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從沙發上滾下來的時候,滿身大汗。他雙手費力撐起身子,翻身坐起來,這一系列動作做得很吃力。
又過了好一會兒,他伸手抓向桌角的鬧鐘,但是沒有拿穩。那小東西掉在地上轉了幾圈,最後停在他的腳邊。他左腳穿著鞋子和襪子,另一只是光著的。他撿起鬧鐘,卻發現它已經不走了。他盯著它看了一會兒,想不起來是剛才摔的還是早就壞了。他坐在地上做了一個投手的上半身動作,把那該死的破玩意兒狠命擲出去。鬧鐘穿過敞開著的房門打在對面的防盜門上,「哐當」一聲巨響。
他右手痛苦地扶著自己的後腰——剛才那個高難度動作扭到了腰部。
對門的中年女人打開了門,先是低頭看了一眼,而後對著這邊罵道:「你大中午抽什麼瘋!」不過,當她注視著他淩亂金發下的那雙眼睛時,就忍住了火,快速關上了門。金屬門撞擊的聲音掩住了那一句:「呸,活死人!」
他很大度地沒有和她一般見識。一個可憐的女人,不是嗎?趁老公不在的時候偷帶男人回家。這個臭女人在男人玩命掙錢的當兒,自己在家裏玩兒年輕男人,要不是你的臉孔還湊活,誰會要你這婊子?
人就是可憐的動物,這一點,他早就認識到了。
現在,2000年8月15日下午一點多,文森特·弗朗西斯重新爬回沙發上。曾經輝煌的推理作家如今已是榮光不再,一幅典型深度酒精中毒者的樣子:雜亂無章好似鳥窩的黃發了無光澤,蓋住了深深陷下的眼窩。眼光迷離不定,胡子拉茬的他赤裸著上身,下面是一條掛著酒痕和嘔吐印記的髒褲子。
文森特一只手抓著騷癢不止的頭發,另一只手伸進褲子裏撓了兩下,那個該死的醫生居然說他已經好了。不過,他也就是抱怨一下,嘴裏再次重複了一句:「人他媽就是可憐的動物……」
他寫作從來就不是為了取悅讀者,他只是希望能把真實的罪惡和醜陋展現出來。他永遠忘不了好友賽斯·沃勒從醫院消失那天自己看到的景象:那個伯尼,當晚的值班人員,仰面坐在自己的工作台前,好像睡著了一樣。
當人們把他扶起來的時候,發現他已經斷了氣,粗壯的伯尼被人掰斷了脖子,就像是一只猩猩幹的。伯尼的兩眼翻白,這是被勒死的人正常反應。不過,伯尼的屍體也有些過於誇張了,文森特幾乎看不到他的瞳仁。在試圖搬動伯尼過於龐大的屍體時,有個東西滾了下來,在地上骨碌著,當它停下來後,人們看清楚那原來是一只眼球。犯人在殺死伯尼之後摳出了他的兩個眼球並把它們反著塞回眼眶。
文森特甚至猜測著警方是否會在伯尼工作服口袋裏發現一張打印好的字條:「喂,值班的,你在看哪兒?」
文森特認定那是從醫院逃離的連環殺手的傑作,同時也懷疑摯友賽斯·沃勒是否在劫難逃。文森特不願這麼想下去,只是冥冥中覺得沃勒還活著。
他無法再承受巨大的精神壓力了,告別了萊瓦德教授,離開了研究院,開始從事寫作。他從一開始就沒有打算取悅讀者,這個根據記憶起始的故事就是他的處女作《眼球》。
他自己寫完了的書從來不看第二遍,卻很喜歡欣賞讀者的表情。他經常化裝到書店裏觀察那些讀他書的人,在一張張融會了驚悚、緊張、恐懼、興奮、陶醉、激動的臉上,他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快樂。他讀出了他們的內心,發現自己不再是孤身一人了。所有的人都他媽的一樣,他們像我一樣,在害怕的同時渴望死亡,甚至潛意識就幻想自己就是個殺手。在他們看他的書時,展現出一種和他本人當時看到伯尼屍體一樣的感覺,他們需要刺激,欣賞刺激,並企圖嘗試刺激。凶殺、強奸、搶劫、盜竊,這些每時每刻都可能在世界上任何一個角落發生的犯罪行為既讓人為自己的安全擔憂,又強烈地吸引著他們。無論是表面上偽裝得很厭惡,還是私下裏公開的雀躍,這些陰暗在人類的交流中永遠占據了最主要的話題。
在人們原罪願望的背後,是他們的懦弱性格,這一點,文森特看得更加清晰,對此,他甚至不無擔憂。他們談論著,在心裏計劃著,卻只有很少一部分人有膽量去實現。人們把原始的沖動壓抑下去,選擇了合理的表現形式,看他的描寫犯罪的書就是其中很好的一種方式。
既然人類是這樣的,就應該把它暴露在陽光下。文森特做得義無返顧,在他的第三本書裏,差不多毫無保留闡述了他的觀點。說實話,如果早個一百年,他說不定會得到弗洛伊德的認同。
文森特覺得自己也是個懦夫,一方面他很想嘗試他所寫的犯罪手法,另一方面,即使他抱怨、詛咒大眾的怯懦,卻又無法鼓起勇氣真的嘗試……
文森特決定出去曬曬太陽了,他花了點兒時間找到了另一只鞋子和還算幹淨的襯衫。他低頭看看褲子,走到了衣櫃前面,從裏面找出了一件散發著黴味的褲子,他一定是在沒晾幹的時候就把它塞進去了。不過,這好歹也是一條幹淨褲子,他把它套上了……
女法醫琳達·羅莎麗沒有吃午飯,她在那具殘破的屍體前,緊張地忙碌著。屍體的部分零件還沒有被找到。
女法醫取出了插在眼窩裏的中指和食指,它們可能源自同樣失蹤了的左手。不過,在化驗DNA之前還不能就此斷定兩支手指出自被害人的左手,她以前就曾經見過一個離奇的案子,那一次,幾個女性被害者的屍體被切成碎塊混雜在一起。
由於屍體損壞嚴重,琳達發現唯一損傷證據是死者的舌骨斷裂,似乎這就是死亡原因。
「hi,美人兒,你找到什麼了?」
琳達的背後響起了她最厭惡的聲音,她咬了一下牙,「漢考克偵探,請你記著先敲門再進來。」
漢考克倒不介意,他長像不錯,身材魁梧,和他漂亮的老婆倒是完美的一對。
有些事情不需要太多解釋,漢考克骨子裏就是好色的男人,他的目光飄到了,不,應該說是一開始就落到了女法醫裙子下的大腿上,一會兒又往上挪幾公分,他有一種想法,就是……當然,這只是一種想法。
「你就那麼不願意正眼看看我嗎?」漢考克湊到了琳達邊上,眼睛卻一直沒有離開她的屁股。
見她不答話,漢考克又說,「今天上午那個菜鳥讓你見識了他的胃溶物嗎?甚至都不需要解剖。」
這個話題令琳達無法再回避了,她不耐煩地跟了一句:「你這是什麼意思?」
「呵呵,我看到他用你的手帕,難道說那會是你們定情物嗎?難道你希望我認為你和那個白癡上床了嗎?」事實可不是這麼回事,楊克沒有把手帕給別人看過,是那兩個多嘴的刑警迫不及待告訴他的,在警局裏,或是說在任何人類的群體裏,嘲笑別人總是一些人樂意之至的事情。
漢考克的粗俗遠遠比爬滿蛆蟲的屍體更能引起琳達的嫌惡,她下了逐客令:「如果你只為了探詢別人隱私的話,那麼,漢考克偵探,請你出去,我在工作。」
「別這樣,琳達,」他這麼叫她的名字更讓人反胃,「要知道,我現在是偵探長了,今天上午剛剛得到提升。」
「他們憑什麼?」琳達反唇相譏,「因為你一時沖動槍斃了鄰家那只會吃鳥的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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