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也是他們做的,我們正在查。」
「房屋外牆上有張貼廣告嗎?」
「有。」
「葛麗絲那裏呢?」我問。
「她、她丈夫和三個小孩都與公婆同住。那房子從破土開工到現在,只有老當馬斯先生一個主人,我想他已決心終老於此。」
我想了一會兒。
「葛麗絲的職業是什麼?」
「家庭主婦,平常為教堂做點女紅,有時也打點臨時工,曾經在肉店工作過。」
「很好。」結果她卻像塊生肉般被人宰割了。
「她先生的職業是?」
「卡車司機,」他停了一下。「跟他爸爸一樣。」
一陣沉默。
「想到什麼了嗎?」我問。
「捷運還是售屋廣告?」
「兩者皆是。」
「老天,布蘭納,我不知道。」又沉默了一會。「幫我模擬一下可能的情節。」
我開始試想案發情節。
「好吧!聖傑魁斯首先翻閱售屋廣告,挑了其中一個地址,然後開始在附近徘徊窺視,最後選定受害者。他跟蹤她,待時機成熟便下手。」
「那捷運站的巧合又怎麼說?」我想了想。「他把獵殺當成運動。他把自己當成獵人,受害者就是他的獵物。博傑街的房子是狩獵小屋。他尋找售屋廣告,跟蹤這些女人,然後殺了她們。他只選定捷運車站可達的範圍做為狩獵區。」
「就只有六個站的範圍嗎?」「難道你有更好的主意?」「那他為什麼專找售屋廣告?」「為什麼?下手容易。很多賣房子的家庭是留女人單獨接待買家,他還可以先打電話去問,也能輕易進到屋裏,假裝看房子。」
「為什麼是第六站?」
「我不知道,大概是這家夥的怪癖。」
聰明,布蘭納。
「他一定對整個城市的交通了若指掌。」
我們想了一下。
「捷運公司職員?」
「捷運司機?」
「維修工人?」
「捷運巡警?」
我們又沉默了一會。
「布蘭納,我不……」
「怎麼?」
