一年 《左傳》)

秋七月,公會齊侯、鄭伯伐許。庚辰,傅於許。潁考叔取鄭伯之旗蝥弧以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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