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知道惡鬼身上有什麼氣味。
很不幸,田躍進在球場裏等待了三個月,被球迷們來回擁擠了三個月,看到主隊一場接一場贏得輝煌的勝利,直到整個1995賽季結束,申花隊捧起了甲A冠軍獎杯,他也沒有再見到過那個凶手。
1995年的冬天來臨了。
局裏給田躍進分配了其他案件。他預感到可能在今後幾年內,都無法再抓住殺害許碧真的凶手了。許多年來的辦案經驗告訴他,那只惡鬼會很好地隱藏自己,像只老鼠一樣躲藏在這座巨大的城市中,並且忍耐住嗜血的本性,不再出洞進行類似的殺戮。但有一點他堅信不移:無論多麼狡猾冷靜的罪犯,總有一天會露出馬腳。
只要一空下來,他就會翻閱那樁案子的卷宗,反複推敲自己的工作筆記,看著從1995年8月7日開始的那些日日夜夜,有時還會想到那個叫秋收的少年。
不管要等待多少年—十年?二十年?三十年?即便等到自己死去,那只惡鬼也一定會被抓住!
他確信這不是幻覺。
1996年的寒假,春節前夕,田小麥收到一封寄自西部的信。
信封上只有收件人的地址和名字,並沒有寄信人的落款,信紙上是幾行工整的字跡—
小麥:
你好,我是秋收。
我想即使現在說對不起,你也不會原諒我的。那天我匆匆離開,只想快點回到老家,快點見到我的父親,當時他也躺在醫院裏。我不願無所事事地留在你家,就像等待媽媽給我的禮物那樣,等待那個永遠等不來的抓住凶手的消息。
回到老家後,我才從你爸爸打來的電話裏聽說,你為了追我竟掉到溝裏,結果還摔斷了腿。我很抱歉!我以為你不敢跨過來的,我也想不到你真的會來追我。對不起,我以為你心裏一直想趕我走,看到我逃走一定很開心。是我誤解了你的想法,也低估了你的勇氣—總之,一切都是我的錯,只是我現在還無法彌補你。
請接受我的道歉!雖然,你可能不願接受。
就寫到這裏吧,請不要給我回信,如果你願意的話。
新年快樂!
再見。
秋收
讀完這封信,小麥對他的怨恨竟一下子消失了。她還驚訝於少年的文筆,信裏運用了許多修辭手法,那文筆好像報紙上看到的文章。
不過,她從來就沒想過給他回信—看來他是自作多情了。
反正受傷的骨頭已經痊愈,額頭的傷疤也全部消退,除了打著石膏上學留下的羞恥,她也確實不需要再恨他了。
然後,她就把他遺忘了。
第二部
第一章
2010年,11月。
又是個大霧彌漫的夜晚。深秋的黃浦江,散發著長江泥腥與東海鹹潮混合的氣味。路燈只能照亮十米開外,兩個黑色背影,如忽隱忽現的幽靈,仿佛隨時會消失在霧氣深處。
喉嚨像被濃濃的濕氣堵住,田躍進感覺有些窒息,沒想到自己跑得最快,把幾個年輕人全甩在身後。他沒有把槍掏出來,赤手空拳地狂奔,看著大霧中的兩個人影,特別那瘦小的一個,就要被大霧吞沒時,響起小男孩稚嫩的「救命」聲。
前頭就是江邊的碼頭。他飛快地跑過去,卻撞上一個健壯的身體,緊接著被人一拳打在臉上。在痛得幾乎暈倒的同時,田躍進條件反射地飛起一腿,踹在對方肚子上。隨著淒慘的號叫聲,一陣秋風從吳淞口襲來,眨眼間吹散了江邊的大霧。
碼頭白色的燈光下,是個捂著肚子的男人,手中抓著一個小男孩,看起來只有五六歲。小孩穿著名牌童裝,可憐地大聲哭喊著,男人狠狠地用手堵住他的嘴巴。
後面年輕的警察們迅速趕到,舉起幾把手槍對准男人。剛被打中一拳的田躍進嘴角還淌著血,焦急地喊道:「全都把槍放下!」
所有手槍都放下了,慌亂的男人掏出一把尖刀,架在小男孩的脖子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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